索引号: | 002972778/2023-77668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件编号: | 余粮安办〔2023〕5号 | 生成日期: | 2023-09-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余姚市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妥善做好2023年晚稻收购准备工作的通知 | |
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舜农集团: 为认真落实《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粮食订单政策方案的通知》(余政办发〔2023〕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和发展我市粮食生产收购,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妥善做好今年晚稻收购,现将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2023年粮食订单政策方案,今年我市晚稻订单为53000吨,其中“五优联动”订单约为10000吨。晚稻品种包括晚籼稻和粳稻,不包括返秋早籼稻。晚稻订单签订对象为晚稻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主体。五优联动订单品种为“甬优1540”和“秀水14”,签订对象为本市境内晚稻种植总面积200亩及以上,连片种植“甬优1540”或“秀水14”50亩及以上,土地流转费用没有拖欠,田间生产管理规范,诚信较好的粮食生产主体。实际种植面积调查对象为符合以上签订条件且具备订单签订意向的粮食生产主体。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组织各村完成2023年度分户晚稻实际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同时做好2023年度余姚市优质晚稻“五优联动”试点实施方案的宣传工作,并摸排试点品种“甬优1540”和“秀水14”的种植面积。在村、镇两级完成5个自然日的公示后(舜农集团同上),9月18日前将附件报送给市农业农村局,并抄送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各地各部门要确保晚稻实际种植面积和种植品种的真实性,不得虚报。分村、分户资料上报时,必须由村、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乡镇、街道对村级上报的农户基础信息做好核对工作,如因基础信息有误导致农户不能享受订单政策或粮款无法及时发放到位,由乡镇、街道负责做好解释和协调工作。在进行村、镇两级公示后,及时报送给市农业农村局,并抄送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9月22日前完成晚稻订单到乡镇(街道)和舜农集团的分解任务,明确晚稻和“五优联动”每亩订单最高可签订量。各乡镇(街道)和舜农集团及时向订单签订意向对象了解订单需求,明确分户订单计划数,完成5个自然日的公示后,在10月10日前将附件2报送给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各乡镇(街道)在分解落实粮食订单时要尊重农户意愿,对符合签约条件但并不愿意签订粮食订单、无订单需求的农户,不再落实粮食订单计划,防止出现订单挂空和重复签订。 四、“五优联动”订单签订意向对象凭相关凭证在9月19-21日期间到指定粮站签订“五优联动”订单,普通晚稻订单签订意向对象在接到合同签订短信通知后在10月15日前及时与粮食收储公司签订订单合同,10月15日未完成签订的,自动视为放弃今年晚稻订单。粮食收储公司预计在10月20日左右开仓收粮。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高瞻 13777175724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人:孙迪龙 13738414395 附件: 余姚市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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