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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972698/2023-85462 | ||
组配分类 | 决策预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8-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余姚市召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
发布时间:
2023-
08-
05
11:
45 来源:
政务公开科
公告内容草案全文起草说明意见采纳情况反馈2023年8月4日,我市召开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区域内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对此前公布的两套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改革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区域内非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座谈会同日召开。 本次拟调整的居民生活用水用户包括“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户(阶梯式计量用户)、非“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户(合表户)、趸售用户。较之现行的收费标准,两套方案阶梯式水价设置的每级户月用水量保持不变, 即第一级为6立方米及以下,第二级为7-17立方米,第三级为18-30立方米,第四级为31立方米及以上。 按方案一,我市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平均3.72元/立方米,提高0.40元;按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平均3.75元/立方米,提高0.43元。在这两个方案中,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统一为0.95元/立方米。 按照2022年度,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区域内,城乡居民每人每年平均消费自来水量约43.86立方米,人均水费支出为145.62元。按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均价提高0.40元/立方米测算,城乡居民年人均增加水费支出约17.54元,月增支出1.46元;按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均价提高0.43元/立方米测算,城乡居民年人均增加水费支出约18.86元,月增支出1.57元。 全市供水价格调整后,对低收入居民家庭用水继续实行价格补贴政策。在所辖供水区域内,经市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户、市民政局认定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人员以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实施用水价格补贴,标准为每月6立方米,补贴方式为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直接免收水费,价格补贴外的用水量按正常阶梯式水价计收。 会上,听证代表就水质、水价、低收入家庭用水优惠措施等问题各抒己见,充分发表了对我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改革方案的意见建议,绝大部分与会代表同意水价调整,并倾向于选择方案一。 在随后召开的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区域内非居民用水改革座谈会中,提供了两套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方案,非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按方案一调整为5.95元/立方米,每立方米水提高0.5元;按方案二调整为6.1元/立方米,每立方米水提高0.65元;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工业企业用水到户水价按方案一调整为8元/立方米,每立方米水提高1.4元,按方案二调整为8.2元/立方米,每立方米水提高1.6元;两套方案中,特种用水到户水价均调整为11元/立方米,每立方米水提高3元;镇级用水到户水价调整为4.6元/立方米,每立方米水提高0.5元。 市发展和改革局将结合听证会、座谈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社会征求意见情况,形成最终方案,上报市政府决策,定价决策后,将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本次水价调整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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