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193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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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生鲜灯”使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农贸市场内存在的“生鲜灯”问题已引起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视,2021年11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宁波市地方标准《菜市场建设布局管理规范》对市场内照明做了相应规定,在今年省放心市场创建中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内肉类交易区灯光照明提出了合理技术值的规范引导。 我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围绕您的意见建议,以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为契机,重点落实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生鲜灯”专项抽查,以点扩面规范管理。由于余姚市农贸市场存在数量多、分布广、差距大等原因,很难统一调度管理。对此,我局从15家放心市场和市场中心下属农贸市场入手,以点扩面,促进我市农贸市场“生鲜灯”规范管理。今年4月,向20家市场收集肉摊“生鲜灯”,涵盖141户经营户,456盏“生鲜灯”。共抽样“生鲜灯”35盏,通过第三方检测,色温符合标准的“生鲜灯”4盏,合格率12.12%。针对不合格的照明灯具,责令各市场管理方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最新发布的《流通领域肉类交易区灯光照明合理技术值规范》,采购符合标准的“生鲜灯”,各市场已更换肉摊生鲜灯295盏;4家市场因改造提升,待改造完成后更换。 二、在强化监管的同时,积极予以宣传引导。首先要对此次整治阶段成果在媒体上进行宣传,并对此次整治的各类标准向公众进行普法宣传。其次提醒消费者不要被“生鲜灯”影响,用多看、多闻来仔细识别蔬菜肉品的“素颜”质量,并加大对识别“灯光美颜”蔬菜的宣传和常识普及。再次加强对生鲜蔬菜商户的诚信经营教育,让商户恪守商业道德,认清依赖“生鲜灯”增强“卖相”的不可持续性,让诚信经营成为商户的自觉行动。 下一步,我局将以省放心市场创建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生鲜灯”的使用管理,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农贸市场规范使用“生鲜灯”。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在法律和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尝试对菜场实行采光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禁止商贩个体私自加装“生鲜灯”,预防市场内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现象死灰复燃;二是尝试通过配置“生鲜灯”简易检测仪器、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对市场内各类照明灯具进行动态检测。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系和支持,也请您多提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叶志千 承 办 人:任建江 联系电话:62730613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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