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3332/2023-77294 | 内容分类: | 审计结果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发布日期: | 2023-08-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审计局 |
余姚市2020至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余姚市审计局自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2月22日,对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以下简称余姚分中心)管理的2020至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余姚分中心系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承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等日常工作。内设综合科、公积金管理科、公积金信贷科、计划财务科等4个科室。2021年末共有在职人员21人(其中临聘人员9人)。 (一)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及贷款情况 2020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合计178444.97万元,比上年增长12.51%,提取合计160092.08万元,比上年增长22.58%,当年缴存净额18352.89万元,比上年减少34.46%。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369371.92万元,比上年增长5.23%。截至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1316846.73万元,累计提取947474.81万元。 2020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2030.80万元,比上年减少17.14%,其中个人贷款62030.80万元;收回47643.64万元,比上年增长14.04%,其中个人贷款收回47643.64万元。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349099.48万元,比上年增长4.30%。 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21605.26万元,其中:定期存款10000万元、活期存款11605.26万元。至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为98.46%(即个人提取总额、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之和占缴存总额的比例),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例)、运用率(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余额的比例)均为94.51%。 2021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合计242667.25万元,比上年增长35.99%,提取合计156495.28万元,比上年减少2.25%,当年缴存净额86171.97万元,比上年增长369.53%(主要是新增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住房按月补贴的缴纳)。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455543.88万元,比上年增长23.33%。截至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1559513.98万元,累计提取1103970.09万元。 2021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6514.48万元,比上年增长55.59%,其中个人贷款96514.48万元;收回42952.13万元,比上年减少9.85%,其中个人贷款收回42952.13万元。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402661.83万元,比上年增长15.34%。 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54191.32万元,其中:定期存款30000万元、活期存款24191.32万元。至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为96.61%,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运用率均为88.39%。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及增值收益分配情况 2020年业务收入12551.08万元,比上年增长8.60%,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375.82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970.1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1204.93万元、其他收入0.14万元;业务支出8009.96万元,比上年增长11.27%,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5505.82万元、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0.0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91.46万元、其他支出(公转商贴息贷款利息支出)2012.63万元。本年增值收益4541.12万元,比上年增长4.18%。增值收益分配情况: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724.67万元、提取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430.60万元、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85.85万元。 2021年业务收入13330.16万元,比上年增长6.21%,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587.16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1147.5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1595.29万元、其他收入0.19万元;业务支出8824.42万元,比上年增长10.17%,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5913.2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535.60万元、其他支出(公转商贴息贷款利息支出)2375.62万元。本年增值收益4505.74万元,比上年减少0.78%。增值收益分配情况: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703.45万元、提取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535.46万元、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66.8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会计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至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情况,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存在个别银行账户活期存款计息未按央行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的问题,应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个别银行账户活期存款计息未按央行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 2019年12月及2020年7月,经公开招标,余姚分中心账户及单位公款存放银行入围项目有8家银行中标,服务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审计抽查发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2019年12月21日至2021年3月20日活期存款计息未按协议约定利率执行,涉及利差196.31元,不符合协议关于活期存款利率按国家规定的即期央行基准利率上浮30%的约定。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余姚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对资金竞争性存放计息情况进行复核,防止利息损失的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余姚分中心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个别银行账户活期存款计息未按央行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的问题,已于2023年4月21日收回少计的利息,并表示今后每年对各家银行进行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检查时,将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业务检查表》进行打分,不定期抽查各家银行的竞争性存放协议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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