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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9458829/2023-76095 内容分类: 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6-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23年余姚市职业技能系列竞赛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加快培育一批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新时代余姚工匠队伍。根据《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68号)、《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7〕47号)、《关于公布2023年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23〕10号)的竞赛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余姚市职业技能系列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2023年余姚市职业技能系列竞赛包含26个竞赛项目,其中宁波技能大赛预选赛17项,宁波市级竞赛7项,区级竞赛2项。宁波技能大赛选拔赛选出的前3名选手(需符合宁波技能大赛职工组参赛要求,否则依次递补)将代表余姚市参加宁波技能大赛。

二、参赛对象及报名办法

市级竞赛参赛对象为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宁波户籍(或居住证)或在宁波参加社会保险不低于6个月的相关职业(工种)从业人员。宁波技能大赛预选赛和区级竞赛参赛对象为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余姚户籍(或居住证)或在余姚参加社会保险不低于6个月的相关职业(工种)从业人员。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三、技术标准

1、此次系列竞赛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总成绩由两部分成绩加权合成。其中操作技能成绩权重一般不低于总成绩的70%。理论知识采用单独命题,实行无纸化考试。

2、区级竞赛项目智能楼宇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项目经报宁波市人社局备案同意,按高级工等级要求确定竞赛标准,编制技术文件。

各竞赛项目计划安排详见附件,具体比赛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各承办单位根据计划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并发布,以项目技术文件为准。

四、表彰奖励

1、对技能竞赛总成绩前6名的选手,给予奖励(凡在往届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参加同赛项同等级同组别或低等级赛项,不再重复奖励。若有不符合奖励条件的选手,不进行替补。)。竞赛可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除一、二、三等奖外,设置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50%(含一、二、三等奖人员)。

2、对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按技术文件编制标准认定高一等次的技能等级(不超过技能标准最高等级);优胜奖获得者认定为竞赛技术文件编制标准的技能等级。已有竞赛技术文件编制标准等级及以上的,不再重复认定。核发技能等级证书的选手需同时满足理论和实操成绩双合格。若政策变化,按省、市最新规定执行。

3、参加比赛(含预选赛)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申报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或技能提升补贴。

4、按相关文件要求对竞赛承办单位适当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流程监管,确保竞赛有序进行。市人力社保局将认真审定各竞赛方案、技术文件,严格做好竞赛监督工作,并确认竞赛结果。各承办单位应科学制定竞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技术性文件,认真组织实施,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加强竞赛试题保密管理,委派专人负责竞赛试卷的领用和保存工作,同时要加强裁判管理,确保执裁的独立性。

(二)加强组织监管,规范实施竞赛活动。各竞赛承办单位要坚持体现竞赛公益性,不得向选手收取参赛报名费用或以竞赛名义强制参赛选手参加培训变相收取费用。

(三)加强全过程监督,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各竞赛承办单位应对竞赛关键环节进行录像并保存,严格按上级竞赛技术规程要求做好赛前、赛中、赛后各项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将委派督导组对各竞赛项目进行现场督导。

(四)加强竞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承办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手段,集中开展技能竞赛宣传活动。

(五)做好安全工作。各竞赛承办单位要制定安全工作方案,落细落实比赛安全相关的场地布置、人员配置、物资准备等措施,提醒涉赛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切实确保参赛人员安全。


附件:2023年余姚市职业技能系列竞赛各项目计划安排表.docx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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