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教办〔2023〕27号 余姚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 近视防控特色学校、形象大使和典型案例 申报评选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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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若干事项的通知》(甬教安体〔2021〕19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3年近视防控特色创建行动,组织市近视防控特色学校、形象大使和典型案例申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余姚市近视防控特色学校(幼儿园)评选 根据上级要求,2023年继续遴选和建设一批近视防控特色学校,以点带面,推进近视防控工作在学校深入开展。各直属学校、教辅室认真对照《近视防控特色学校基本要求(试行)》(附件1),将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有成效、有经验、有亮点,且较上一年“近视率下降1个百分点”的学校自主申报(申报表详见附件2)。 其中已被认定为省健康促进学校(金牌)的将直接认定为余姚市级近视防控特色学校,建议近几年拟创建省现代化学校的相关学校积极创建。 截止时间:6月16日。 二、余姚市中小学“明眸亮睛”形象大使评选 为激发学生近视防控参与意识,充分发挥身边优秀典型育人作用,市教育局2023年继续面向全市中小学校认定若干“明眸亮睛”形象大使,评选名额分配如下: 直属学校各推荐1名,乡镇(街道)各推荐2名。 “明眸亮睛”形象大使遴选基本条件(试行)详见附件3,“明眸亮睛”形象大使申报表详见附件4。 截止时间:6月16日。 三、余姚市中小学(幼儿园)近视防控典型案例评选 为总结和挖掘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在全市树立一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典型学校(幼儿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学校和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全面提升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评选名额分配:直属学校各推荐1篇,乡镇(街道)各推荐2篇。 案例要求:案例应突出带动和示范效应,重点描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具体方法、措施和成效。案例字数不超过3000字。 截止时间:6月30日。 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三项评选”的申报材料以电子稿的形式上报至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邮箱:yuyao_jcjyk@163.com。
附件: 1.近视防控特色学校基本要求(试行) 2.余姚市近视防控特色学校(幼儿园)申报表 3.“明眸亮睛”形象大使遴选基本条件(试行) 4.余姚市“明眸亮睛”形象大使申报表 5.余姚市中小学(幼儿园)近视防控典型案例评选申报表
余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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