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教〔2023〕62号 关于开展2022学年余姚市学校(幼儿园)食堂考核工作的通知 | |||||
| |||||
各直属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教辅室及中小学(幼儿园)、各市场监管所(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幼儿园)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师生在校用餐安全、营养和健康,促进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规范化管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校餐饮服务的需求,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对我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工作进行学年度考核,现将2022学年余姚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公布如下: 一、考核组组成:本次考核组由市教育局(纪检组、计财科、安监科、督导科)、市场监管局(所、分局)、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市教育局财务管理中心和乡镇(街道)教辅室相关成员组成。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食堂管理相关制度、财务内控制度、与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有关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相关的资料(包括责任书、安全考核检查结果、小微权力清单有关学生伙食费收取、食堂货品采购及收支管理等)。 (二)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状况:2022学年的原材料采购情况(分粮油类和非粮油类二本台帐);食堂收支情况(学生、教师、公务三类采购和支出分别建帐)。爱心营养餐管理执行情况。 (三)“三重一大”决策情况(有关食堂方面的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以及食堂招投标、食堂采购、食堂资产处置有关会议纪要等) (四)食堂食品安全操作管理:现场检查《浙江省学校食堂现场管理实施指南》执行情况。 (五)学校智能阳光厨房建设:是否接入浙江省餐饮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信息化数据总仓,阳光厨房是否点位齐全并保持有效运行,是否安装物联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是否对AI抓拍预警等及时处置。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用具消毒、紫外线灯消毒、晨检、留样、陪餐、餐厨废弃物等几方面电子化台账记录情况(众食安APP里有的项目,可不做纸质化材料)。 (七)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八)浙食链应用情况:学校采购的畜禽肉类、数量较大的食材需通过“浙食链”交易,其中畜禽肉类必须100%通过“浙食链”无纸化交易。 (九)文明用餐情况:反对浪费,使用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 (十)师生满意度问卷调查(师生抽样问卷)。 (十一)学校对原料供应商考核,每所学校对本校所有供应商都要按照附件2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和分工 (一)考核时间:2023年6月。 (二)考核分工:直属学校(幼儿园)和乡镇(街道)部分中小学校由局考核组考核。 各乡镇(街道)内的其他学校和幼儿园由教辅室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局考核组抽查考核,2023年6月底前把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谢鸿魁老师 62709936)。 四、考核成绩处理 (一)考核分90分及以上且分值在前25%以内的学校食堂评为优秀。 (二)考核分80分及以上的学校食堂评为良好。 (三)考核分70分及以上的学校食堂评为合格,考核70分以下为不合格,全市通报整改,择时复查。 (四)年内出现重大事故或严重违规事件,受到有关部门查处尚未有效整改的,评定为不合格。 请各校事先下载附件1、附件2,填报后交给考核组。
附件: 1.2022学年余姚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考核评分细则 2.学校对食堂原材料供货商考核表 3.教育局考核组分组名单
余姚市教育局 余姚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5月31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