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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教〔2023〕62号 关于开展2022学年余姚市学校(幼儿园)食堂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5- 31 17: 01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市教育局

各直属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教辅室及中小学(幼儿园)、各市场监管所(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幼儿园)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师生在校用餐安全、营养和健康,促进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规范化管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校餐饮服务的需求,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对我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工作进行学年度考核,现将2022学年余姚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公布如下:

一、考核组组成:本次考核组由市教育局(纪检组、计财科、安监科、督导科)、市场监管局(所、分局)、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市教育局财务管理中心和乡镇(街道)教辅室相关成员组成。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食堂管理相关制度、财务内控制度、与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有关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相关的资料(包括责任书、安全考核检查结果、小微权力清单有关学生伙食费收取、食堂货品采购及收支管理等)。

(二)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状况:2022学年的原材料采购情况(分粮油类和非粮油类二本台帐);食堂收支情况(学生、教师、公务三类采购和支出分别建帐)。爱心营养餐管理执行情况。

(三)“三重一大”决策情况(有关食堂方面的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以及食堂招投标、食堂采购、食堂资产处置有关会议纪要等)

(四)食堂食品安全操作管理:现场检查《浙江省学校食堂现场管理实施指南》执行情况。

(五)学校智能阳光厨房建设:是否接入浙江省餐饮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信息化数据总仓,阳光厨房是否点位齐全并保持有效运行,是否安装物联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是否对AI抓拍预警等及时处置。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用具消毒、紫外线灯消毒、晨检、留样、陪餐、餐厨废弃物等几方面电子化台账记录情况(众食安APP里有的项目,可不做纸质化材料)。

(七)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八)浙食链应用情况:学校采购的畜禽肉类、数量较大的食材需通过“浙食链”交易,其中畜禽肉类必须100%通过“浙食链”无纸化交易。

(九)文明用餐情况:反对浪费,使用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

(十)师生满意度问卷调查(师生抽样问卷)。

(十一)学校对原料供应商考核,每所学校对本校所有供应商都要按照附件2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和分工

(一)考核时间:2023年6月。

(二)考核分工:直属学校(幼儿园)和乡镇(街道)部分中小学校由局考核组考核。

各乡镇(街道)内的其他学校和幼儿园由教辅室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局考核组抽查考核,2023年6月底前把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谢鸿魁老师 62709936)。    

四、考核成绩处理

(一)考核分90分及以上且分值在前25%以内的学校食堂评为优秀。

(二)考核分80分及以上的学校食堂评为良好。

(三)考核分70分及以上的学校食堂评为合格,考核70分以下为不合格,全市通报整改,择时复查。

(四)年内出现重大事故或严重违规事件,受到有关部门查处尚未有效整改的,评定为不合格。

请各校事先下载附件1、附件2,填报后交给考核组。

 

附件:

1.2022学年余姚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考核评分细则

2.学校对食堂原材料供货商考核表

3.教育局考核组分组名单

 

 

     余姚市教育局              余姚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5月31日

 

红头余教〔2023〕62号文件

余教〔2023〕62号文件附件

余教〔2023〕62号文件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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