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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教〔2023〕61号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二级幼儿园预评估 (三级评估)认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5- 29 14: 49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市教育局

有关乡镇(街道)教辅室、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

《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估标准(2020 年修订)》(浙教督〔2020〕

145 号)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等级(星级)幼儿园评定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甬教督[2022]10 号)

精神,在幼儿园申报、乡镇(街道)教辅室初审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对各园平台申报进行指导和认真审核,并委托市教育评估中心组织评估组对申报的幼儿园进行了评估,认定余姚市行知幼儿园有限公司等2所幼儿园通过二级预评估,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幼儿园等1所幼儿园通过三级评估(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被通过二级预评估(三级评估)认定的幼儿园认真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省、市有关幼儿教育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地进行整改,不断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园水平。

 

附件:二级幼儿园预评估(三级评估)认定名单

 

 

 

 

 

 

                                 余姚市教育局

2023年 5 月 26日

 

红头余教〔2023〕6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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