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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教办〔2023〕26号 余姚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5- 19 09: 37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市教育局

各乡镇(街道)教辅室、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做好第十二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品牌课程建设情况,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我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相关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倾听儿童  相伴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主要活动安排

1.观看视频案例。宣传月期间宁波市教育局将通过甬派客户端、现代金报视频号、宁波教育公众号推送展播各县市区幼儿园优秀的视频案例。视频中展现的案例成果导向科学,尊重儿童发展的特性,集中展现幼儿教师坚持以幼儿为本,在日常保教工作中倾听理解幼儿、有效支持幼儿学习发展的具体思路和实际做法,既能凸显课程(游戏)的特色,又能满足幼儿、家长了解与体验的需求,全市各幼儿园要认真组织收看,学习与借鉴优秀经验。

2.经验分享与交流。为贯彻落实“倾听儿童、相伴成长”的主题精神,宣传月期间市教研室将组织“基于新行为课程下的数学核心经验生活化”经验分享与交流活动。

3.持续深入宣传。全市各幼儿园要结合“倾听儿童、相伴成长”的主题精神,组织一次专题教研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保教实践能力。同时,通过家长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形成共同观察了解、倾听幼儿,支持幼儿发展,相伴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相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教辅室、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结合本区域、本园实际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全面部署并认真实施。

2.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教辅室、市直属幼儿园认真做好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并于6月22日前通过浙政钉发给教育局学前教育科。联系人:陆海燕,电话:62775880。

 

 

 

余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红头余教办〔2023〕2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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