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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2100031/2023-6568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兰江政发〔2023〕26号 生成日期: 2023-0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兰江街道
兰江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宁波市和余姚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落实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深化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根据《余姚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结合街道自身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对北京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武义县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重大火灾事故和北京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紧盯7个重点领域和易发生群死群伤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推动分级分类监管、精准执法,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举一反三深化安全生产治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为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活力“最名邑”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以重点领域为攻坚发力点,坚持排查全覆盖、整治全闭环,突出重大事故风险关键节点,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聚焦“三个责任”落实,严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肃查处一批不作为不落实行为,重点解决责任真空、履责不力、监管不为等问题;聚焦隐患闭环整改,坚持严管、严防、重罚相结合,强化精准执法、刚性执法、规范执法,做到真查真治“全覆盖”、严查严治“零容忍”,重拳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重点解决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聚焦长效治理,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构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探索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底线措施,强化系统治理,挂牌根治一批难点痛点问题,重点解决问题隐患久治不愈、同类问题易发多发、整改不力等问题。聚焦基层基础提升,构建运行有序、衔接顺畅的基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要素完备的基层应急保障体系,深化队伍力量建设,全面提升基层隐患排查治理、行政执法、应急处突能力。通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短板和不足,举一反三实现本质提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社会平安稳定。

三、攻坚任务

综合分析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区域领域分布,结合现阶段安全生产形势特点,确定“1+7+N”攻坚重点,即在1个总体任务下,确定消防、工矿、道路交通、危化品、建设施工、城市运行、旅游等7项攻坚整治任务,N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其中N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当下重点推进“园中园”“厂中厂”、电气焊作业2项整治任务,大排查大整治推进中如发现重大共性问题和重点领域,可动态增设相应专题。

(一)7项攻坚整治

1.深化消防领域攻坚整治。集中开展“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宿舍,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托育机构、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旅游场所、商场、宾馆、酒店、大型聚集商演活动从严开展检查,按照市、乡分级管理原则,形成底数、隐患和责任3张清单,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租赁、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违法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法搭建钢棚影响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无证电气焊、违规动火、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等违规行为。持续深化民宗、文物、文化和旅游、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动态清零,行业单位标准化达标创建率90%以上(街道消防安全专委会牵头负责)。

2.深化工矿领域攻坚整治。全面深化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点完成现状边坡高度100米及以上的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估,落实边坡坍塌风险各项管控措施,严格重大风险隐患矿山停产整顿措施。加强新办矿山安全风险预先管控,严格落实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全面推进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擅自变更环保处理工艺、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盲目施救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落实风险告知、制度建设、安全培训等8项任务措施。组织重点行业“钢8条”“铝7条”“粉6条”整治回头看,全方位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大力发展应用安全可靠的先进设备设施,着力推进劳动密集场所“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用足用好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引导企业提升智能化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推广应用高危工艺智能化控制和在线监测监控,利用各类先进科技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精准管控。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与“散乱弱”整治相结合,以安全发展理念为引领,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着力发挥政策的宏观市场调控和市场机制作用实现落后产能淘汰,关停淘汰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作坊)、“僵尸企业”、落后产能,整合提升一批企业入园集聚。将企业安全生产与小微园区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聚焦基础配套设施、安全台账建立情况、安全培训落实情况、数字化监控预警等重点领域实施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全面提升小微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街道工矿企业安全专委会牵头负责)。

3.深化道路交通领域攻坚整治。深入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除险强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强化“路、人、车、企”要素管控,持续推进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农村公路平交道口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全面整治病危桥隧;对市级挂牌的重点路段开展全覆盖检查;针对周末、“端午”假期等车流密集时段,严查“两客一危一货”、工程运输车、6座以上小客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委会牵头负责)。

4.深化危化品领域攻坚整治。聚焦企业、区域重大安全风险,完善风险管控、隐患治理闭环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涉及重大危险源、硝化、丁二烯、液氯、氯乙烯、液化烃储罐、烟花爆竹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重点整治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动火等特殊作业不规范、岗位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危化品储存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严肃监管执法。聚焦焦塔、釜、罐和环保设施等,全面开展有限空间整治。持续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深化“十有”提升和“两禁”整治,重点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园区内居民搬迁和劳动密集型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等工作,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街道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

5.深化建设施工攻坚整治。扎实开展隧道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地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强化建筑市场、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整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落实举措,指导督促各地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三类存在隐患自建房,因地制宜推进分类整治。聚焦城市轨道交通、城市道路隧道、市政隧道等地下市政工程及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全面开展有限空间整治,防范化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提升,聚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等重点,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加强问题隐患闭环管控。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工程安全标准体系,深化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工程智慧监管,加快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电子雷管、混凝土湿喷机械手等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强化施工现场特种设备监管,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街道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牵头负责)。

6.深化城市运行领域攻坚整治。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城市道桥隧领域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重点聚焦燃气存储、经营、燃气工程、燃气器具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城镇燃气企业经营的工业自建燃气设施、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仪安装、建(构)筑物侵占燃气保护区、在燃气保护区范围内安全施工等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制定有效措施并落实到位,做好燃气金属波纹管更换、气瓶核验工作,进一步提升城镇燃气数字化监管水平。持续开展城市道路路面塌陷风险、城市道路起伏不平及“桥头跳车”病害排查整治,全力推进桥梁“一桥一档”和定期检测年度全覆盖,开展桥梁风险源专项辨识评估,加大C、D级桥梁结构病害维修处置力度,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街道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牵头负责)。

7.深化旅游领域攻坚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集中力量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和未经许可开展高风险旅游项目等“不合法、不合规、不安全”行为。开展旅游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加强A级景区内的涉水、高空、滑雪、露营等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和索道、缆车、玻璃栈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聚焦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室内密闭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旅游领域安全有序(街道文广旅游安全专委会牵头负责)。

(二)2项重点专项整治

1.实施全领域“厂中厂”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企业厂房、乡镇工业园、村级工业集聚点、小微工业园、孵化园、电商小微园、交通运输仓库、经营性自建房等“一场多租”建筑,建立覆盖全领域的“园中园”“厂中厂”专项台账,严格动态监管。督促“园中园”“厂中厂”房东、业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承租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统一安全设施,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每月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章搭建、未经消防审验投入使用、违法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管理混乱、电气设备设施失管等问题。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停产、关闭;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一律实施挂牌督办。指导督促制定出台本地区租赁场所禁限控目录,国家、省产业准入指导目录内明令淘汰、限制类项目,不符合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及区产业规划布局、产业导向项目,不得使用租赁场所,坚决防止出租的厂房(仓库)成为失管失防之所、藏污纳垢之地(街道安消委牵头负责)。

2.实施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强化全链条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开展电气焊全员安全大培训,坚决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合格上岗硬要求。建立健全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安全管控措施。督促临时用工企业和单位严格重点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严禁聘用“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等作业。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作业行为,落实一案双查,依法从严处罚违规操作人员、用工企业和单位。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关人员资格,涉事企业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强化警示宣传教育,鼓励社会公众对电气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开展典型案例曝光,形成社会各界对电气焊作业安全高度关注的浓厚氛围(街道安消委牵头负责)。

四、进度安排

排查整治时间为4月23日至10月31日,总体分五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5月8日)

4月28日前,街道安消委制定印发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各专委会全面梳理任务、措施、责任、时限4张清单以及相应工作评价验收标准,明确工作重点;清晰建立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事项2张清单,明确检查重点。5月8日前,各专委会按照街道安消委“1+7+N”方案,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行业全覆盖排查整治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9日—6月18日)

坚持“先安全、再生产”,严格落实领域、企业检查全覆盖要求,各地全面动员开展起底式、洗楼式排查整治,对重点难点问题实施集中攻坚,建立重大隐患“一患一策”,严查重大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坚决破解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产生较大影响事故的风险隐患。强化排查整治结果应用,扎实做好问题隐患梳理分析,按照市、乡、村社分级分类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要求。强化各专委会专业统筹,针对性制定一批符合行业实际的底线措施,坚决守牢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底线。市将组织1+1驻点式服务、不少于5轮次的督导服务、不定期暗查暗访,各专委办结合大综合执法一体化改革工作推进下沉驻点式指导服务和行业条线专项暗查暗访,其中5月10日前结合安全生产督导服务完成第一轮督导暗访。

(三)评价验收阶段(6月19日—6月30日)

6月18日攻坚整治结束后,市专委办将对标工作评价验收标准,对街道工作开展情况立即开展全面总结评估,6月2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将结合综合督导,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抽查检查,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检查不合格的、责任不落实的,严肃问责追责;对于存在突出问题隐患的,予以警示曝光;对于好的做法,加强经验培树、强化宣传推广。

(四)回头看阶段(7月1日—8月31日)

以查漏补缺为主要内容,在常态开展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针对前期验收情况,防止问题回潮反弹,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有效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五)冲刺决胜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以严防死守和盯死看牢为主要内容,聚焦重要敏感部位,结合“市镇村企”常态化履职尽责“一本账”,将每项风险管控责任压实到具体人;对乡镇街道、重点企业(场所)开展加压式督导检查,严管严控风险隐患,严防严守薄弱环节,确保绝对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一个专班推动

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攻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周涛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周罗建、鲁庆怀、翁文杰担任,组员由街道安消委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所长担任,抽调街道各部门骨干力量,实行专班化运作,具体负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落实。

(二)一套机制运行

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周专题研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副组长每周调度分管领域排查整治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建立“日调度、日研判、日通报”工作机制,动态掌握任务推进情况、精准分析研判风险趋势,及时提醒交办、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构建并实施“一会、一报、一督、一晒、一考”(例会制、报表制、督查制、通报制、考核制)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压茬推进整治。

(三)一套标准排查

汇聚重点领域专家,总结提炼“除险保安”工作经验,梳理形成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手册。强化省、市、县标准衔接,在省级排查标准流程和检查清单基础上,以七大重点领域为主题,统筹细化制定市级检查清单,破解排查辨识尺度不一、整改提升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四)一体统筹落实

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与当前正在全面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结合起来,与平安护航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点工程”结合起来,统筹重大项目、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时段“四重”服务,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以新安全格局护航新发展格局。


附件:1.深化消防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2.深化工矿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3.深化道路交通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4.深化危化品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5.深化建设施工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6.深化城市运行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7.深化旅游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8.实施全领域“厂中厂”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9.实施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附件1

深化消防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消防领域

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纺织印染类、制鞋类、海绵生产加工类、竹木加工类、锂离子电池制造(使用)类、小家电制造类、使用危化品工贸行业类等7类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法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法搭建钢棚影响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员工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薄弱等突出问题。

6月18日

应急消防管理所

发展服务办

1.5月底前,完成100人以上(含)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报市消安委挂牌督办;

2.5月底前,完成30人以上(含)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报市消安委挂牌督办;

3.6月18日前,完成规模以上7类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的“三张清单”,并作为街道日常消防安全监管重点,督改火灾隐患,动态跟踪掌握;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街道挂牌督办;

4.针对规模以下或其他类型工业企业,街道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改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并定期更新。

2

开展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住有3人以上(含)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经营使用危化品、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等突出问题。

6月18日

发展服务办


1.5月底前,完成生产、经营与住宿合用的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集中连片区域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报市消安委挂牌督办;

2.5月底前,完成10人以上(含)人员密集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报市消安委挂牌督办;

3.6月18日前,完成10人以下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的“三张清单”,并作为街道日常消防安全监管重点,督改火灾隐患,动态跟踪掌握。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街道挂牌督办;

4.针对未住有人员的生产经营性自建房,街道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改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并定期更新。

3

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10人以上(含)居住出租房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违规使用明火、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等突出问题。

6月18日

派出所

村、社区

1.5月底前,完成100人以上(含)居住出租房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报市消安委挂牌督办;

2.5月底前,完成30人以上(含)居住出租房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报市消安委挂牌督办;

3.6月18日前,完成10人以上(含)居住出租房的“三张清单”,并作为街道日常消防安全监管重点,督改火灾隐患,动态跟踪掌握;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街道挂牌督办;

4.针对10人以下的居住出租房,街道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改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并定期更新。

4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外保温材料、公共建筑违规改建装修、消防设施瘫痪、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登高面被占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违规占用公共区域影响消防安全等突出问题。

6月18日

社区线


1.5月底前,完成100米以上(含)高层公共建筑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报市消安委挂牌督办;

2.5月底前,完成高层公共建筑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报市消安委挂牌督办;

3.6月18日前,完成高层住宅小区的“三张清单”,并作为街道日常消防安全监管重点,督改火灾隐患,动态跟踪掌握。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街道挂牌督办。

4.针对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街道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改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并定期更新。

5

开展教育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创建。重点针对寄宿制学校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等突出问题。

6月18日

社务办


1.5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18日前,确保所有教育机构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6

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寺庙、教堂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等突出问题。

6月18日

统战线

应急消防管理所

1.5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18日前,确保所有宗教活动场所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7

开展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养老院、福利院、护养院等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员工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薄弱等突出问题。

6月18日

民政线

应急消防管理所

1.5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18日前,确保所有养老福利机构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8

开展商/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农贸市场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疏散通道堵塞占用、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员工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薄弱等突出问题。

6月18日

发展服务办

应急消防管理所

1.5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商市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18日前,确保所有商市场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9

开展文化和旅游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电影院、密室逃脱、室内冰雪场等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

6月18日

宣传线

应急消防管理所

1.5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文化和旅游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18日前,确保所有文化和旅游场所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10

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医院住院部、托育中心、月子会所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员工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薄弱等突出问题。

6月18日

社务办

应急消防管理所

1.5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18日前,确保所有医疗机构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11

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民居类文物古建筑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缺失、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

6月18日

宣传线

应急消防管理所

1.5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18日前,确保所有文物古建筑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附件2

深化工矿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工矿领域

完成现状边坡高度100米及以上的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估,落实边坡风险管控措施。

6月18日前

发展服务办

农业农村办、资规所

现状边坡高度100米及以上的露天矿山100%提供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估。

2

全面落实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

5月20日前

资规所

应急消防管理所、派出所、农业农村办

新办矿山100%按照要求开展联合踏勘。

3

全面排摸重点环保设施底数,分类建立台账。

4月30日前

发展服务办

应急消防管理所

建立“一企一档”,完成率100%。

4

组织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对一厂多租设施开展现场专项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对突出安全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

6月18日前

发展服务办

应急消防管理所

一厂多租环保设施检查率100%,隐患闭环率100%。

5

督促企业开展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爆粉尘企业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主动自查自改。

4月30日前

应急消防管理所

发展服务办

相关企业自查率100%。

6

组织开展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检查,落实重大隐患闭环整改。

5月30日前

应急消防管理所

发展服务办

相关企业隐患闭环率100%。


附件3

深化道路交通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道路交通领域

推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6月18日

应急消防管理所

江南中队

推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排查隐患,及时组织整治;

2

配合市开展交通安全领域重点隐患“全覆盖”检查。

6月18日

应急消防管理所

江南中队

6月,对检查发现的重点隐患问题要求整改到位。

3

配合市开展“护航亚运”道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突出周末、“端午”假期等重点时段整治行动。

5月30日

江南中队

应急消防管理所

1.每个周末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2.每周组织一次重点精准查缉行动。

4

对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逐案跟踪隐患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常态化

江南中队

应急消防管理所

1.对每起2人以上事故要求各地报送事故调查报告;

2.对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事故调查以市道安办名义予以通报。


附件4

深化危化品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危化品领域

开展危化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对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逐一评估运行安全现状,实施限期分类整治,实现隐患动态清零。

5月30日

应急消防管理所


危化品企业100%形成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台账,完成分类整治;

2.对存在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企业100%完成督导检查;完成不少于5%的存在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企业督导抽查。

2

开展硝化、丁二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相关企业对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开展自查自纠,省级开展全覆盖核查,确保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5月30日

应急消防管理所


全面排查涉及硝化、丁二烯企业的底数,形成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完成问题隐患整改;配合专家指导服务组对硝化、丁二烯企业100%开展督导核查。

3

开展液化烃储罐区安全专项整治。相关企业对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自查自纠,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5月30日

应急消防管理所


涉及液化烃储罐区相关企业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对涉及液化烃储罐区企业100%开展检查核实。

4

开展涉及液氯、氯乙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相关企业对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自查自纠,市级开展全覆盖核查,确保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5月30日

应急消防管理所


涉及液氯、氯乙烯企业100%开展自查自改,形成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完成问题隐患整改;组织专家指导服务组对液氯、氯乙烯企业100%开展督导核查。

5

开展中小油气储存企业评估整治。对标逐一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推动企业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6月18日

应急消防管理所


1.5月底前,企业对标形成自评报告和问题隐患整改;

2.6月18日前,完成全覆盖现场检查和安全风险等级复核。

6

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贮存收集、无害化利用处置措施。

6月18日

发展服务办


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3次。

7

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系统评估涉危化品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实现分级分类监管。

6月18日

社务办

应急消防管理所、发展服务办

1.完成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制定并组织开展宣贯学习;

2.涉危化品实验室100%完成自查评估;

3.组织不少于1次联合检查。

8

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占压等风险隐患整治“回头看”。及时排查影响管道安全运行的“第三方”施工等风险,严格落实管道保护各项措施。

6月18日

发展服务办

应急消防管理所、市市场监所局

1.涉及油气长输管道人口密集型高风险区域的100%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2.组织不少于1次联合检查。

9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专项整治。督促危化品企业重点整治动火等特殊作业不规范、岗位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危化品储存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6月18日

应急消防管理所


1.重大危险源企业100%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企业100%开展自查自改,并形成主动发现问题机制、闭环管控机制和举一反三机制;

3.每月组织一次督导抽查。

10

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对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十二严禁”和零售店(点)“十二严禁”要求,完成许可企业“回头看”。

6月18日

应急消防管理所


1.5月底前,企业完成自查自改;

2.6月18日前,完成全覆盖“回头看”。


附件5

深化建设施工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建设施工领域

开展隧道施工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依职责对照隧道工程十条整治重点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五项任务,全面推进在建隧道(洞)工程的安全生产自查,对标对表实施整改。

4月30日

城建办


100%完成自查,并有序推进整治。

2

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各地完成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的三类重点自建房整治。

5月30日

城建办


三类重点自建房整治信息100%录入全国系统。

3

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针对前期排查发现问题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及时闭环。

常态化

城建办


督导检查发现未按期闭环的,将予以扣分。

4

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提升,聚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等重点,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加强问题隐患闭环管控。

常态化

城建办


6月18日前完成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

5

完善工程安全标准体系,贯彻落实《装配型附着式升降架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的应用。

5月10日

城建办


及时推广应用省级部门发布的地方标准。

6

开展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检查工作。

4月30日

农业农村办


配合开展覆盖式自查,抓好问题整改和管控措施落实。


附件6

深化城市运行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城市运行领域

开展燃气经营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严格核发燃气经营许可和气瓶充装许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整改销号;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落实燃气企业配送管理的主体责任。

常态化

城建办


资规所、市场监管所等

6月18日前组织开展燃气经营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2

开展公共场所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餐饮、商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气环境和燃气设施运行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等情况,以及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

6月18日

城建办

社务办、宣传线、发展服务办、市场监管所

6月18日前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3

开展老旧小区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排查整治小区内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隐患。

6月18日

城建办


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6月18日前组织开展老旧小区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4

开展燃气工程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设施权属单位落实安全监护制度,加强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的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工程纳入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要严厉打击燃气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施工期间专人监护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项目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

常态化

城建办

资规所、市市场监管所

6月18日前组织开展燃气工程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5

开展管道设施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城镇燃气管道检验及更新改造工作,建立常态化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特别是对于设计及竣工资料不全的管道,经营企业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核查评估、补充测绘,并根据评估结果予以整改。要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餐饮行业、城中村和老旧住宅区等安全隐患较大场所的“瓶改管”工作。

常态化

城建办


资规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

6月18日前组织开展管道设施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6

提升城镇燃气数字化监管水平。配合省级部门推进“浙里城市生命线”平台建设。

常态化

城建办


完成“浙里城市生命线”平台燃气领域的构建。

7


开展城市道路路面塌陷风险排查整治。重点对亚运通勤道路及重点场所周边城市道路及连接线等重点路段开展地下病害体全面探测,对存在空洞、脱空、疏松、富水体等病害的路段,落实管控措施,同时协调各部门查明病害成因,由相关责任部门立即进行病害整治

常态化

城建办


6月18日前组织完成重点路段的排查检测工作。

8

保障城市道路出行安全通畅。持续开展城市道路起伏不平、“桥头跳车”治理,强化质量管控,注重治理长效性,避免短期病害反复问题。

常态化

城建办


6月18日前组织完成道路整治,“桥头跳车”整治。

9

开展城市桥梁运行风险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城市道桥隧巡查和定检制度,对于发现问题要求即查即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立即管控并进行监测;清理桥下空间违建、违章占用等,合理利用桥下空间。

常态化

城建办


6月18日前组织重点路段桥梁(隧道)开展常规检测或结构检测数不少于80%。

10

开展城市隧道内涝、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城市隧道电子水尺、摄像头等监测设备是否完好并接入省级平台;排查雨水泵站、排水沟、消防相关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且规范检修,应急物资储备是否齐全;完善防汛、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常态化

城建办


6月18日前组织完成城市隧道的专项排查。


附件7

深化旅游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旅游领域

开展旅行社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照《旅行社安全检查清单(1.0版)》,重点聚焦旅行社场所消防安全、旅游安全、制度落实、应急处置能力等,开展隐患排查。

6月18日

宣传线

应急消防管理所

1.5月10日前,开展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2.5月25日前,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不少于1次;

3.6月18日前,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0%。

2

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不签订旅游合同、导游人员强迫、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检查。

5月30日

宣传线

市场监管所

组织文化和旅游专项执法行动。

4

开展文化和旅游室内密闭场所集中检查。聚焦旅游景区封闭式室内景点、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和文化场馆、网吧、星级饭店、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6月18日

宣传线

市场监管所、派出所

1.5月20日前,开展室内密闭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场馆覆盖率100%;

2.5月30日前,梳理安全隐患清单,100%落实责任人;

3.6月18日前,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0%。

5

开展端午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领导带队开展假期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

6月18日

宣传线


1.6月18日前,完成专项检查工作。

6

开展A级景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检查A级景区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等工作。

6月18日

宣传线


1.6月18日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隐患排查整改完成率不低于70%。

7

开展A级景区旅游新业态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检查A级景区内的涉水、高空、滑雪、露营等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的安全管理工作。

6月18日

宣传线

市场监管所、资规所、城建办

1.5月底前,开展A级景区旅游新业态调查摸底和旅游新业态隐患排查工作;

2.6月18日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隐患排查整改完成率不低于70%。

8

开展A级景区专用设施设备专项检查。检查A级景区内的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是否达到安全要求。

6月18日

宣传线

市场监管所、城建办

1.开展A级景区专用设施设备专项检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A级景区专用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2.组织A级景区专用设施设备专项检查。

9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能力提升行动。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强化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队伍演练工作。

6月18日

宣传线


1.参加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骨干培训;

2.组织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1次;

10

开展文化和旅游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检查A级景区、古建筑类文保单位、国有博物馆、星级宾馆的文化和旅游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火源管控和可燃物清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6月18日

宣传线

应急消防管理所

1.5月10日前,全面排查文化和旅游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场所覆盖率达到100%;

2.5月30日前,梳理消防安全隐患清单,100%落实责任人;

3.6月18日前,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0%。


附件8

实施全领域“厂中厂”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厂中厂”

彻底排查企业厂房、小微工业园、孵化园、电商小微园、交通运输仓库、经营性自建房等用于出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构建筑物,建立全领域“厂中厂”专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

5月10日前

发展服务办、应急消防管理所



“厂中厂”专项台账建档率100%。

2

督促“厂中厂”单位开展一次“四懂三会”消防基础知识培训,确保培训覆盖率100%。

5月10日前

应急消防管理所


“厂中厂”所有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100%。

3

督促出租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月10日前

应急消防管理所、

发展服务办


出租方与每个承租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率100%

4

督促“厂中厂”业主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每月进行安全检查。

6月18日前

应急消防管理所、

发展服务办


建立出租方对承租方每月隐患整治清单,隐患闭环率100%。

5

对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厂中厂”开展“起底式”的火灾隐患排查。

6月18日前

应急消防管理所

发展服务办

30人以上的“厂中厂”、小微工业园火灾隐患排查率100%。

6

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章搭建、未经消防审验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

6月18日前

城建办、资规所

市场监管所、发展服务办

厂房使用性质、违章搭建、未经消防审验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

7

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停产、关闭。

6月18日前

城建办


依法拆除、停产、关闭一批“厂中厂”。

8

从严查处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管理混乱、电气设备设施失管等问题。

6月18日前

应急消防管理所

发展服务办

建立相关问题隐患整治清单,隐患闭环率100%。

9

对检查中发现的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工业企业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

5月30日前

应急消防管理所


对检查中发现的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工业企业重大火灾隐患由街道挂牌督办。街道挂牌工业企业重大火灾隐患不少于2个。

10

制定出台本地区租赁场所禁限控目录。

5月30日前

发展服务办


出台本地区租赁场所禁限控目录。


附件9

实施全链条电气焊作业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电气焊作业

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全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企业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安全管控措施。

5月10日前

应急消防管理所、城建办、市场监管所


开展一次自查自纠,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

组织开展电气焊全员安全大培训,开展以动火作业管理、电气焊作业10不准、动火作业典型事故案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安全培训。

5月10日前

应急消防管理所、城建办、市场监管所


培训参与率100%。

3

督促企业开展以电气焊引发火灾为主题的逃生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掌握自救互救能力。

5月10日前

应急消防管理所

城建办、市场监管所

逃生应急演练参与率100%。

4

开展电气焊执法检查,重点核查上岗人员培训、持证情况,对无证、假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落实“一案双查”,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同时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

5月30日前

应急消防管理所、城建办、市场监管所

派出所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一案双查率100%。

5

强化警示宣传和媒体曝光,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典型案例曝光,形成社会各界对电焊气割作业安全高度关注的浓厚氛围。

6月18日前

应急消防管理所、城建办、市场监管所


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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