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2100031/2023-65687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兰江政发〔2023〕26号 | 生成日期: | 2023-05-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兰江街道 |
兰江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宁波市和余姚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落实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深化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根据《余姚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结合街道自身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对北京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武义县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重大火灾事故和北京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紧盯7个重点领域和易发生群死群伤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推动分级分类监管、精准执法,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举一反三深化安全生产治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为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活力“最名邑”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以重点领域为攻坚发力点,坚持排查全覆盖、整治全闭环,突出重大事故风险关键节点,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聚焦“三个责任”落实,严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肃查处一批不作为不落实行为,重点解决责任真空、履责不力、监管不为等问题;聚焦隐患闭环整改,坚持严管、严防、重罚相结合,强化精准执法、刚性执法、规范执法,做到真查真治“全覆盖”、严查严治“零容忍”,重拳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重点解决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聚焦长效治理,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构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探索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底线措施,强化系统治理,挂牌根治一批难点痛点问题,重点解决问题隐患久治不愈、同类问题易发多发、整改不力等问题。聚焦基层基础提升,构建运行有序、衔接顺畅的基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要素完备的基层应急保障体系,深化队伍力量建设,全面提升基层隐患排查治理、行政执法、应急处突能力。通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短板和不足,举一反三实现本质提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社会平安稳定。 三、攻坚任务 综合分析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区域领域分布,结合现阶段安全生产形势特点,确定“1+7+N”攻坚重点,即在1个总体任务下,确定消防、工矿、道路交通、危化品、建设施工、城市运行、旅游等7项攻坚整治任务,N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其中N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当下重点推进“园中园”“厂中厂”、电气焊作业2项整治任务,大排查大整治推进中如发现重大共性问题和重点领域,可动态增设相应专题。 (一)7项攻坚整治 1.深化消防领域攻坚整治。集中开展“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宿舍,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托育机构、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旅游场所、商场、宾馆、酒店、大型聚集商演活动从严开展检查,按照市、乡分级管理原则,形成底数、隐患和责任3张清单,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租赁、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违法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法搭建钢棚影响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无证电气焊、违规动火、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等违规行为。持续深化民宗、文物、文化和旅游、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动态清零,行业单位标准化达标创建率90%以上(街道消防安全专委会牵头负责)。 2.深化工矿领域攻坚整治。全面深化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点完成现状边坡高度100米及以上的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估,落实边坡坍塌风险各项管控措施,严格重大风险隐患矿山停产整顿措施。加强新办矿山安全风险预先管控,严格落实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全面推进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擅自变更环保处理工艺、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盲目施救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落实风险告知、制度建设、安全培训等8项任务措施。组织重点行业“钢8条”“铝7条”“粉6条”整治回头看,全方位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大力发展应用安全可靠的先进设备设施,着力推进劳动密集场所“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用足用好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引导企业提升智能化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推广应用高危工艺智能化控制和在线监测监控,利用各类先进科技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精准管控。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与“散乱弱”整治相结合,以安全发展理念为引领,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着力发挥政策的宏观市场调控和市场机制作用实现落后产能淘汰,关停淘汰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作坊)、“僵尸企业”、落后产能,整合提升一批企业入园集聚。将企业安全生产与小微园区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聚焦基础配套设施、安全台账建立情况、安全培训落实情况、数字化监控预警等重点领域实施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全面提升小微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街道工矿企业安全专委会牵头负责)。 3.深化道路交通领域攻坚整治。深入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除险强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强化“路、人、车、企”要素管控,持续推进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农村公路平交道口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全面整治病危桥隧;对市级挂牌的重点路段开展全覆盖检查;针对周末、“端午”假期等车流密集时段,严查“两客一危一货”、工程运输车、6座以上小客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委会牵头负责)。 4.深化危化品领域攻坚整治。聚焦企业、区域重大安全风险,完善风险管控、隐患治理闭环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涉及重大危险源、硝化、丁二烯、液氯、氯乙烯、液化烃储罐、烟花爆竹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重点整治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动火等特殊作业不规范、岗位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危化品储存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严肃监管执法。聚焦焦塔、釜、罐和环保设施等,全面开展有限空间整治。持续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深化“十有”提升和“两禁”整治,重点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园区内居民搬迁和劳动密集型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等工作,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街道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 5.深化建设施工攻坚整治。扎实开展隧道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地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强化建筑市场、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整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落实举措,指导督促各地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三类存在隐患自建房,因地制宜推进分类整治。聚焦城市轨道交通、城市道路隧道、市政隧道等地下市政工程及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全面开展有限空间整治,防范化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提升,聚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等重点,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加强问题隐患闭环管控。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工程安全标准体系,深化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工程智慧监管,加快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电子雷管、混凝土湿喷机械手等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强化施工现场特种设备监管,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街道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牵头负责)。 6.深化城市运行领域攻坚整治。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城市道桥隧领域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重点聚焦燃气存储、经营、燃气工程、燃气器具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城镇燃气企业经营的工业自建燃气设施、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仪安装、建(构)筑物侵占燃气保护区、在燃气保护区范围内安全施工等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制定有效措施并落实到位,做好燃气金属波纹管更换、气瓶核验工作,进一步提升城镇燃气数字化监管水平。持续开展城市道路路面塌陷风险、城市道路起伏不平及“桥头跳车”病害排查整治,全力推进桥梁“一桥一档”和定期检测年度全覆盖,开展桥梁风险源专项辨识评估,加大C、D级桥梁结构病害维修处置力度,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街道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牵头负责)。 7.深化旅游领域攻坚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集中力量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和未经许可开展高风险旅游项目等“不合法、不合规、不安全”行为。开展旅游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加强A级景区内的涉水、高空、滑雪、露营等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和索道、缆车、玻璃栈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聚焦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室内密闭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旅游领域安全有序(街道文广旅游安全专委会牵头负责)。 (二)2项重点专项整治 1.实施全领域“厂中厂”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企业厂房、乡镇工业园、村级工业集聚点、小微工业园、孵化园、电商小微园、交通运输仓库、经营性自建房等“一场多租”建筑,建立覆盖全领域的“园中园”“厂中厂”专项台账,严格动态监管。督促“园中园”“厂中厂”房东、业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承租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统一安全设施,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每月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章搭建、未经消防审验投入使用、违法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管理混乱、电气设备设施失管等问题。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停产、关闭;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一律实施挂牌督办。指导督促制定出台本地区租赁场所禁限控目录,国家、省产业准入指导目录内明令淘汰、限制类项目,不符合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及区产业规划布局、产业导向项目,不得使用租赁场所,坚决防止出租的厂房(仓库)成为失管失防之所、藏污纳垢之地(街道安消委牵头负责)。 2.实施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强化全链条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开展电气焊全员安全大培训,坚决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合格上岗硬要求。建立健全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安全管控措施。督促临时用工企业和单位严格重点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严禁聘用“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等作业。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作业行为,落实一案双查,依法从严处罚违规操作人员、用工企业和单位。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关人员资格,涉事企业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强化警示宣传教育,鼓励社会公众对电气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开展典型案例曝光,形成社会各界对电气焊作业安全高度关注的浓厚氛围(街道安消委牵头负责)。 四、进度安排 排查整治时间为4月23日至10月31日,总体分五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5月8日) 4月28日前,街道安消委制定印发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各专委会全面梳理任务、措施、责任、时限4张清单以及相应工作评价验收标准,明确工作重点;清晰建立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事项2张清单,明确检查重点。5月8日前,各专委会按照街道安消委“1+7+N”方案,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行业全覆盖排查整治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9日—6月18日) 坚持“先安全、再生产”,严格落实领域、企业检查全覆盖要求,各地全面动员开展起底式、洗楼式排查整治,对重点难点问题实施集中攻坚,建立重大隐患“一患一策”,严查重大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坚决破解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产生较大影响事故的风险隐患。强化排查整治结果应用,扎实做好问题隐患梳理分析,按照市、乡、村社分级分类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要求。强化各专委会专业统筹,针对性制定一批符合行业实际的底线措施,坚决守牢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底线。市将组织1+1驻点式服务、不少于5轮次的督导服务、不定期暗查暗访,各专委办结合大综合执法一体化改革工作推进下沉驻点式指导服务和行业条线专项暗查暗访,其中5月10日前结合安全生产督导服务完成第一轮督导暗访。 (三)评价验收阶段(6月19日—6月30日) 6月18日攻坚整治结束后,市专委办将对标工作评价验收标准,对街道工作开展情况立即开展全面总结评估,6月2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将结合综合督导,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抽查检查,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检查不合格的、责任不落实的,严肃问责追责;对于存在突出问题隐患的,予以警示曝光;对于好的做法,加强经验培树、强化宣传推广。 (四)回头看阶段(7月1日—8月31日) 以查漏补缺为主要内容,在常态开展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针对前期验收情况,防止问题回潮反弹,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有效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五)冲刺决胜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以严防死守和盯死看牢为主要内容,聚焦重要敏感部位,结合“市镇村企”常态化履职尽责“一本账”,将每项风险管控责任压实到具体人;对乡镇街道、重点企业(场所)开展加压式督导检查,严管严控风险隐患,严防严守薄弱环节,确保绝对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一个专班推动 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攻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周涛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周罗建、鲁庆怀、翁文杰担任,组员由街道安消委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所长担任,抽调街道各部门骨干力量,实行专班化运作,具体负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落实。 (二)一套机制运行 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周专题研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副组长每周调度分管领域排查整治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建立“日调度、日研判、日通报”工作机制,动态掌握任务推进情况、精准分析研判风险趋势,及时提醒交办、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构建并实施“一会、一报、一督、一晒、一考”(例会制、报表制、督查制、通报制、考核制)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压茬推进整治。 (三)一套标准排查 汇聚重点领域专家,总结提炼“除险保安”工作经验,梳理形成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手册。强化省、市、县标准衔接,在省级排查标准流程和检查清单基础上,以七大重点领域为主题,统筹细化制定市级检查清单,破解排查辨识尺度不一、整改提升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四)一体统筹落实 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与当前正在全面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结合起来,与平安护航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点工程”结合起来,统筹重大项目、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时段“四重”服务,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以新安全格局护航新发展格局。 附件:1.深化消防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2.深化工矿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3.深化道路交通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4.深化危化品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5.深化建设施工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6.深化城市运行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7.深化旅游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8.实施全领域“厂中厂”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9.实施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附件1 深化消防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附件2 深化工矿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附件3 深化道路交通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附件4 深化危化品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附件5 深化建设施工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附件6 深化城市运行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附件7 深化旅游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附件8 实施全领域“厂中厂”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附件9 实施全链条电气焊作业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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