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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27/2023-60455 内容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泗门镇
泗门镇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我镇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2-2025年)》部署要求,以法治宁波建设“六大抓手”为重点内容,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巩固省级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我镇2022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巩固并继续推进试点工作

(一)党对法治建设统一领导更加深入。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办线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办线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开展工作。二是履行主管主责。遵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建立并严格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健全全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和工作规程,确定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建立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12次。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全镇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专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出台政策法规、执法典型实践案例等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党政领导班子开展集中学法4次,结合“周二夜学”开展镇村两级干部专题法律线上线下培训2次,参加人员500余人次。

(二)行政决策更加科学。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编制镇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决策流程等内容。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配套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对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每年定期组织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022年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因违反法律规定被撤销或责令修改的情况。二是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创设由“党政办牵头+各办线或业务部门初审+法律顾问复审+部门联审+司法所终审”的合法性审查运行模式。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将重大涉法涉诉案件处理、影响社会民生和群众重大利益事项等15个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积极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两个100%,今年已审查各类重要文件、行政合同等9份。三是配强专业法治力量。创建“公、检、法、司”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集中法治力量参与镇重大行政决策、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合法性审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等工作中去,参与每月市领导信访接待、各种事项协调讨论会等7次。全镇20个村(社区)均已实现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一是推行公正文明执法。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2年,泗门镇行政执法队共受理立案586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240件,简易案件 197件,PDA违停抄告145件。进行法制审核385件,法制审核案件率100%。止目前,全镇未发生因行政处罚决定产生的行政诉讼和复议败诉案件。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开。通过政务公开网、公示栏等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情况以及投诉电话等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切实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应急所、派出所、综合执法局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共配备执法记录仪51台,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文书送达、行政听证、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录像、录音、拍照,实现从立案到调查、审批、行政处罚、执行等全过程记录。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积极组织镇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2022年,我镇共持有行政执法证74张。四是高度重视普法宣传。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礼堂作用,推进法治广场、长廊、书屋等阵地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积极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发动500余名法治志愿者,开展普法进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宣传20次。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村谢家路村1个,省级3个,宁波市级12个,余姚市级4个。

(四)权力运行更加阳光。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依法配置权力和职能。自觉接收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等,2022年以来保质保量按时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27件。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个村社区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今年以来我镇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6条,其中新媒体1987条。三是明晰权责清单。建立泗门镇权责清单、执法监管事项清单、审批服务权限指导目录“两清单一目录”,配套建立清理事项准入、动态管理、依单监督问责三项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我镇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积极推进“无证明化”办理。建立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和监督机制,实现20个村(社区)村务、党务和财务公开栏全覆盖。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矛盾化解体系多元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解机制挺在前面,推动诉源治理常态化,完善“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强化镇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实行矛盾纠纷调处、无差别信访投诉窗口受理、法律咨询服务等一站式服务、集中化办公。完成宁波市文明公正规范司法所建设,积极部署“枫桥式”派出所、“枫桥式”司法所、“枫桥式”矛调中心建设。推行“村民议事厅”、“线上板凳说事亭”等百姓说事平台,实现20个村级法律服务站点规范统一标识全覆盖,谢家路村配备一台“律兜”村居法务助手,为村里群众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发展“泗门老娘舅调解工作室”,试点村级矛调中心建设,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44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9%。镇品牌服务指导站通过宁波市二星级评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深入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原执法队伍基础上,重新整合市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人社等主要执法部门下派人员到我镇,另有市场监管、卫生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派驻执法力量,实行集中办公,强化联合执法。建立与各执法部门监督指导、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协调配合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等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法制审核人员力量配备,提高乡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三)法治治理数字化。一是数字赋能网格管理。创新开展网格工作改革,依托浙政钉数据平台开发网格巡查小程序应用场景,打通各平台壁垒,将E宁波、红锋泗门、数字市政等全镇各类事件汇总进行统一流转处置,实现数据互联共享。重新界定“4+3”网格工作巡查对象,即日常巡查本职区域、占道经营、市政设施、道路交通4项内容,定期巡查小微企业、出租房、沿街商铺3项内容,对每个巡查对象运行“N+1”定操内容,使巡查对象、内容、频次更加规范化流程化。网格巡查实现手机实时定位并记录巡查轨迹,实现网格巡查与事件上报全流程可记录、可查询、可追溯。二是数字赋能基层治理。依托“泗门镇数据驾驶舱”系统,将数字泗门事件处置及网格巡查平台接入法治分舱,精细标注全镇网格划分,精准定位发生地点,精确统计阶段时间内、具体村(社区)范围内高频事件类型,全流程展示具体事件处置状态和结果,多维度展现全镇基层治理现状。提前设定预警规则,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实现基层治理状况的实时预警预测。三是数字赋能便民服务。深入推进“泗好办”移动端浙政钉和“泗门城市大脑”嵌入工作,实行“泗好办”PC端和“泗好办”移动端并行,全镇累计8个村增设“宁波办事”综合自助服务设备,打造10分钟便民服务圈,积极实现镇村两级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法治化。

三、当前面临主要问题与不足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对照省、宁波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对照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差距与问题。一是个别镇村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有待加强;三是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还不够规范;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强化,“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进度有待进一步推进,法治力量配备有待充实,应诉应议能力有待提升,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水平和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们将继续巩固法治化综合改革成果,针对性地改进存在的问题,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在巩固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完善各项工作,推动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统一领导。继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2-2025年)》《法治宁波建设规划(2022—2025年)》等部署要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决策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把依法治镇落实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继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学习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社会治理体系主干作用,擦亮基层治理“四平台”品牌。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进一步加强镇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并逐步推广村级矛调中心建设。降低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建设长期基础性工作。将数字化改革融入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水平,建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泗门实际建立并公布执法事项目录和执法主体权责清单。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统筹管理辖区内行政执法活动,制定多部门联合整治方案,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探索“综合查一次”。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归档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完善激励机制,建议将执法工作考核与年终个人考核结果相关联,按比例增加考核优秀比例到我镇。推进“互联网+执法”“浙政钉·掌上执法”等数字化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加快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打造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重点,从完善政策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打出“组合拳”,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村级延伸”全覆盖建设成果,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加强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建设守信践诺政府,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诚信、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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