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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0150828/2023-59191 内容分类: 部门预决算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日期: 2023-0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余姚市水利局
余姚市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主要职能 3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5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5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5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6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6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7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10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11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11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1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一)机关运行经费 13

(二)政府采购情况 1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3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4

一、收入科目 14

二、支出科目 14

三、机关运行经费 1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宁波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组织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全市主要江河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库(山塘)、河道、溪滩、人工渠道、湖泊等水域及其岸线保护。指导江堤、海塘的整治和管理。

4、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制定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和跨地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负责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江河湖库等水资源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水资源公报等。指导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部门间和地区间的水事纠纷调处。

5、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6、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7、组织建设和归口管理农村小水电,负责综合利用水库水电站的开发和管理。

8、归口管理全市水利经济工作,拟定全市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和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财务政策及水费、水资源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管理。对水利综合经营实行行业管理。

9、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具有有控制性的和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市水文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文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水文水情监测、预警,负责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负责水文情报预报,发布水文水情信息。

11、负责管理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水利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市基层水利队伍的建设工作。

12、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山塘)、农村水电站、江堤海塘等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建设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水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余姚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余姚市水文站、余姚市水政监察执法保障服务中心、余姚市海塘管理所、余姚市小水电管理中心、余姚市姚东水利管理中心、余姚市姚江水利管理中心、余姚市姚西北地区水利管理中心、余姚市西上河水利管理中心、余姚市四明山水利管理中心、余姚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余姚市浙东引水管理所及四明湖、陆埠水库退休人员非统筹部分人员经费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51180.3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农林水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5118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591.49万元,占83.2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108.80万元,占13.88%;其它收入161.00万元,占0.31%;上年结转1319.07万元,占2.57%。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51180.36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58.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60.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7108.8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42658.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93.7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936.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6.62万元,项目支出46837.70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1019.3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591.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108.80万元,上年结转1319.0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58.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60.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7108.8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4249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93.77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910.5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2874.04万元增加11036.52万元,主要是2023年水利局本级项目流域性防洪排涝工程、 海塘安澜工程、镇村防洪工程(小流域)、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小型水库系统治理等项目(上级财政补助已列入本部门预算)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58.36万元,占2.20%;卫生健康支出(类)160.80万元,占0.36%;农林水支出(类)42497.63万元,占96.78%;住房保障支出(类)293.77万元,占0.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4.5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63万元,下降5.1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90.9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5.2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01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变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7.6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03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化。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0.3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34万元,增长12.37%,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基数变化及比例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3.6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44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数变化及比例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6.8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1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变化及比例调整。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817.3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9.25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变动。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35.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31.43万元,增长113.69%,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局本级项目水利综合大楼运营支出增加。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33.2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4.59万元,增长17.42%,主要原因是2023年浙东引水管理所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新增桥梁治理项目。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30520.9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806.63万元,增长40.56%,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局本级预算项目 流域性防洪排涝工程、海塘安澜工程等支出增加。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5019.3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579.52万元,增长45.92%,主要原因是2022年水利局本级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有所结余。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23.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59万元,增长24.27%,主要原因是2022年水政监察执法保障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有所结余。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7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7.00万元,增长204.35%,主要原因是2022年水利局本级水土保持项目有所结余。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193.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79.25万元,增长1303.64%,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局本级预算水域监管一件事试点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等增加。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31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6.39万元,下降7.85%,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文站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607.9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19.99万元,增长111.13%,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局本级预算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等增加。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400.3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19.68万元,增长10.07%,主要原因是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变动。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1478.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1478.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局本级项目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上级补助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13.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77万元,增长15.76%,主要是2022年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项目资金有所结余。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376.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4.44万元,下降10.57%,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利局本级其他水利支出预算项目减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93.7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4.39万元,增长28.07%,主要原因是2022年对单位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算,单位其他资金或者托收专户留存的资金原则上按同资金用途冲销2022年支出的方式进行了处理,导致2022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出大幅度下降。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42.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3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06.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9.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4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的接待性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8.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有所控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41.2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开支有所控制。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108.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866.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石婆桥江泵闸工程、余姚市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前期、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房改专项资金及地方自行试点项目专项债支出合计12975.14万元。2023年水利局本级预算支出河道、堤防整治、小流域治理等项目6598.8万元,姚江水利管理中心河道保洁510万元,合计7108.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7108.8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4000.00万元,主要用于小流域、山塘、河道、堤防整治。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 3108.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环境整治、美丽河湖片区建设。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水利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余姚市水政监察执法保障服务中心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8.21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5.54万元,增长5.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38.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8.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6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11.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4808.63万元,项目115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 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7.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呢、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

18.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9.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20.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 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21.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22.水利(款)水文测报(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江、河、湖、库、滨海、区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 水文情报预报、河道(游积)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 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 行维护等。

23.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 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 (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4.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25.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指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小型水库除险补助等。

26.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业务支出。

27.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8.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2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

3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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