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507032X/2023-59311 | 内容分类: | 部门预决算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综合执法局 |
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宁波市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指导、监督、考核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行业发展规划的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市管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5.按法定权限,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 6.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余政发〔2016〕73号),依法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除外)、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公安交通(人行道违法停车)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7.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全市性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8.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为依托,规范部门处理投诉程序,受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投诉和举报,承办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加强与各业务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9.会同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制度,厘清职责边界,按照行政执法过程的各个环节,明确相应责任,健全部门间可操作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公安、司法的保障和衔接机制,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着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0.结合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人员信息,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打造综合行政执法网络平台,推动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的网上运行和各类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 11.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12.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效、规范履行职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1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大力推进正规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环境卫生方面的法规、规章、政策,研究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及文件; 16. 负责中心城区环卫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协助街道做好各自辖区内环卫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17. 负责生活垃圾从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输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粪便收集、清运、处理及环卫设施设备维修人员的落实; 18.负责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城区粪便及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公共厕所的建设、管理、运营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19.负责制定环境卫生标准和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并负责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的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厕所灯服务的协调、指导、检查、考核以及通报工作; 20.负责中心城区公共设施、新建小区的环卫设施验收、备案工作; 21.负责市重要活动及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包括局本级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属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两家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43514.7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43514.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21.77万元,占30.6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159.00万元,占69.30%;上年结转34.00万元,占0.07%。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43514.77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27.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13.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41468.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04.4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590.1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86.22万元,项目支出35038.45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3514.7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21.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159.00万元,上年结转34.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27.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13.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41468.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04.44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55.7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5898.76万元减少2542.99万元,主要是局下属环卫中心的“生活垃圾焚烧补贴款”项目和“餐厨(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费”项目在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在2023年归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27.49万元,占8.45%;卫生健康支出(类)313.96万元,占2.35%;城乡社区支出(类)11309.88万元,占84.68%;住房保障支出(类)604.44万元,占4.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6.8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67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是医疗补助金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61.6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19.2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1.89万元,增长19.69%,主要原因是因新招录参公人员与养老基数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09.6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5.28万元,增长17.13%,主要原因是因新招录参公人员与年金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4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7.80万元,增长15.22%,主要原因是因新招录参公人员与医疗基数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8.9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72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根据基数调整按照实际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4.6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66万元,增长11.49%,主要原因是因新招录参公人员与医疗基数调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6017.0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09.70万元,增长17.81%,主要原因是因新招录参公人员和大综合一体化改革。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5292.8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91.10万元,下降8.49%,主要原因是“餐厨(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费”项目在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在2023年归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04.4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89.39万元,增长181.07%,主要原因是按市财政统一操作模式,2022年对单位存量资金进行清算,单位其他资金按同资金用途冲销2022年支出的方式进行处理,导致2022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出大幅度下降。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76.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9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86.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8.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8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宁波大市及省内外相关单位之间的交流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7.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局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推进和市三改一拆办接待交流工作所需。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1.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根据市财政预算编制归口调整,2辆车的车辆经费归入项目经费。2、市垃圾分类办(挂在环卫中心名下)原借用公务用车已归还。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015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0159万元。主要原因是“生活垃圾焚烧补贴款”项目和“餐厨(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费”项目在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在2023年归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项目“余姚市桐张岙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7200万元;安排新增项目“余姚市中心城区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1811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30159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 30159.00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焚烧补贴款”3500万元,“余姚市桐张岙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7200万元;”餐厨(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费”1344万元;“余姚市中心城区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18115万元。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36.6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1.97万。增长12.5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6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9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23.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4993.45万元,项目39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1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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