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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教办〔2023〕4号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2- 07 10: 20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市教育局

各义务段学校:

为探索高质量课后服务新模式创建,助力我市义务段学校课后服务守正创新,提质升级,现就2023年春季学期课后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1.坚持公益原则。各义务段学校从2月13日起正式开展课后服务相关工作。收费标准参照《余姚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余教〔2021〕134号)执行(周末托管服务不适用)。

    2.推进数智赋能。本学期开始全市所有学校课后服务学生报名、分班排课、参与教师及校外教师入校信息填报、每日考勤点名等均需统一使用优化升级后的宁波市课后服务系统进行(学校管理平台https://khfw.nbsedu.com/,家长通过“浙里办”报名)。请各校于2月8日前完成基础信息维护工作,2月10日前完成课后服务报名,2月20日前完成系统内分班和排课。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本学期开始将对各校所有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数据上行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迭代升级后的系统操作说明及常见问题解答将通过余姚课后服务群(微信群)发布,请各校系统操作负责人注意查收并及时登录操作体验。若学校系统操作负责人更换调整,请及时与群内技术员或与“双减”办张彬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2782006/13566083519浙政钉同号)。

    3.坚持课程导向。从本学期开始将落实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进入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遴选办法见《余姚市教育局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课程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具体“白名单”详见《余姚市“双减”工作专班关于公布我市2023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各校要充分考虑学生需求、办学特色、地理优势、资源供给等因素,在全面统筹规划的基础上,选择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课程进入学校课后服务,开展适合学校自身发展的素质拓展课后服务,作为校内课程的有效补充,严禁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培训机构联合办班。

4.规范实施管理。实施课后服务的学校原则上按每1个班级配1名专业教师,7个班级配1名行政管理、1名辅助后勤人员落实管理。

5.深化提质升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高质量课后服务新模式创建。各校要结合实际,本着“统筹规划、持续发展”原则,积极创新实践,打造特色亮点做法或高质量服务模式,全面提高我市义务段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市教育局将在本学年内遴选一批高质量课后服务样本校(具体方案另定)。相关事宜请与市“双减”办联系,联系人:张心财,电话:62782006/13958356525(浙政钉同号)。

 

 

 

余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

 

红头余教办〔2023〕4号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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