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297gzb/2023-79448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文件编号: - 生成日期: 2023-1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余姚市产业发展母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余姚市产业发展母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产业发展母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余基金委办〔2023〕4号

各市直相关部门、园区管委会、市属国有企业:

《余姚市产业发展母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已经市产业发展母基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余姚市产业发展母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代章)

2023年10月11日

余姚市产业发展母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余姚市产业发展母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的财务管理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母基金的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母基金具体情况和母基金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仅适用于母基金。

第二章 财务部职能与岗位职责

第四条  母基金财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机关相关规定从事母基金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门负责人为母基金财务负责人,同时设有会计和出纳岗岗位。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拟定部门工作职责流程,参与母基金经营计划的制订和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

(二)负责编制母基金财务预算,定期考核、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并向母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报告;

(三)开展母基金会计核算工作,如实记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开展母基金税收筹划、统计、缴纳工作;

(五)开展母基金财务分析工作;

(六)在职权范围内开展母基金融资管理工作;

(七)负责编制母基金资金收支计划,开展母基金现金管理、账户管理、银行结算及理财工作;

(八)负责对票据及有价证券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母基金固定资产档案登记和盘点工作;

(十)负责母基金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十一)配合做好母基金财务审计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母基金财务信息披露工作;

(十三)负责母基金财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

(十四)负责制订母基金利润分配方案;

(十五)负责或有负债事项的统计、建档。

第五条  会计岗岗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参与母基金经营计划的制订和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

(二)负责组织制定母基金财务规章制度;

(三)负责组织编制母基金财务预算;

(四)负责组织母基金会计核算;

(五)负责母基金筹融资管理和资金调度;

(六)负责审核母基金财务收支事项;

(七)负责母基金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八)负责母基金税务筹划;

(九)负责编制母基金财务报告;

(十)负责母基金财务信息管理;

(十一)负责办理母基金财务信息披露工作,配合做好母基金财务审计工作;

(十二)负责向基金管理委员会、出资人报告母基金财务运行情况和重大财务事项;

(十三)组织开展母基金利润分配方案;

(十四)负责或有负债事项的统计、建档;

(十五)其他由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出纳岗岗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票据及有价证券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开制公司收据,并审核公司取得的发票及收据;

(三)按月编制银行余额对账明细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日清月结;

(四)妥善保管法人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实行财务章与法人章分离原则;

(五)其他由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职责。

第七条  母基金财务部门需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八条  根据规定选择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基金托管银行,对基金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办理清算交割、复核审查净值信息、开展投资监督等职责。

第九条  母基金财务部门负责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并定期组织银行存款对账,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条  母基金财务部门负责将母基金对外投资预算纳入母基金整体经营预算体系,并协同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出资证明文件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  募集资金管理。母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根据母基金投资项目情况和银行账户资金结余情况,提前一个月下发缴款通知书,出资人在规定缴纳时间内将资金划入母基金规定银行账户。

第十二条  支出审批管理

(一)针对股权直投支出,母基金财务部门对项目投资建议书、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项目增资协议等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协议约定的投资周期和比例进行支付。

(二)针对参股子基金支出,母基金财务部门对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合伙协议、缴款通知书等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缴款通知书相关约定进行支付。

(三)针对日常运营费用支出,母基金财务部门对相关协议和单据凭证进行审核,根据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支付。

第十三条  支出审批流程

(一)经办人按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填写《余姚市产业发展母基金支出审批表》(附件1)及《余姚市产业发展母基金内部审批表》(附件2);

(二)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负责人对该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三)财务负责人对支付款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复审;

(四)总经理审核;

(五)报请办分管领导最终审批。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凡本制度未及事项,按国家颁布的相关财经制度及母基金各专项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管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后生效执行,由基金办负责解释。管理子基金可参照执行。

附件1

余姚市产业发展母基金支出审批表

母基金受托

管理机构


资金用途


金额

人民币(大写)


经办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证明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财务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总经理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余姚市产业发展母基金内部审批表

母基金受托

管理机构


资金用途


金额

人民币(大写)


经办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证明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财务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总经理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