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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78/2023-78547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件编号: 余发改粮食〔2023〕7号 生成日期: 2023-1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余姚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余姚市支行 关于做好2023年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为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积极鼓励农民多种粮食,提高农民种粮收入,根据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波市分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甬发改粮储〔2023〕460号)和《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粮食订单政策方案的通知》(余政办发〔2023〕44号)文件精神,经我市有关部门研究,就做好今年晚稻收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购政策

(一)晚稻收购价格和范围。市收储公司收购晚稻范围为2023年我市本地生产且符合五等及以上国家质量标准的晚稻,包括翻秋早籼稻、中晚籼稻、籼粳杂交稻和粳稻,其中转作储备的必须达到三等及以上且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标要求。

根据今年晚稻主产区和周边地区的生产情况、市场价格走势和定价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启动我市2023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翻秋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籼粳杂交稻收购价格每50公斤133元,粳稻收购价格每50公斤135元。

(二)质量标准和作价方法。晚稻收购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GB 1350-2009)和《浙江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规范(试行)》(浙粮〔2022〕21号)执行,以国家中等质量标准为基准,相邻等级执行等级差价处理,水分、杂质按有关规定进行增扣量计算。

非标准品粮食由市收储公司根据仓容情况进行收购,收购价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订单补贴及覆盖范围。继续实行订单价外补贴和大户补贴政策,补贴范围为三等及以上国家质量标准的中晚籼稻、籼粳杂交稻和粳稻,不包括翻秋早籼稻。订单内晚稻每50公斤价外补贴15元,宁波市定种粮大户(经营面积50亩以上且全年粮食播种面积50亩以上)再加收购环节直接补贴每50公斤5元。“五优联动”订单在订单补贴基础上享受优质加价每50公斤2元。

对于经检测质量指标达到三等以上,但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的晚籼稻或粳稻,同样享受订单价外补贴,正常执行等级差价和增扣量计算。订单外粮食收购不享受价外补贴,但价格不低于最低保护价。

二、收购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和市收储公司必须高度重视晚稻收购工作,把做好晚稻收购工作作为当前中心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好晚稻收购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各乡镇、街道农业专员要向种粮农民解释好订单分解情况、收购有关要求及“诚信订单”考核。市收储公司各收购点要对辖区内晚稻品质情况作一次摸底和综合评价,掌握中等以上、四五等以及等外粮的大致情况。做好收购前重金属关口田间前移检测工作、对收购站点周边烘干房告知烘干注意事项及进行验货人员上岗培训。

(一)围绕“四有”要求,扎实做好收购准备

要围绕“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要求,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松劲,提前谋划、及早动手;要突出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把准备工作做充分、做细致、做扎实;要摸清仓容底数,合理布设收购网点,收购高峰要视情况及时增设收购线,尽量减少农民售粮等待时间,严防发生“卖粮难”;要加强对一线收购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为农服务意识、政策水平、业务技能和廉洁从业素质;要主动加强与农发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收购资金贷款支持,坚决防止因收购资金供应不及时不到位而出现“打白条”、拖欠农民售粮款等损害农民利益情况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收购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要切实遵守国家“五要五不准”的粮食收购守则,要在收购场所公布粮食收购相关政策,做到“四上墙、五公开”(收购守则、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收粮人员名单上墙;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购仓点、计价办法、价格质量标准公开),让农民卖“明白粮”。

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质量标准,坚持依质论价,做到既不压级压价,也不抬级抬价,杜绝开“太平价”,收人情粮,收购凭证必须填写完整;要及时做好与仪器校对,提高感官检验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各收购站点在收购粮食时必须做到重金属检测一车一检。中等质量标准以及上的粮食单独堆放,优质品种粮食单独堆放,四、五等粮食可以合仓堆放,重金属超标粮食单仓堆放。

等外晚稻谷、泥芽谷超标粮食或霉变异味严重的稻谷暂不作收购,市收储公司应主动为农户解决销路。如因自然环境原因在本市范围内出现大量等外或超标粮食,各乡镇、街道和市收储公司应及时上报,待各有关部门协商并上报市政府确定价格后,进行定时定点收购。

要严格执行订单奖励政策,严禁订单外粮顶抵订单内粮,杜绝陈粮、“转圈粮”以及省外粮顶抵本地粮等损害国家和粮农利益的行为。

(三)增强为农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要深入开展“五好一满意”(执行政策好、工作衔接好、计量作价好、结算兑现好、售粮服务好和卖粮农民满意)为主要内容的收购优质服务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要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收购行为,严禁为难售粮群众,最大限度地为售粮农民提供方便;要坚持收购服务承诺,完善优质便民服务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敞开收购,随到随收,让农民卖上“放心粮、舒心粮”;要继续开展收购服务质量满意率调查工作。

(四)抓好收购现场管理,确保粮食收储安全

要认真贯彻执行“一规定两守则”,切实落实“两个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要制定收购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加强收购现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收购安全;要按照“谁坏粮、谁负责”的要求,切实落实对库存粮食储存安全的主体责任,增强安全储粮意识,坚决防止因仓容不足而使用危仓或超高超量储存粮食;要加强对库存粮情的实时监测,及时处置储粮安全事故苗头;采取机械通风措施降低粮温,防止新粮入仓粮温不均造成质量降低,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余姚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余姚市支行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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