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0150828/2023-78473 | 内容分类: | 公告公示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日期: | 2023-10-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余姚市水利局 |
关于余姚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 |
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及《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3〕4号)等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山区河道的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公示。 余姚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12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