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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0150828/2023-78473 内容分类: 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日期: 2023-1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余姚市水利局
关于余姚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及《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3〕4号)等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山区河道的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公示。




余姚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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