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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78/2023-57831 主题分类: 物价
文件编号: 余发改价〔2023〕1号 生成日期: 2023-0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供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函

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30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供气区域内的非居民用户。

二、价格标准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含企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709元。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的实际情况,在上述价格基础上,自主合理确定下浮幅度。以上价格不含增量部分。

三、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

四、其他

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此次不作调整。2022年4月1日至10月31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按2021年供暖季价格执行。请燃气经营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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