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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市科技局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余姚”政府门户网站(www.yy.gov.cn)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情况

市科技局共公开权力清单1项,目前已实现“最多跑一次”。此外,在此基础上还加强了政策宣传、技术指导等工作,多方面提升“最多办一次实效”。

2、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了解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接受群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的领导及各科室电话、来访地址,接受群众来访来电。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及数量

信息公开中主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二是公开中的格式要求规范。三是公开及时全面。2022年,科技局出台了《余姚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文件,制定了全年科技工作的总目标、重点任务以及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上线了《余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技政策。截止12月31日,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56条信息。2022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表一、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单一来源采购

0

0

其中,相关重要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如下:

加强项目全程管理的公开。对项目申报、公示、结果等及时进行公开。在公示公告中共有43条项目申报通知,如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二批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二批高企培育库企业的通知、关于申报2021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等;13条项目及经费下达公示,如2022年余姚市第十一批科技经费(外国专家项目引进补助)安排的公示、2022年度余姚市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经费公示、2022年余姚市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及经费下达的公示、2022年余姚市第四批科技经费(科技创新券)下达的公示等。

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以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加强公众监督为原则,多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通过余姚信息公开政府网站进行公开,2022年(截止12月31日)公开信息56条。

表二 信息公开统计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三)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四)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1、申请情况

2022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未向我局申请要求信息公开。

2、申请处理情况

2022年没有任何申请需要处理。

3、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没有不予以公开的信息。

表三、依申请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0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表四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加快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个全面的、透明的、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政策解读数量有待提高、科技成果展示类内容有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针对问题,我局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企业研究院等的互动,主动收集服务对象诉求,发布更多更丰富更能满足需求的政策解读;二是进一步提高对科技工作开展情况记录、总结的重视程度,做到科技成果展示信息发布及时、具体;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争取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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