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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余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余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强化公开监督,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法规文件、权力清单、财政信息、统计信息、公告公示、行政复议等。截至202212月31日,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870条,其中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47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723条。一年内,凡属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也都按规定时间内得到及时主动的公开,公开的信息归类正确、内容完整。

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2022年,余姚市司法局网站、余姚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平台是我局发布重要工作动态、回应社会热点的有力渠道。同时,贯彻落实《余姚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化“1+N”政务新媒体矩阵场景建设,我局新媒体账号“法治余姚”微信公众号作为精品账号被予以保留,严格按照《浙江省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指南》要求规范化运营,设置“以案说法”“法助共富”“明明普法”等板块内容,采用生动活泼、简明易懂的案例故事、音频视频等形式推送信息,助力推进构建整体协同、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此外,我局还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设置查阅点和开设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查阅和咨询服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平台的申请2件。从申请途径看,网络申请仍是最主要的申请途径;其中,依法答复1条,无法提供1条(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从申请处理情况看,受理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全部及时答复。

2022年截至12月,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接待法律咨询16918人次,其中,12348热线解答来电咨询14252人次,来访咨询2666人次,受理答复率为100%。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34件,其中,刑事503件,民事231件;值班律师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2132件。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数字化改革背景下,信息公开与民生互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内容仍需不断深化;三是政策宣传和解读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深化,尤其是与民生密切相关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政策的宣传解读。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充分落实公开责任,确保公开质量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及时更新继续通过余姚市司法行政网站、12348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相关信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我局工作着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群众参与性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等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服务于社会发展。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余姚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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