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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9507032X/2022-71106 内容分类: 部门预决算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2-09-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本级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宁波市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指导、监督、考核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行业发展规划的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市管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5.按法定权限,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
  6.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余政发〔2016〕73号),依法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除外)、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公安交通(人行道违法停车)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7.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全市性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8.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为依托,规范部门处理投诉程序,受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投诉和举报,承办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加强与各业务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9.会同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制度,厘清职责边界,按照行政执法过程的各个环节,明确相应责任,健全部门间可操作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公安、司法的保障和衔接机制,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着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0.结合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人员信息,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打造综合行政执法网络平台,推动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的网上运行和各类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
  11.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考核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12.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效、规范履行职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1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大力推进正规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环境卫生方面的法规、规章、政策,研究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及文件;
    16.负责中心城区环卫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协助街道做好各自辖区内环卫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17.负责生活垃圾从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输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粪便收集、清运、处理及环卫设施设备维修人员的落实;
    18.负责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心城区粪便处理厂、建筑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公共厕所的建设、管理、运营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19.负责制定环境卫生标准和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并负责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的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厕所等服务的协调、指导、检查、考核以及通报工作;
    20.负责中心城区公共设施、新建小区的环卫设施验收、备案工作;
    21.负责市重要活动及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1年度本级决算编制范围包括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制科、执法协调科、市容环境管理科、后勤装备科、督查科(指挥中心)、直属中队。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2021年单位预算总体情况

(一)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5,694.9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外交支出(类)、国防支出(类)、公共安全支出(类)、教育支出(类)、科学技术支出(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节能环保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农林水支出(类)、交通运输支出(类)、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金融支出(类)、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预备费(类)、其他支出(类)、转移性支出(类)、债务还本支出(类)、债务付息支出(类)、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类)、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往来款(类)、其他往来(类)。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0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占0.00%;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 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5,694.9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外交支出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5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42.37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往来款0.00万元、其他往来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778.3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30.69万元、项目支出485.9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694.9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94.9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00万元、外交支出(类)0.00万元、国防支出(类)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类)0.00万元、教育支出(类)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类)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9.5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类)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03.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5,142.37万元、农林水支出(类)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类)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00万元、金融支出(类)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支出(类)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0.00万元、预备费(类)0.00万元、其他支出(类)0.00万元、转移性支出(类)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类)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类)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类)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00万元、往来款(类)0.00万元、其他往来(类)0.0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94.9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694.98万元,主要原因是。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9.52万元,占7.00%;卫生健康支出(类)103.08万元,占1.00%;城乡社区支出(类)5,142.37万元,占90.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5,142.3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142.37万元,增长514,237.00%,主要原因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4.8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74.88万元,增长27,488.00%,主要原因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7.4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37.44万元,增长13,744.00%,主要原因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7.1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7.18万元,增长3,718.00%,主要原因是。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6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0.61万元,增长2,061.00%,主要原因是。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2.4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82.46万元,增长8,246.00%,主要原因是。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09.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7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30.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大型修缮、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2020年相关,本年度无预算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类)0.00万元,占%;节能环保支出(类)0.00万元,占%;城乡社区支出(类)0.00万元,占%;农林水支出(类)0.00万元,占%;交通运输支出(类)0.00万元,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0.00万元,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00万元,占%;金融支出(类)0.00万元,占%;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0.00万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支出(类)0.00万元,占%;住房保障支出(类)0.00万元,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00万元,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0.00万元,占%;预备费(类)0.00万元,占%;其他支出(类)0.00万元,占%。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7.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00万元,增长1,7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1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宁波大市相关单位之间的交流等支出。2021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2021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0万元,减少20.0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2.6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业务用车0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为,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0台(套)主要根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都为报废更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27.9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单位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4.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9.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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