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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276233/2022-71684 内容分类: 部门预决算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日期: 2022-09-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农业农村局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单位决算

目录

一、概况.........................................................................................................(2)

(一)单位职责...............................................................................................(2)

(二)机构设置...............................................................................................(6)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7)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6)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2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1)

四、名词解释................................................................................................(26)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编制全市“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农相关政策文件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参与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改革方案。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国有农场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参与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特产)、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落实双多边渔业条约和协定。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和风险评估。参与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7.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主要农作物种子等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品种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2.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法治监督和农业法规宣传。指导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查处农业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处理工作。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全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牵头制定和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计划,建设农村实用人才数据库。负责农村指导员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14.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

15.拟订市内帮扶促进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帮扶促进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

⑴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持续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高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⑵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和协同处置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⑶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8.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与改革科(行政审批科)、计划财务科、产业指导科、农村社会事业管理科、农经管理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发展和管理科、养殖业发展和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老区建设和农田管理科、农办秘书科、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农审中心等。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786.68万元,支出总计12,786.6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6,249.27万元,下降32.83%。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度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支出,本年度未发生;二是时间紧迫,农机购置补贴相对于上年度发放批次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786.6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78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249.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37.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78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7.59万元,占38.46%;项目支出7,869.09万元,占61.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786.68万元,支出总计12,786.68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6,249.27万元,下降32.83%。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度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支出,本年度未发生;二是时间紧迫,农机购置补贴相对于上年度发放批次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9,01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6%,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支出有本年调增预算和本年调减预算;二是项目支出有本年调增预算和本年调减预算;三是项目分配引起本年调减预算大于本年调增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49.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786.60万元,下降35.65%。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度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支出,本年度未发生;二是时间紧迫,农机购置补贴相对于上年度发放批次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49.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66万元,占0.01%;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4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1.88万元,占5.32%;卫生健康(类)支出92.56万元,占0.76%;节能环保(类)支出82.38万元,占0.67%;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11,419.21万元,占93.22%;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26万元,占0.0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833.86万元,支出决算为12,24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5%,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支出有本年调增预算和本年调减预算;二是项目支出有本年调增预算和本年调减预算;三是项目分配引起本年调减预算大于本年调增预算。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要求,年中追加2021年度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党建工作区域性经费、2021年两新组织支部书记津贴、2021年度两新组织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等相关预算。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结转至本年支出以及本年预算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94.65万元,支出决算为20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退休人员增多。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9.30万元,支出决算为9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退休人员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3.79万元,支出决算为23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在职人员人数减少以及缴费基数调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6.8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在职人员人数减少以及缴费基数调增。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6.17万元,支出决算为5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缴费基数调增以及人数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98万元,支出决算为1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在职人员人数减少以及缴费基数调增。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2.87万元,支出决算为2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3%,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在职人员人数减少以及缴费基数调增。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2.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结转至本年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78.11万元,支出决算为3,36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91.00万元,支出决算为81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垦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年初预算与支出决算两者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68.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及本年预算资金调减。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47.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资金调减。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04.00万元,支出决算为8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资金调减。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资金调减。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385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9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结转至本年支出以及本年预算资金调减。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资金调减。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调减。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调增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5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调减。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调增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6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调增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年初预算与支出决算两者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退休追加房改专项资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17.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5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58.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0%。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7.3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而上年度没有相关资金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537.33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78.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有本年调增预算和本年调减预算。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178.00万元,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调减。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3.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余姚市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及地形图测绘支出预算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余姚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补助资金预算追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4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7万元,完成预算的155.30%,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更换公务用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抗疫需要、不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48万元,占68.64%,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6.03万元,增长1,101.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下属单位车辆并入局本级开支以及公务用车更换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9万元,占31.36%,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29万元,下降22.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4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8万元,完成预算的208.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更换支出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公务用车老旧,进行大修后仍无法正常工作,故申请购置新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40万元,支出5.48万元,完成预算的65.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事业发展行政执法、应急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7.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8%。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调研及乡镇农办咨询、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108批次,累计1,067人次。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调研及乡镇农办咨询、交流等支出,接待108批次,累计1,06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47.85 万元,支出决算为35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比2020年度增加198.98万元,增长124.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局属事业单位人员调入局本级,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8.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2.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8.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88.5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余姚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502.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2.27%。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71万元,执行数为1252.96万元,完成预算的91.3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已完成补贴各类农机具673台(套),累计接收并确认有效的补贴资金申请表575份,补贴受益农户及组织达322户;二是使农业和农民收入取得增产、增收,项目实施制度落实、执行高效、管理规范、效益明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余姚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项目名称: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实施单位

(盖章)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

阳明西路317号

绩效联络员

施鸿军

联系电话

62813709

项目资金

1371万元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

延续项目(√ )

项目计划

资    金

(年度)1371万元

实际到位

资    金

(年度)1371万元

(全部)

(全部)

项目

预期

绩效

目标

济效益农业和农民收入取得增产、增收

绩效

目标

完成

情况

经济效益:农业和农民收入增产、增收效果明显

社会效益:推进全市农业全程机械化

社会效益:全市农业全程机械化进一步发展

生态环境效益及其他效益:

生态环境效益及其他效益:

主要量化指标:计划补助水稻插秧机100台拖拉机70台,收割机20台,烘干机20台,其他机械350台,涉及三级资金1200万。

 

主要量化指标:投入购机资金总额3830万元,累计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52.96万元,其中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80.188万元,宁波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2.31万元,余姚市级农机购置补贴配套资金130.462万元。已完成补贴各类农机具673台(套)

项目实施情况概述及情况说明

2021年我市共计投入购机资金总额3830万元,累计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52.96万元,其中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80.188万元,宁波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2.31万元,余姚市级农机购置补贴配套资金130.462万元。已完成补贴各类农机具673台(套),累计接收并确认有效的补贴资金申请表575份,补贴受益农户及组织达322户。主要包括水稻插秧机121台,联合收割机37台,粮食烘干机33台,大中型拖拉机78台,无人植保飞机60架,山地单轨运输车33条,耕整地配套机械150台,茶叶机械33台等。使农业和农民收入取得增产、增收,项目实施制度落实、执行高效、管理规范、效益明显。

自我评价

优秀( √ )    完成(   )    基本完成(   )    未完成(   )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00万元,执行数为2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减少农业安全隐患,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农业强市建设;二是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规范化,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助力余姚“美丽乡村”建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网点对回收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农药废弃包装物存在跨县流动,也有少量在姚流转土地从事种植生产的外地大户在返乡时从户籍地带入我市;三是农药废弃包装需专业运输资质,我市与处置主体所在地北仑区路程较远,进而导致处置进度相对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政策引导;二是继续加强管控力度;三是继续完善回收处置体系。

余姚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项目名称: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

实施单位

(盖章)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

阳明西路317号

绩效联络员

洪潮波

联系电话

62810127

项目资金

 

250万元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项目计划 资 金

(年度)250万元

实际到位       资 金

(年度)250万元

(全部)250万元

(全部)250万元

项目

预期

绩效

目标

经济效益:高效利用财政补助资金

绩效

目标

完成

情况

经济效益: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社会效益:降低农药包装物污染环境

社会效益:有效降低二次污染,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目的

生态环境效益及其他效益:

生态环境效益及其他效益:

主要量化指标:建立完善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回收包装瓶230万只、包装袋700万只,专业处置75吨,达到回收率90%、处置率90%省考核目标任务。

主要量化指标: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回收网点覆盖全市所有21个乡镇街道,2021年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瓶3132363只、包装袋5781050只,专业处置94.86吨,回收率99.73%、处置率99.43%,超额完成考核目标任务。

项目实施情况

概述及情况说

 

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农药废弃包装回收和集中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余政发〔2015〕58号)精神,明确农药使用者按回收标准补贴包装瓶0.3元/只,包装袋0.1元/只,并确定了回收单位和网点及专业运输、焚烧处置补助规定。

明确市有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经招标程序,委托市甬舜农资公司等3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为服务单位,设立回收网点165个。回收单位 制定具体回收操作办法和回收管理制度,配备回收专用设备、仓库,落实回收专用人员,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各回收点统一张贴定点回收牌和管理制度、签订责任书和 承诺书、放置专用回收箱,建立专用回收台账。实现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规范化,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2021年我市安排投入专项资金250万元,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瓶3132363只、包装袋5781050只,专业处置94.86吨。

自我评价

优秀(√)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月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项目评价报告内容摘要

(一)项目概要

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项目根据《余姚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实施细则》(余政发〔2015〕58号)开展实施,余姚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工作,并对项目进行监管,余姚市供销社负责具体实施。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以余姚市甬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和宁波腾业化工物流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系本项目的服务外包单位。该项目于2016年开始实施,服务合同书一年一签。

(二)项目绩效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高效利用财政补助资金,降低农药包装物污染环境,建立完善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回收包装瓶230万只、包装袋700万只,专业处置75吨,达到回收率90%省考核目标任务。

实际完成情况: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回收网点覆盖全市21个乡镇街道,2021年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瓶3132363只、包装袋5781050只,专业处置94.86吨,回收率99.73%,超额完成省考核目标。

(三)评价结论

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采用询问查证法、资料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一系列有效方法进行资料搜集、情况核实,对2021年市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实际使用绩效进行了评价。我们综合评定,余姚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项目决策依据基本充分,资金和项目管理基本规范,绩效评价得分为87.6分,评价等次“良好”。

(四)取得的主要成效

社会效益:甬舜农资公司通过拉横幅、召集种粮大户进行培训等方式,向农户宣传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的重要性,农户环保意识有所提高。

生态环境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2021年度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回收率达99.73%,随意丢弃农药包装物的现象已明显减少,项目的实施对保护环境、减少二次污染效果显著。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2021年度无部门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垦运行(项):指用于农垦方面的支出,包括农垦机构的基本支出,垦区中小学、公检法、公共卫生防疫等人员经费及专项业务补助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指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指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指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43.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指各级财政部门用于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4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 (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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