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276233/2022-69821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件编号: | 余农〔2022〕107号 | 生成日期: | 2022-07-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农业农村局 |
关于印发《2022年余姚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与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镇(乡)街道农业农村办: 为贯彻“农业双增双减”中的减药控害增效,促进我市种植业绿色发展,现将《2022年余姚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与推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余姚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2日 2022年余姚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与推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的示范与推广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6号)、以及《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2年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示范与推广,主要是指应用色板诱杀、杀虫灯诱杀和性信息素诱杀(迷向)技术进行非化学防治的植保防控技术措施。 二、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补助对象:在本市区域内种植粮食作物、蔬菜的农业生产主体。 (二)补助依据及标准:根据上级下达的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补助资金以及余姚的绿色防控配套资金,同时结合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指标和目的确定,如申报资金超过上级及余姚的补助资金,则按同比例进行核减,标准分为: 1、色板、杀虫灯补助50%;诱捕器、诱芯及配套杆补助100%,去年已享受过诱捕器补助的,原则上只补助购买的诱芯。色板每亩挂30-50块、杀虫灯30-40亩装一盏、诱捕器每1-1.5亩挂一套。 2、绿色防控科研类:用于全市开展有关病虫害绿色防控试验、示范等所购的诱捕器、色板、杀虫灯、驱虫灯及试验、示范等其他费用,全额补助。 3、已列入其它项目同类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 三、实施程序 (一)补助申报。申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补助的对象需填写《余姚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镇(乡)街道核查。各镇(乡)街道对申请补助对象的主体资格和申报内容进行核查,核查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盖章并汇总后报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总站。 (三)县级核准。各镇(乡)街道上报的申请对象及材料经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总站核准后,各申报主体方可实施购买。 (四)补助资金审核。申报主体购买色板、杀虫灯、性诱剂等绿色防控产品后,需填写《余姚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补贴资金发放审核表》(附件2),并将购买发票(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起上报所在镇(乡)街道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镇(乡)街道统一上报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总站。 (五)县级公示。县级农业部门对符合享受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补助的对象在网上进行公示。 (六)发文与兑付。公示后无异议的,市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联合下达补助资金文件,及时进行兑付。 四、管理要求 (一)各镇(乡)街道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主体开展申请,并且做好本区域内绿色防控的指导工作,确保绿色防控落实到位。 各申请主体要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违规虚报等行为,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材料于8月20日前报送至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总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谢蓉,联系电话:62825313 附件:1.余姚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补贴申请表 2.余姚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补贴资金发放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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