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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首创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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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看守所留所服刑人员王某某拿到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减刑裁定书。不同于传统做法,王某某的案件流程都是网上办理的,从申请减刑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裁定书,前后历经18天,跟传统模式下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相比,节省了至少一倍的时间。王某某减刑假释案件快速办理,得益于市公安局在全国首创的“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系统”。 据悉,自去年12月以来,市公安局践行“三能”要求,针对传统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在省厅监管总队、宁波监管支队的指导下,聚焦“系统谋划、数字赋能、多跨协同、重塑流程、规范机制、服务实战”六大改革目标,汇集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系统数据,开发运行“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系统”集成应用项目,实现了各办案部门之间的网上流转审批,在保障留所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还减轻了民警办案多头跑的烦恼,将全流程审批周期缩减70%。 利用“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系统”,市公安局根据《余姚市看守所办理留所执行刑罚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对于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人员进行减刑案件办理。首先,由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共同对留所服刑人员拟报减刑资格、拟减刑期进行逐人审查、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予以公示。之后,通过“网上办系统”实现线上提请办理、审核审批、检察监督、法院裁定、文书送达等全业务流程闭环,顺畅办理减刑案件,并同步留档留痕,确保实时督察、有效追溯。据统计,通过“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系统”,该局已顺畅办理减刑案件6起,既保障了留所服刑人员的合法减刑权益,又确保了驻所检察室全程监督,进一步增强了看守所留所服刑人员减刑工作的透明度。 “减刑假释集成应用项目,对促进留所服刑人员改造、维护看守所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依法减刑、假释能激励留所服刑人员努力改过自新,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市公安局负责人介绍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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