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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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孝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本市外卖行业监管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外卖行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现有网络订餐单位2549家,集中于美团、饿了么两大平台。自网络订餐行业兴起以来,我局就将提升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环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建立入网管理平台协同联动机制。为解决平台上线审核不严,造成无证餐饮店上线经营问题,我们一是建立约谈和快速联动机制,每年2次对美团、饿了么区域负责人发起约谈和培训,要求平台方严格遵守并履行《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的法律义务,加强入网餐饮单位资质审查,开展入网餐饮单位资料和现场一致性审核,杜绝无证照餐饮店入网。对于出现严重违法行为或屡教不改者,要求平台方予以下线,待整改完毕通过核查后再重新上线。二是加强监督巡查,通过线上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登记证明扫描比对、线下实地核查,及时发现处置经营资质不具备、信息公示不完整的入网餐饮单位,更正、补传、完善公示资料28家。目前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已能有效落实资质核查主体责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基本清零,实现入网餐饮单位线上线下同标同质。 二是着重加强外卖包装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我局通过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形式,要求餐饮单位采购合法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做好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工作。每年对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开展专项抽检,年抽检网络订餐单位食品500批次以上,合格率99%以上。并大力推广网络订餐食品“外卖封签”,最大限度减少食品配送过程中的各类风险隐患。已发放20余万张外卖封签,免费提供给网络订餐单位使用,并组织开展外卖封签规范使用专项执法行动,取得良好效果。此外,我们还强化食品包装材料根源治理,对塑料一次性餐饮具许可证申报企业,做好100%全覆盖首次证后监督检查,围绕企业生产基本条件、生产场所环境、原材料进货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邀请技术专家开展全方位联合检查,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限期整改,对发现的严重问题采取吊销证书等强制措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对已获证的83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按5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检查,并同步组织余姚市级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已抽检食品用塑料餐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产品10批次,目前还在检测之中。 三是探索实施入网餐饮单位多元治理新方法。主动对接饿了么、美团两大网络订餐平台,建立平台快速联动机制。对于出现严重违法行为或屡教不改者,要求平台方予以下线,待整改完毕通过核查后再重新上线。平台联动以来,已强制下线80余家违规商铺,逐步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同时,每年2次约谈两大平台,宣贯法律法规,要求平台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资质审查、信息公示、配送人员健康管理、岗前培训及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等。我们还推进网络餐饮“阳光”行动,全市2549家网络订餐单位已完成阳光厨房接入2429家,建成率达到95.29%,外卖封签使用基本实现全覆盖,商家每日规范填报索证索票、餐用具消毒、外卖封签使用情况,实现外卖餐饮后厨阳光化、台账数字化。此外,我们积极探索实践多元共治管理,依托省电信、省移动、省联通三大运营商的视频监控AI违规抓拍系统,对从业人员未穿戴口罩、帽子等违规行为予以抓拍推送,监管人员督促商家立即改正予以闭环,四月累计抓拍402条,全部完成处置。实施以红黑榜为载体的信息公示新举措,发布网络订餐单位专题红黑榜10期,曝光脏乱差单位70家,通过社会监督倒逼入网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进一步加强外卖骑手和配送站点督导检查。对本市“美团”“饿了么”等骑手站点进行现场督导,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等有关规定,是否做好早晚测温记录、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站点场所、配送车辆等设施环境有否进行全面消杀等情况进行日常现场督导。同时,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规定,由省网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在交通安全、劳动安全等方面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制定配送算法规则的指导,认为配送算法规则明显不合理的,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出整改建议。交通管理部门也将根据职责分工,对食品外卖配送人员交通安全开展监管。 我局将继续加大网络订餐外卖行业的监管力度。恳请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分管领导:马 斌 承 办 人:劳永勇 毛佳明 联系电话:62719973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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