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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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卖行业监督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外卖行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现有网络订餐单位2549家,集中于美团、饿了么两大平台。自网络订餐行业兴起以来,我局就将提升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环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全面排查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资质。为解决平台上线审核不严,造成无证餐饮店上线经营问题,我们一是建立约谈和快速联动机制,每年2次对美团、饿了么区域负责人发起约谈和培训,要求平台方严格遵守并履行《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的法律义务,加强入网餐饮单位资质审查,开展入网餐饮单位资料和现场一致性审核,杜绝无证照餐饮店入网。对于出现严重违法行为或屡教不改者,要求平台方予以下线,待整改完毕通过核查后再重新上线。平台联动以来,已强制下线80余家违规商铺,逐步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二是加强监督巡查,通过线上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登记证明扫描比对、线下实地核查,及时发现处置经营资质不具备、信息公示不完整的入网餐饮单位,更正、补传、完善公示资料28家。目前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已能有效落实资质核查主体责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基本清零,实现入网餐饮单位线上线下同标同质。三是全量排查,一户一策。对“浙江外卖在线”上两大平台既往推送的3700余家商家全覆盖排查,分为正常经营库、承诺下线库、关停列异库,一户一策,对标销号。累计注销、列异经营异常单位723家,签订不开展网络经营承诺单位428家并持续关注,对2549家正常经营单位开展常态化督导,实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持续加大网络订餐单位监管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巡查,对经营资质、信息公示、人员管理、进货查验、规范操作、外卖食品包装及配送过程各环节开展全面检查,商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一是线下严查。2022年,依托《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的全面施行,组织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净网行动”,对未安装“阳光厨房”、未使用“外卖封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全覆盖检查3700余家次,对未安装“阳光厨房”、未使用“外卖封签”的商家责令改正70家,对逾期仍未改正的,运用简案快办当场处罚25件,实现阳光可视、风险可控。目前,我市2549家网络订餐单位已完成阳光厨房接入2429家,建成率达到95.29%,外卖封签使用基本实现全覆盖,商家每日规范填报索证索票、餐用具消毒、外卖封签使用情况,实现外卖餐饮台账数字化。二是线上严管。依托省电信、省移动、省联通三大运营商的视频监控AI违规抓拍系统,对从业人员未穿戴口罩、帽子等违规行为予以抓拍推送,监管人员督促商家立即改正予以闭环,四月累计抓拍402条,全部完成处置。我们还积极探索实践多元共治管理,实施以红黑榜为载体的信息公示新举措,发布网络订餐单位专题红黑榜10期,曝光脏乱差单位70家,通过社会监督倒逼入网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专项抽检网络订餐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我局通过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形式,要求餐饮单位采购合法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做好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工作。同时,每年对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开展专项抽检,年抽检网络订餐单位食品500批次以上,合格率99%以上。此外,我们还强化食品包装材料根源治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对已获证的83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按5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检查,并同步组织余姚市级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已抽检食品用塑料餐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产品10批次,目前还在检测之中。 四是有力加强骑手站点的督导检查。对本市“美团”“饿了么”等骑手站点进行现场督导,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等有关规定,是否做好早晚测温记录、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站点场所、配送车辆等设施环境有否进行全面消杀等情况进行日常现场督导。同时,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规定,由省网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在交通安全、劳动安全等方面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制定配送算法规则的指导,认为配送算法规则明显不合理的,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出整改建议。交通管理部门也将根据职责分工,对食品外卖行业配送人员交通安全开展监管。 我局将继续加大网络订餐外卖行业的监管力度。恳请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分管领导:马 斌 承 办 人:劳永勇 毛佳明 联系电话:62719973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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