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2100031/2022-6949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兰江政发〔2022〕55号 | 生成日期: | 2022-07-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兰江街道 |
兰江街道深化消防安全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
为巩固兰江街道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百日攻坚暨重点领域整治行动成效,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消防安全治理水平,继续推动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改善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现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深化消防安全攻坚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落实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五大行动”,在前期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百日攻坚暨重点领域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闭环整治,对账销号,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紧盯工业企业、居住出租房、沿街店铺、高层建筑领域,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督促整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有效管控消防风险,坚决遏制有影响力的火灾事故发生,实现年度“遏较大、控亡人”目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平安余姚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结束,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业企业领域。继续深化整治工业企业“三合一”,防火间距或消防车道被占用、堵塞,违规用火、用电,擅自降低改变企业使用性质,消防用水管网未铺设或消防用水压力不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不规范等行为;工业园区、小微园区产业结构不规范。 (二)居住出租房领域。继续开展居住10人以上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深化居住3人以上(含3人)出租房、群租房、集中公寓、施工工地宿舍、用于居住的简易板房等场所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房屋安全系数低、耐火等级低、分割不到位,电气线路老旧、电瓶车入户停放充电,用火用气不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户外广告牌、防盗窗影响人员逃生或救援等行为。推广独立式烟感、燃气切断阀、基础消防器材和技防设施的普及运用。 (三)沿街店铺领城。继续深化整治沿街店铺违规住人,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违法违规使用、储存危险品,户外广告牌、防盗窗影响人员逃生或救援等行为。推广独立式烟感、燃气报警器、切断阀、基础消防器材的普及运用。 (四)高层建筑领域。继续深化整治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瘫痪、故障,消防用水管网无水或水压不足,消防车通道(登高面)被占用,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等行为,切实提升业主或物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能力。 三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7月31日)。各相关办线、村(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深化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村(社区)为单元,广泛开展动员部署,采取集中上大课,平台上小课的“线上+线下”消防宣传模式,深入工业企业、居住出租房、沿街店铺、高层建筑领域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9月30日)。各相关办线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村(社区)要扛起属地责任,树立“发现隐患就是工作成效” 的工作理念,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限期整改”的原则,继续强化排查整治,确保不漏一厂、不漏一户、不漏一铺、不漏一梯(单元),全面建立实名制排查清单,并对前期已排查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实时跟踪,逐一重点核查整治。 1.工业企业。按照《余姚市生产储存类“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导标准》文件要求,逐家填写《兰江街道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排查表》(附件3),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形成《兰江街道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花名册》(附件4),每月23日前形成《兰江街道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整治进度统计表》(附件5),实行表格式管理,并报送至街道应急管理所。 2.沿街店铺、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按照《余姚市经营类“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导标准》、《余姚市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指导标准》等文件要求,逐家填写《兰江街道重点领域(非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排查表》(附件6),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形成《兰江街道重点领域(非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花名册》(附件7),每月23日前形成《兰江街道重点领域(非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整治进度统计表》(附件8),实行表格式管理,并报送至街道应急管理所。 8月底前,高层建筑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达85%,工业企业、沿街店铺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达25%。9月底前工业企业、沿街店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达50%,完成居住7人以上出租房的整治工作。 (三)全力攻坚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各相关办线、村(社区)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存在严重隐患,特别是被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区域、单位(场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跟踪,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抓好隐患闭环管理,并加大曝光力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单位,依法从严处理。10月底前,工业企业、沿街店铺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达80%,11月底前隐患清零,全面完成整治工作。11月底前,完成居住5人以上出租房的整治工作。12月底前,完成所有居住3人以上出租房的整治工作。 (四)考核验收阶段(12 月1日-12月31日)。高层建筑领域由街道自行完成整改验收工作,并建立相关电子台账资料,移交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其他领域由牵头部门和街道共同组织完成验收,并建立相关电子台账资料,移交市消安委办公室。12月下旬,市消安委办公室对街道辖区内各领域整治情况进行整体考核验收。 四、责任分工 (一)工业企业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应急管理所) 应急管理所:负责牵头工业企业深化消防安全攻坚整治行动工作。重点负责危化品使用、烟花爆竹、高温熔融、涉氨制冷及喷涂作业场所、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危化企业进区入园及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企业存在“三合一”场所,违规动火、用电,消防设施、危化品管理不规范等安全隐患进行查处,并负责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对查实且拒不整改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市消防救援队大队,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区域)实施挂牌督办。 发展服务办:协调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负责提供物流仓储企业、“厂中厂”企业底数清单,对存在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的企业开展集中整治;推进街道工业园区和村级工业集聚点企业产能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低散乱”整治等本质安全提升工作。 城管中队:负责摸清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底数并形成清单,拆除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 城建城管办:配合应急管理所、城管中队对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改变使用性质后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二)沿街店铺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发展服务办) 发展服务办:负责牵头涉及商贸服务类(含餐饮、住宿、电商、药店)沿街店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场所底数清单,督促各村(居、社区)开展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清单,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 城建城管办:负责指导和督促餐饮等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规范燃气管道敷设;对汽修类及物流仓储类沿街店铺开展排查整治。城管中队:负责做好沿街店铺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加大对非法使用燃气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影响人员逃生和救援的户外广告牌、防盗窗的检查和执法。应急管理所:做好相关技术指导工作,开展监督抽查,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实施挂牌督办。 宣传线:负责艺术类培训机构类沿街店铺、密室逃脱和剧本杀类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社务办(教文卫):负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类和卫生医疗类(诊所)沿街店铺的排查整治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沿街店铺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区域责任包干制度。 (三)居住出租房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兰江派出所) 兰江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培训,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跟踪隐患整改,依法查处涉及治安安全的违法行为。 城建城管办:负责对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建筑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 村(社区):负责辖区内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使用性质不符合要求的居住出租房依法移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将居住出租房排查治理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设置工作任务清单,落实隐患整改。 (四)高层建筑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社务办(社区线)) 社务办(社区线):负责牵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开展监督抽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相关社区开展排查整治;推动高层建筑内用火用气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化。 应急管理所:配合开展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村(社区):负责属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加快推进伊顿国际等6个小区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行隐患整治,做好消防宣教工作,开辟救援通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深化消防安全攻坚整治工作专班(附件1),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所),落实经费等工作保障,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等工作。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促发展、促安全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人,成立整治专班,全面统筹开展排查整治。 (二)强化部门联动。发展服务办、城建城管办、宣统线、社务办(社区)、应急管理所、派出所、城管中队等行业领域主管办线(单位)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牵头开展相关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和宣传。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尤其对告知后仍不愿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和打击。各村(社区)要主动承担起属地监管责任,积极协助相关行业领域主管办线(单位),认真研究落实有效举措,明确相关分管领导,全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广泛宣传引导。相关办线(单位)及村(社区)要继续深化消防安全攻坚整治行动宣传引导工作,采取重点区域悬挂横幅、企业消防法规知识教育培训、走村入户宣传引导等方式,切实增强公众消防安全知识,扩大公众知晓度;要畅通举报渠道,用好舆论监督,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场所、单位要及时予以曝光并挂牌督办,形成社会积极支持、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严肃考核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掌握工作动态,督促做好隐患排摸、整治和闭环管理。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进不力、整治不到位的予以约谈;对排查不彻底、问题不发现、检查走过场等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村(社区)排查整治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五)及时报送信息。牵头单位及时汇总本领域整治情况,每月23日前向工作专班报送工作小结(主要为开展的主要工作、存在问题及下步举措),并报送《兰江街道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花名册》(附件4)和《兰江街道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整治进度统计表》(附件5)、《兰江街道重点领域(非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花名册》(附件7)、《兰江街道重点领域(非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整治进度统计表》(附件8),本次整治实行表格式动态管理,逐步实现隐患“清零”,11月底前分别上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和台账资料。 附件:1.兰江街道深化消防安全攻坚整治领导小组 2.深化消防安全攻坚整治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3.兰江街道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排查表 4.兰江街道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花名册 5.兰江街道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整治进度统计表 6.兰江街道重点领域(非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排查表 7.兰江街道重点领域(非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花名册 8.兰江街道重点领域(非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整治进度统计表 9.兰江街道各牵头办线、村(社区)负责人、联络员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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