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分局)、有关科室,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余姚市“浙江制造”标准培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
附件:余市监质标〔2022〕9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