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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94/2022-69155 内容分类: 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2-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余姚市2022年度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工作的机构招选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委办发〔2021〕23号)、《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司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甬制高办〔2021〕19号)、《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宁波市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甬经企服〔2022〕79号)和《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余姚市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的通知》(余经发〔2022〕35号)文件要求,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度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工作,现公开招选专业的管理咨询机构参与本项工作。要求如下:
    一、招选机构数量:3家。报名机构需具备管理咨询服务资质,具备相应的人员力量,且机构内有专家入选宁波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星级评价专家库(第一批)。(依据《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宁波市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专家库(第一批)的通知(甬经信企服〔2021〕164号)文件。)

二、服务价格:采用保底和绩效相结合的方式,保底每家企业的星级评价费用为550元;若参评企业获评四星企业,每家额外再补150元,若参评企业获评五星企业,每家额外再补250元。

三、具体服务要求:

1、能够按照《宁波市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指南(试行)》完成100~150家企业的评价任务,每家企业现场验收时间不低于1.5小时,参与 现场验收评价专家人数不少于2人。

2、能够对被验收企业提供管理创新方面的提升建议(书面形式)。

3、能够在现场验收结束后提供所负责片区企业管理创新总体情况及提升建议报告(不少于2000字)

4、承诺不在验收期间开展与星级评定无关的业务,与被验收企业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需主动提出回避,并对被验收企业的商业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如出现泄露评审对象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诺评审结果;借机推销咨询与培训等业务;接受评审对象礼物、礼金与礼券等;收到企业举报;诋毁或贬低其他咨询服务机构等情况的,取消参与余姚市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工作资格,取消参与企业管理类培训的投标资格,并向宁波市经信局报告具体情况。

5、提供2场管理创新公益培训(可以提供直播或者录播形式的培训视频)

6、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招选方式:

1、按照服务价格向管理咨询机构征集参与意向,在满足资质要求、服务要求、其他承诺事项的基础上,有意愿参与现场验收的管理咨询机构可以填写《企业管理创新星级评价现场验收意向征集函》,并于7月22日下班前反馈至余姚市经信局,逾期不候。联系人:张子涵,电话:62831657。

2、根据参与意愿进行选择。如有意愿参与现场验收的管理咨询机构数量超过3家,则采取抽签方式选择。如有意愿参与现场验收的管理咨询机构少于或等于3家,则全部入围。因入围的管理咨询机构少于3家造成的被验收企业数量变化,按照实际入围管理咨询机构数量进行调整。


附件:企业管理创新星级评价现场验收意向征集函.doc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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