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269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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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市镇代表团: 收到人大一次会议269号建议后,我局作为主办单位,对建议内容中关于规范杨梅用药的建议回复如下: 杨梅是我市对外的金名片,1995年余姚被农业部命名为“中国杨梅之乡”。此后,余姚杨梅还先后获得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国家集体证明商标、绿色食品,以及浙江省优势区域农产品、浙江省十大精品杨梅、省知名商标等荣誉,建有国内品种最全、规模最大的中国杨梅种质资源圃。目前种植面积约9.2万亩,总产值达到8亿元,拥有梅农近3万余人,每年余姚杨梅节期间吸引市内外采摘观光游客达到30余万人次,鲜果畅销北京、广州、上海等大中城市,以及澳大利亚、欧洲等国家和地区。余姚市在发展杨梅产业化过程中始终重视绿色生产和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责任意识。2018年我市发布《绿色精品杨梅生产标准化管理模式图》和《绿色精品杨梅生产技术规程》,并于2021年进行了修订,对杨梅全周期生产中投入品使用作出了技术建议。每年邀请农技专家前往杨梅主产区授课,组织杨梅种植户200余户参加杨梅生产技术培训,推广灯光诱杀害虫等绿色防控技术及黄板诱杀、糖醋诱杀等物理防治技术,向广大梅农根植绿色生态种植观,要求梅农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诚信生产经营意识。 二是加强指导规范科学用药。根据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制定的《杨梅主要病虫防治指南》要求,发放《杨梅用药使用建议表》、《杨梅禁用农药》等告知书300余份,并告知违法使用禁用农药和违规使用未经批准农药的后果,科学指导梅农合理使用,预防梅农乱买药、乱用药,要求梅农在种植过程中严格把控源头投入品安全,严格执行用药安全间隔期,上市前15-20天不得使用任何农药、激素等,积极推行绿色标准生产,保证杨梅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监管筑牢监管防线。加大农药源头检查,对辖区内农资店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销售经营杨梅违禁、违规农药等违法行为,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457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生产经营场所236家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杨梅生产主体违规使用禁用药物,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情况,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涉嫌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的,一律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推动杨梅生产主体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的基础上,采用“承诺达标合格证”附证上市,督促有条件的生产主体建立健全生产档案。今年,采摘前已抽检青果杨梅30批次,采摘初期抽检杨梅25批次,采摘后期抽检杨梅10批次,合格率100%。 四是加强食品流通领域杨梅监管力度。从5月份以来,对辖区内水果店的杨梅经营情况进行了多次检查,未发现外地杨梅冒充本地杨梅现象,未发现违法添加行为。6月份,我局已对水果店内杨梅抽检8批次,全部合格,计划在6月中旬对杨梅市场内的本地杨梅抽检12批次。全年未接到关于杨梅假冒、用药等的投诉举报。 分管领导:经仰贤 承办人:俞华桥 联系电话:62830932、13705845641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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