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公开领域 > 人大建议 > 2021-2022
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26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 06- 08 16: 25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干闻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余姚杨梅品牌建设和保护的建议》的议案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关于我市杨梅产业面临“内忧外患”的局面,并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制定标准规范生产过程、加强投入品管理保障杨梅质量安全的、提高杨梅品牌知名度,打击破坏杨梅品牌建设的相关建议,具有切实针对性和科学合理性,我们作为农业产业主管部门将充分吸纳并积极推动建议的落实。主要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紧修改完善《余姚杨梅》标准。计划由杨梅产业协会牵头,依托科研院所专家,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抓紧修订《余姚杨梅》地方标准。尽管我市《余姚杨梅》标准起步早、应用覆盖广、推广示范成效显著,但距离实际需要仍存在一定差距。我市对余姚杨梅栽培技术标准化高度重视,早在1999年就开始实施标准化生产,我市林技部门制定的浙江省地方标准《余姚杨梅》,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省级杨梅标准。目前,全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率达85%以上,无公害认证基地达到6万亩;栽培全程实施标准化生产。近年来,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余姚杨梅》(GB/T 19690国家标准)、绿色精品杨梅生产模式等系列技术,加快推广设施农业、促进绿色发展。在坡度较缓的杨梅园搭建避雨设施,采取挂置黄板、安装频振式杀虫灯等绿色防控措施防治黑腹果蝇、卷叶蛾、毛虫等杨梅害虫。但是,随着我市梅农收入结构变化,杨梅标准化生产管理不断弱化,当前我市杨梅品质优势下降,荸荠种特有口感不突出、区分度明显下降,部分外地杨梅的口感超过本地杨梅,还存在个头偏小、酸味偏重等问题。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完善修订《余姚杨梅》地方标准,将重点整合应用推广实践中好经验、技术等,突出绿色高效栽培技术,进一步规范余姚杨梅的生产过程,特别是对大棚杨梅、露天杨梅等不同种植模式、不同品种形成科学合理的标准规范,促进我市杨梅品质和产出效益。

二是加强杨梅质量管控。加强日常抽检和集中抽检,严把质量关。每年杨梅上市前集中开展风险抽检行动,2020年156批次,合格率100%;2021年138批次,合格率100%,2022年计划对青杨梅、半熟杨梅和成熟杨梅等杨梅上市前质量抽检,青杨梅已抽检30个批次,今年杨梅抽检达到145个批次以上。加大质量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品质意识,向余姚杨梅产业协会会员及种植大户宣传告知,杜绝使用违禁限用药物和添加剂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力度,打击遏制违法行为,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专项执法巡查,查处违规使用违禁限用药物和添加剂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是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参加“六月杨梅红”全省杨梅节庆活动,对接省农业农村厅,争取了今年全省“共品浙里杨梅,共享美好生活”活动名额,作为5大主产县参与浙江“六月杨梅红”系列活动线上启动仪式、万箱杨梅回馈社会活动、浙江农业之最杨梅擂台赛、杨梅节庆推介活动等,提升余姚杨梅影响力,助推余姚杨梅销售。推出2022“余姚杨梅中国红”系列宣传活动,联合供销联社、文旅部门制订杨梅节宣传方案,整合资源、扩大影响力,牵头开展省级广播FM93交通之声宣传推广活动,包括FM93广播宣传投放、早高峰互动栏目余姚杨梅话题、网络主播主题短视频以及杨梅节期间路况实时报道等内容。组织余姚杨梅主题宣传推介活动,5月27日-29日在阳明古镇组织开展了余姚杨梅地理标志农产品主题宣传推介活动,共有20多家经营主体近40个产品展示推介,提前营造杨梅节庆氛围。与此同时,已制订出台的新一轮农业政策,明确对余姚杨梅等特色农业品牌推介、媒体宣传、农事节庆等活动,给予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以内补助,每项活动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由市政府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经营主体开展农业品牌推介、媒体宣传、农事节庆等活动,给予经营主体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以内补助,每项活动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当年新获得国家、省、宁波市级农业名牌产品称号的,给予10万元以内奖励。下一步将积极组织余姚杨梅擂台赛、地理标志保护宣传等活动,扩大余姚杨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是加大余姚杨梅品牌保护力度。余姚杨梅种植历史悠久,为历代余姚著名风物特产,是余姚重要“金名片”,保护好余姚杨梅品牌是产业发展重要内容。重点是落实地理标志保护要求,联合市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制订出台《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联合保护的意见》,落实市地理标志联合保护会议精神,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和巡查力度,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督促引导余姚杨梅产业协会及经营主体向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提供相关线索,对冒充余姚杨梅等行为予以查处,合力切实维护余姚杨梅品牌。

感谢您对农业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经仰贤

承办人:  郑立东

联系电话:62830319、13958260005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