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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450/2022-6865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河政发〔2022〕11号 生成日期: 2022-0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河姆渡镇
关于印发《河姆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机关各办(所、中心)、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6号)、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2〕22号)和宁波市安委会《宁波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及余姚市安委会《余姚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特制定《河姆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姆渡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河姆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3月3l日全国、全省和宁波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重要措施、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25条实施意见、宁波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29条实施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从严从实、全面有效抓好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较大、降总量、保安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工作要求,紧盯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领域,深刻汲取历年重大事故教训,坚持专项整治和动态整改相结合,持续强化精准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构建完善全覆盖、一贯到底的责任考核体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和杭州亚运会圆满举办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工作及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持续至l2月底,总体从四个方面同步压茬推进。

(一)立即组织全面排查。各职能办线每月定期组织1次形势研判、开展1次全面排查检查、不定期组织1次暗查暗访,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及时整改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隐患。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二)严格落实闭环整改。各职能办线在组织地毯式、拉网式巡查检查的基础上,在完成每三个月企业自查、监督检查、整改落实三个100%的同时,要强化隐患问题整改时限和整改质量。对于检查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按照立行立改的原则实施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原则上30天整改到位;由市安委办、各专委办实施挂牌督办的隐患问题,责任单位应于挂牌后一周内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隐患问题整改情况,镇安委办将按整改时间节点组织核查。

(三)持续加强针对性督导。4月25日前,部署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从条线上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任务落实,检查方案要按照《余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余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四不两直”常态化暗查暗访工作实施办法》,结合“除险保安”专项行动督导要求,以督促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为目的,以指导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目标,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特点,针对性加密特殊时段暗查暗访频次,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各职能办线也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对不放心的重点地区、薄弱部位和环节实行驻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

同时,根据上级通报、各线排查进度和效果及会商研判、群众举报、媒体监督、大数据分析等信息,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全程盯”督查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筹推进抽查检查。抽查检查内容包括:各相关单位大检查组织发动、措施制定、隐患排查、安全检查、问题闭环进度等工作落实情况;企业开展风险辨识、隐患自查自纠、问题闭环等情况;深刻吸取余姚市吉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4.17”较大中毒事故教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举一反三落实情况;督查抽查情况予以通报,重大隐患予以挂牌,典型问题予以媒体曝光,重大问题纳入“七张问题清单”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落实,加快完成安全生产“除险保安”每个季度“三个100%”目标,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扎实做好迎检准备。省安委办将组织专家督导检查组,实施周期性、全领域、全区域驻点式督导检查,常态运行“1030”工作机制,每10天来姚检查一次、每30天乡镇(街道)检查全覆盖。省党代会、杭州亚运会、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加密督查检查频次。参照市安委办《关于提升省“除险保安”工作评价指数的建议措施》,提前做好迎检准备,同时要第一时间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和措施,确保提前完成整改验收,实施闭环管理。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重要措施、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25条实施意见、宁波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29条实施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入查找、坚决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宁波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余姚市委、市政府相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方面

1.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按照《余姚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重大工作以及安全监管部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及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等;切实发挥“七张问题清单”机制作用,推动“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定期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新提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安排安全生产课程。

2.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健全完善安委会“1+X”组织架构,有效运行各专委会季度例会、工作报告、专项检查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时研究解决历史遗留、多跨疑难、重大共性等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其他领导干部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安委会(办)、各专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实履职到位,是否参照宁波市级模式明确相应机构承担同级安委会(办)日常工作职责,主动加强对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镇财政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经费统筹安排,保障专项整治任务和应急处突所需必要经费。

3.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职能办线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梳理执法事项、检查事项、处罚事项“三张清单”,严格履职到位;对关系安全生产但是已经下放的事项开展评估等。各专业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的安全监管职责;推动压实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全链条监管责任。

4.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有限空间作业等制度规定;杜绝弄虚作假、搞挂名逃避安全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重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

5.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和考评体系构建情况。党委政府建立“领导、监管、主体”责任清单和履职尽责“一本账”,实现市乡村企责任体系全贯通;建立“市对乡、县对村”动态评价机制,实行晾晒督导;综合运用党委巡视、巡查督查、激励惩戒等措施,倒逼责任落实。

(二)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方面

6.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组织开展建设施工、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专项治理;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资质方责任。企业集团总部建强安全生产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相关人员责任。

7.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是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危险岗位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各职能办线相关情况较突出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常态化开展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常态化深入开展百万产业工人安全大培训。

(三)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方面

8.安全风险“常普常新”机制落实情况。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排查和主动报告制度,及时更新风险数据,定期识别重大风险,压实管控责任;动态更新区域、领域安全风险信息数据库,确保风险排查无盲区、无死角;按行业标准建立安全风险分类分级评估机制,动态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图”,完善预警提示功能、赋能精准执法、提效监管实效。

9.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列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动态研判分析问题隐患,构建问题分类整改机制;上报至市安委会、专委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对拒不整改的是否停产停工,严肃追究责任;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及时协调解决等。

10.除险保安晾晒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建立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实施全覆盖检查;针对特殊时段加密督查频次,对重点高危企业和特殊作业实施提级管控;建立工作动态晾晒评价机制,对指数排名靠后、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开小灶等方式督促提升。

(四)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

11.交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两客一危”、租赁车辆、农用车等重点车辆管理;严查酒驾、“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推进公路安防工程建设;优化调整道路危化运输线路,有效减少过境危化运输车辆。

12.危化品领域专项整治情况。扎实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推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治理,实现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动态清零;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等单位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实行涉危化品实验室分级分类监管;督促各类企业开展脱硫脱硝等重点环保项目和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13.城市运行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逐个逐点排查燃气经营企业、餐饮企业、老旧小区、燃气管道,重拳打击城镇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开展餐饮行业、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场所“瓶改管”;推进燃气用户橡胶软管改为金属软管工作;加强防范地面塌陷和地下空间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完成地质安全风险“一张图”编制;实施老旧管网改造治理;是否加强燃气管道定期检验。

14.消防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用于生产经营租住的村(居)民自建房、危化品企业、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合用场所违规住人“清零行动”;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分析;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养老机构、学校、医院等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针对疫情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电化学储能电站等新业态强化检查、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等。

15.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情况。推进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协同;强化危大工程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开展地下空间工程安全专项治理。

16.强化工矿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聚焦“七张清单”等重点工作任务,全方位加强工矿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深入开展“三类园区、三类企业、三类设施”专项整治,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其他行业和三类园区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深入组织开展有重点环保设施工业企业,“厂中厂”企业,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易燃易爆易火灾企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7.强化旅游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旅游景区安全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旅游新业态项目监管,厘清安全监管权责、建立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18.强化特种设备领域专项整治。全面实施特种设备“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推进超期未检电梯质量安全提升,“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和起重机械、叉车“护航亚运”专项排查整治等行动。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面

19.“打非治违”开展情况。开展危化品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渔船非法营运、燃气非法经营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0.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确定管辖企业名单,运用安全风险大数据分析和智能预警手段,开展针对性精准执法检查;针对事故暴露问题加强针对性执法检查;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强化行刑衔接,危险作业罪查办情况。

21.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配齐建强乡镇监管执法队伍,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执法人员配备;统筹推进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建设,结合乡镇(街道)人员编制统筹使用,优化配置基层应急、消防管理力量,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人员;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加强和规范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按规定配备执法辅助人员;公安派出所按规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22.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益性宣传,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有效整合安全生产举报渠道;结合实际设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依法保护举报人等。

(六)依法从严追责问责方面

23.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严格执行事故“三必查”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认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定期组织开展评估情况“回头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活动记录、通报制度;依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加大“猫鼠一家”腐败行为查处力度等。

24.企业主体责任追究情况。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从严查处;建立完善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机制,加大曝光力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责任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各项惩戒措施。

25.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查处情况。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七)构建完善安全生产治理长效机制方面

26.安全风险智能管控机制应用情况。按照宁波市统一要求有效应用危化品“全链条”安全风险智控、安全生产风险闭环管控协同等场景应用;“除险保安”常态化检查数据纳入市安委办风险闭环管控协同应用、省工业在线平台、省危化全生命周期平台;推进智慧交通、智慧消防、智慧工地、智慧城管等系列智慧建设。

27.安全生产“三重点”清单管理机制应用情况。定期会商安全生产形势,梳理重点关注区域、企业、问题,及时汇总名单、组织警示约谈、加强联合督导,推动责任落实;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三色管理”,通过动态量化评定,倒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制度积极、主动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8.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机制运行情况。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工作制度;落实发出警示短信、印发警示通报、组织警示教育、开展监督检查等举一反三措施;通过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处置专项任务跟踪落实,做到亡人事故、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举一反三全覆盖。

(八)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方面

29.提高政治站位情况。扎实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河姆渡落地见效;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30.统筹抓好“三件大事”情况。牢牢把握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的要求,加大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行业的纾困扶持力度。全面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好疫情防控“七大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反弹的底线。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安全监管服务,安责险惠企减负担等纾困举措,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迅速行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行动,立即部署,注重协调各方积极性,共同解决好复杂问题,扎实推动中央、省委省政府、宁波市委市政府、余姚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河姆渡落地见效,切实将党的领导力转化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阻断疫情传播的管控力、筑牢安全生产底线的守护力。

(二)强化统筹,严密组织。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全面推进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落实落细职责分工,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要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统筹协调,既要通过大检查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式、“一刀切”检查执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

(三)强化督导,推动整改。组织专业力量开展起底式、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对清单所有问题要跟踪到位、督办到位、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要充分运用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等手段督促有关部门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结合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集中宣传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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