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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450/2022-6864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河政发〔2022〕7号 生成日期: 2022-03-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河姆渡镇
关于印发河姆渡镇2022年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现将《河姆渡镇2022年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姆渡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河姆渡镇2022年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做好全国两会、冬残奥会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宁波市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甬森防指办〔2022〕3号)、《余姚市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百日攻坚暨重点领域整治行动的方案》(余政办发〔202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森防指办决定在全市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从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4月30日,开展对农事、祭祀、休闲用火、输配电线火灾等各类森林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集中治理,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领域部门监管责任、行政村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风险,有效遏制各类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形势总体稳定。

二、成立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我镇关于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切实组织好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所  长  方 勇   

副所长  徐  存、 沈 锋、鲍浩尔、蒋文杰、诸鸿军、

唐高勇

成 员   董思捷、孙旱雨、李海松、罗建灿、倪培华、谷 杰、

方轶巨、陈晓军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由农业农村办公室李海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挥、检查指导工作。

三、治理内容

(一)农事用火

重点整治涉林乡镇(街道)高火险天气林田、林园交错地带种植春季作物焚烧杂草、枯枝落叶、秸秆、点马蜂窝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对违规农事用火管理“宽松软”,不劝阻、不报告,听之任之、放任自流问题。

(二)祭祀用火

重点整治清明节公墓、散坟集中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点香烛等祭祀用火等问题;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违反清明期间安全祭扫要求,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三)其他治理

1.休闲用火隐患。重点整治林区内各类旅游景区、登山步道烧烤、吸烟、野炊、篝火和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娱乐休闲用火问题。

2.输电线路。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

四、治理步骤

在我镇森防指的统一组织下,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治理行动方案,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3月8日-3月15日)。各行政村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以小组为单元,组织护林员、网格长(员)逐林逐户开展拉网式排摸,掌握森林火灾隐患区域实际情况,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责任人员清单。

(二)分类施策,集中治理(3月16日-4月10日)。

1.加强重点人群宣传。认真开展“3·19”森林消防宣传活动,按照语音警示宣传到村,告知书送达到户的要求,通过景区管理人员、护林员边巡护边宣传,森林公园、游步道设立醒目森林消防宣传标语等方式,加大对林区边缘村民,公墓、散坟坟主,旅游景点游客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严禁在林田交错地带焚烧杂草、秸秆、垃圾等物品的防火要求;大力宣传清明期间安全祭祀的要求,在公墓、散坟集中区开展以鲜花换祭品等方式引导群众文明祭祖。

2.加强重点时段巡护。清明等高火险天气,护林员全员上岗,特别要加大3月11日-16日时段护林巡查力度和密度,必要时在进山主要路口、进公墓主要路口、进散坟集中区主要路口增设临时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把“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清明期间各村要组织护林员加强对公墓祭祀、散坟集中区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巡护。

3.加强重点区域管控。把林田(地)交界处、林路交界处、林墓交界处、林村交界处等坡度16-30度作为重点区域管控,组织人力、物力或采取奖补措施清理农作物秸秆;建立散坟台账,确定坟主和责任人,落实网格化管理;国有林区、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景区和公墓区等经营主体对林下可燃物清理到位。

4.加大违法用火查处。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厉打击违法用火。火灾发生后,协助市资规、市公安等部门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严惩肇事者。对违法用火人员进行警告教育,情节严重的移交派出所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刑事处罚。

5.加强火险研判预警。加强形势研判,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高火险信息和禁火令,做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加强火灾监测,强化日常巡护,细化应急响应措施,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6.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完善清明期间应急措施,镇属消防队、各村应急小分队备足物资装备。按照火灾发生时间规律前置力量,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在火灾萌发阶段快速到位,坚决“打早、打小、打了”。树立安全扑打、科学施救理念,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

(三)总结经验,建章立制(4月11日-4月30日)。各村要加强野外火源治理工作的特点规律研究,认真分析问题不足,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有效提炼利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切实可行做法,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常抓不懈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治理措施

(一)广泛宣传。在林农居住区、林区重要路口、入山路口、老百姓随意野外用火多的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说法教育,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林农日常习惯。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农户宣传,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构筑全民防火防线。

(二)规范用火。各村、农业大户,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性用火报告、审批、监烧制度。各村要将森林防火写进“村规民约”,促进村民养成规范用火习惯。要移风易俗,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要结合退耕还林、移民搬迁和脱贫攻坚,转变传统刀耕火种农耕方式,严格履行火源防控、林内施工、流动人员监管等责任。

(三)加强监测。加强形势研判,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高火险信息,做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加强火灾监测,强化日常巡护,细化应急响应措施,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职责任务。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行各村委负责制,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村委、镇直单位要协助配合防灭火及时协调推进、指导督促,及时收集上报情况,要加强火灾防范,加强防火宣传、林区检查巡护和野外火源巡查,担负起源头管控野外用火职责。

(二)强化机关各办(所)履职。应急管理所:组织指导协调森林火灾的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农业农村办:履行森林防火工作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森林火灾预防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负责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林区农家乐防火管理,协助做好农田周边防火隔离带的开设工作,同时负责森林火情早期处置相关工作。派出所:依法开展火案侦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违规用火处罚工作等。旅游办:负责指导督促落实林区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民宿、登山步道、文物保护单位火灾防控责任等工作。社会事务服务办: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

(三)聚焦重点发力。要全力扭转野外随意用火现象,转变不发生火灾就无人管、无人问的旧观念,紧盯野外用火多、对森林火灾多发地、林区、林草结合处,以及墓区、坟地等重点部位,紧盯已查明的隐患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紧盯留守老人、儿童和痴呆人员等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野外火源管控长效机制,根治野外火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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