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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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陆埠水库上游搬迁企业给予政策倾斜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仔细研究,现答复如下: 陆埠水库是我市重要的饮用水源地。近年来,我市采取库区企业搬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生活垃圾清运出库等多项措施,切实加强陆埠水库周边的环境整治,从而有效削减了入库污染物总量,有效地保护了饮用水源。针对搬迁企业的安置问题,我局始终关注并积极落实。 目前,我市正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上级部门已将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分解下达。为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指标的高效落地,支持与保障我市未来发展诉求,我市工业用地指标分解的原则是做强做大市级平台,做精做优特色平台。同时,我局也正在结合市发改局的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和市经信局意见,抓紧编制《余姚市工业集聚区规划》。初定将现有36个工业区块整合成为5个工业集聚区,形成“1+2+2”的分布格局,即前湾新区、浙江余姚工业园区和浙江余姚经济开发区、姚西北工业集聚区和姚东工业集聚区。其中,姚东工业集聚区谋划5个区块:陆埠工业园、五马工业园、临甬工业园、河姆渡工业园、罗江工业园。 我局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和各乡镇、街道及部门沟通用地需求,结合现有控规,保障工业用地集中连片,在工业集聚区内进一步划分工业区块,重点开展精特亮园区打造并引入市级投资公司参与园区建设。目前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已将现状五马工业园区西侧450亩土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并建议陆埠水库上游相关搬迁企业就近安置。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干 华 承 办 人:戴 琳 联系电话:62709325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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