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732100031/2022-68471 主题分类: 国家安全,减灾救济
文件编号: 兰江政发〔2022〕6号 生成日期: 2022-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兰江街道
兰江街道深化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市消安委关于《深化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余消安委﹝2021﹞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抓好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结合街道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领域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治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街道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聚焦“遏较大、减增量、控亡人、无影响”总目标,通过深化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有效减少火灾总量和死亡人数,全力遏制较大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亡人火灾,实现2022年兰江街道火灾起数明显下降,2022 年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三、重点任务

(一)打好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在全面分析当前火灾形势的基础上,全力做好整治攻坚行动。针对“遏较大”,重点开展沿街店铺经营性合用场所、长租公寓两类场所专项治理。针对“减增量”,重点开展居民住宅、交通工具两个领域专项治理。针对“控亡人”,重点开展用火不慎、违规用电、违章操作三种行为专项治理。针对“无影响”,重点开展企业厂房(仓库)、高层建筑、民宿(农家乐)三类重点建筑专项治理。

(二)全面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清零”行动。逐一梳理 2021 年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进度,实施挂图作战,建立通报制度,及时晾晒整改进度,督促各单位抓紧消除隐患。将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工作作为“遏重大”攻坚整治行动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动隐患整改。

(三)深化消防安全领域遏制重大事故攻坚整治。将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和遏制重大事故攻坚整治两大行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整治任务。街道辖区内至少建设一个消防主题公园或一条消防文化街或一个消防文化广场,100% 村(社区)建设完成消防体验点。

(四)切实强化数字赋能,全面推广技防措施。推广运用“灭弧式”智慧用电、燃气安全智能控制、智能监控报警、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技防手段,提高设防等级。在沿街小宾馆、商场、农贸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推广“灭弧式”智慧用电及独立式感烟探测器,重点解决电气火灾多发的问题。在沿街餐饮、燃气锅炉房等场所推广燃气安全智能控制装置,严防燃气爆炸及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发动自查自改。根据方案要求,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2022 年1月,街道发布告知书,引导群众对沿街店铺经营性合用场所、民房进行自查自改,重点查改违规住人、违规拉线接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使用燃气;督促长租公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单位(场所)主动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

(二)分层分级组织检查。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方式,结合辖区特点,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消防领域检查工作,合理确定现场检查对象、内容。2022 年1月31日前,确定一批自查自改标杆示范单位,予以宣传表扬。2022年1月底前仍未完成自查自改或排查工作走形式、瞒报风险隐患的,由市消防执法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三)密集开展暗访曝光。街道对有影响火灾以及典型执法案例, 通过多种渠道曝光警示。对自查自改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力、 攻坚行动应付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曝光力度,倒逼责任落实,每月开展隐患曝光行动不少于1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分管领导统筹组织研究一次攻坚行动,真正承担起本区域牵头协调、统筹督查的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分管领导包干负责制,带头督办落实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

(二)落实闭环管控。强化“闭环+监督”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隐患“市级60日、县级30日”整改做法,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实施问题“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销号”全过程管理,确保事事有人管、环环有落实。最终形成“单位自查、属地检查、市级督察、挂牌整改、曝光警示”的检查闭环。

(三)做好信息报送。街道于 2021 年12月30日前将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2月至2022 年4月,每月23日前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联系人:谷坛,电话:62599167)。


附件:1.“遏较大”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子方案

          2.“减增量”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子方案

          3.“控亡人”重点行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子方案

         4.“无影响”重点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子方案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