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216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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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红脉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污水处理收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悉您提出的《关于对未纳管地区暂停收取污水处理费的建议》后,我局及时与住建、舜建等相关部门及低塘街道进行了对接,一致认为:您提出的《关于对未纳管地区暂停收取污水处理费的建议》,对于减轻居民用水负担、树立老百姓正确对待污水处理费的收取具有积极意义,针对您的建议内容,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您所在区域自来水价格(污水收费)政策 您所在的低塘街道自来水供水由原余姚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供水区域为黄家埠、临山、小曹娥、朗霞、低塘、牟山、马渚、阳明街道(方桥片)、泗门(部分)及滨海新城等乡镇、街道,供水面积达387平方公里,受益人口约45万余人。根据2022年2月市国资党批复意见,目前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已整体吸收合并余姚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您所在区域目前供水价格为: 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基本情况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其中四级到户水价分别为:户月用水量1-6立方米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2.75元,7-17立方米为3.65元,18-30立方米为4.75元,31立方米及以上为5.95元;非“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户和趸售用户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3.35元,上述水价均包含水利工程水价每立方米0.52元(水资源费0.2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85元。 2、非居民用水价格基本情况 非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5.45元,其中水利工程水价每立方米0.52元(水资源费0.2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2元。 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工业企业用水到户价格为每立方米6.6元,其中水利工程水价每立方米0.52元(水资源费0.2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9元。包括印染、电镀、纸浆、皮革制造、制药、冶炼、化工、废塑加工、不锈钢熔炼和金属表面化学处理等用水。 特种用水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8元,其中水利工程水价每立方米1.32元(水资源费每立方米1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2元。 二、污水处理费收取的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要求,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立方米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立方米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 根据国家财政部等三部委《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财综[2021]376号)等文件精神,凡设区的市、县(市)和建制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均应当征收污水处理费;在建污水处理厂、已批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可以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应当在开征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2016年省委改革办专门下发督查意见,要求余姚、慈溪等县级市要求落实居民污水处理费,并专门来我市进行了工作督查。 综上因素,我市在调查研究和成本监审基础上,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经营成本、环境保护需求和周边县市价格水平的基础上,并经市人大、市政协充分会商的前提下,制定出台了我市自来水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并在居民自来水价格中包含了按上级政策精神要求落实的污水处理费。 三、拟对现有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所作调整 目前,我市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主要用于小曹娥污水厂污水处理运行费、排水公司运营费、农村生活污水运维费、污泥处置费等。2022年预计污水处理费收入约12600万元,支出23000万元(小曹娥污水厂6000万元、污泥处置费3000万元、排水公司7000万元、农村污水运维费7000万元,以上费用不包括BOT项目支出),按照现有污水处理费收取情况,预计年收入约10000万元,需要财政资金补助13000万元。按照使用者付费的原则,为实现资金平衡,更好建设绿色生态环境家园,应住建等相关部门建议,我局正就下阶段自来水销售价格(污水处理费)调整进行方案论证,考虑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余姚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初步计划在保持一定幅度的价格调整后,对内部自来水到户价格组成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并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 四、低塘街道污水纳管推进情况 截止3月底,低塘街道已经累计铺设污水总管网57公里,建成泵站12座,总投资8000多万元。现已完成黄清堰村、西郑巷村、黄湖村、汤家闸村、低塘村垫桥片、洋山村、姆湖村、郑巷村的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工程,接入居民户数约5510余户,总计有约300家企业纳入污水管网。 今年将实施胜周线汤家闸桥新增污水倒虹管工程、历石线界堰桥新增污水倒虹管工程,总计长度约160米,总投资约165万元。镆剑山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低塘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共计接户约1900户、目前已进入招投标程序。 下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督促住建、舜建、低塘街道等相关部门,加快实施农村污水设施管网建设,在充分吸收社会各界和市级相关部门合理化意见及建议,并在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经营成本、污水处理需求和周边县市污水处理收费水平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污水处理实际,出台符合余姚实际的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对居民污水处理收费的宣传。 感谢您和陈万春代表对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谢谢! 分管领导:魏 军 承 办 人:魏 军 联系电话:62706939;13486448591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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