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527/2022-6641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泗委〔2022〕36号 | 生成日期: | 2022-04-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泗门镇政府 |
中共泗门镇委关于印发网格七大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局、所、中心)、公司及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余姚市委办、市府办下发的《关于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一起来”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余党办〔2019〕108号)要求,推动力量下沉、联动治理,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适应建设“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工作要求,明晰权责关系,优化资源配置,在机构隶属关系不变前提下,推进部门执法权限和人员力量向基层延伸,最大限度增强乡镇对执法力量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使基层有人有职有权,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 二、考核范围 泗门镇下沉至基础网格的执法七大员,包括:综合行政执法局泗门分局、泗门派出所、市场监管局泗门分局、泗门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泗门环境保护所、卫生监督所姚北分所、应急管理所等。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根据执法七大员履行属地“执法进网格”职责情况进行赋分考核,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设置附加分: (一)群众满意度测评,考核分值为15分,由村(社区)干部、群众代表对进网格执法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进行满意度测评; (二)根据部门工作职责,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管理、指导等工作(要求每季度至少一次),考核分值为15分,分为服务实效、服务规范、服务文明三个考核点; (三)根据村(社区)工作需求及安排,积极参与、履行综合查一次工作任务,做到快速响应、积极配合、高效履职,考核分值为15分,分为人员到位、工作效率、配合衔接等三个考核点; (四)负责所在网格事务处置“包干”,即指挥室派发至上述执法部门的事件,由该事件发生地所属网格的对应执法干部负责牵头处置、落实事件闭环,考核分值为25分,分为以下五个考核点。 1.接办,负责对该事件的经办,提出解决方案(5分); 2.处置,负责该事件处置的牵头、组织、实施(5分); 3.办结,负责该事件5个工作日办结,若事件确实无法办结,应在4日内出具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备案(报告需明确办结时间)(5分); 4.整改,事件办结后,由网格长核查,核查不属实的予以退回重办,同一问题经2次以上不能整改落实的,出具书面说明,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备案(5分); 5.配合,若该事件须联合执法的,需积极配合(5分); (五)周期工作量测评,考核分值30分。根据系统流转处置的事件,每成功处置闭环一个事件,该网格主办执法干部得2分,该网格配合执法干部得1分。 (六)附加分(不封顶)。根据系统流转处置的事件,当实际工作量超过周期工作量时,超过部分,每成功处置闭环一个事件,该网格主办执法干部加3分,该网格配合执法干部加2分。 四、考核实施 执法七大员进网格考核工作由镇综合信息指挥室牵头组织,具体由村(社区)组织以网格为单位负责考核评分,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每季度由村(社区)负责将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并将网格考核评分表、村(社区)考评情况汇总表上交至综合信息指挥室备案存档。其中,表1中群众满意度测评分来自于表3的综合平均分,即由村(社区)每季度组织所有村(社区)干部和随机选10名群众代表进行填写。 五、附则 (一)村(社区)及基础网格对网格执法干部的考评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二)该考核办法适用于对其它派驻部门、内设机构干部的考核; (三)本办法由泗门镇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解释。 中共泗门镇委 2022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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