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527/2022-6641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泗委〔2022〕35号 | 生成日期: | 2022-04-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泗门镇政府 |
中共泗门镇委关于印发网格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局、所、中心)、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基层社会服务综合管理工作,适应新时期群众的新期待、社会的新要求,加快构建网上报送网下办结的“互联网+”的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依据《关于推进全市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 组团式服务”的实施意见》(余党办〔2016〕59号)以及《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网格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余党办〔2017〕72号)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总则 按照“管理网格化、指挥平台化、服务全程化、参与社会化、运行信息化、考核智能化”的总体要求,建立完善以网格总长、基础网格长为主体的实时互动的信息采集机制、快速流转的信息处理机制、科学有效的考核奖励机制,推进“e宁波”的深度应用,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基础,切实做到即发即处,第一时间化解群众矛盾,第一时间回应民生诉求,消除不稳定因素,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条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中参与网格服务管理过程的责任人,具体指各村(社区)的网格总长和基础网格长。 第三条 网格总长考核 网格总长对本村(社区)网格布局、事件闭环、监督管理等负责,分网格管理和制度执行两方面计算网格总长考核分,每季度由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对网格总长考核计分。 (一)网格管理考核分(100分) 村(社区)网格管理考核分取本村(社区)下辖所有基础网格的基础网格长考核分平均分。 (二)制度执行考核分(100分) 1.台帐资料指标(40分) 村(社区)台帐资料(可以是电子台账)必须条理清晰和完备齐全,能反映村(社区)网格工作开展情况和绩效,包括会议记录、网格地图、网格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网格工作人员职责、服务对象登记、民情记录表和新闻报道等,须做到有变动必更新。该指标由镇综合信息指挥室每季度根据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赋分。 2.例会培训制度指标(30分) 村(社区)网格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网格工作会议或培训,基础网格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基础网格工作例会或培训,梳理民情民意,及时发现苗头,落实相关措施,切实解决群众所急所困。例会培训制度考核分以会议记录及现场照片为依据,每缺失1次例会或培训活动,制度执行季度考核分扣5分。 3.村社指挥室指标(30分) 村(社区)建立村社指挥室,按照“建好一套网格体系、成立一支专门队伍、搭建一个信息平台、健全一套工作机制”的总体要求,开展本村(社区)网格事件流转、调度、闭环工作。村社指挥室考核分根据制度是否上墙、标语是否明显、指挥是否流畅、作用是否明显、值班是否到位,该指标由镇综合信息指挥室每季度检查赋分。 第四条 基础网格长考核 根据系统内关于工作出勤、数据质量、对象管理、事件上报及处置、网格在线率的数据,每季度由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对基础网格长考核分进行计算。 (一)工作出勤指标(20分) 基础网格长开展工作出勤(事件、巡查、走访)需在5:30—12:00、12:00—17:30和17:30—24:00时间区间内,一次出勤的工作记录不能跨时间区间,每个时间区间内仅可完成一次出勤,一次工作记录需完成5次GPS定位,上报第一条工作记录到最后一条工作记录的时间间隔在1.5小时以上,每天最多可完成出勤3次。工作出勤考核以半个月为考核周期,每月1日至15日、16日至月底各完成8次及以上有效出勤为满分,一个考核周期内每少一次有效出勤,基础网格长季度考核分扣1分。每次有效出勤须走访基础网格内住户至少3户,入户情况须做记录,确保基础网格内所有住户走访做到每半年全覆盖。基础网格指导员负责组织对网格长走访入户情况进行抽查,入户率低于80%的由联村领导负责约谈并整改。 (二)数据质量指标(20分) 数据质量指标分由基础数据核查率考核分和基础数据完整率考核分组成。 1.基础数据核查率(10分)。主要统计基础信息(人口、组织机构)的核查情况,每月末基础数据核查率低于100%的基础网格,核查率每少1个百分点,基础网格长季度考核分扣1分。 2.基础数据完整率(10分)。主要统计基础信息字段项的填写是否完善,完整率为已完善字段项总数占所有字段项总数的比例,纳入完整率统计的字段为基础信息的编辑/新增界面标识了蓝色*的字段,每月末基础数据完整率低于100%的基础网格,完整率每少1个百分点,基础网格长季度考核分扣1分。 (三)对象管理指标(10分) 对象管理指重点管控对象和重点场所的走访,走访时手机位置(以提交时的GPS为准)要求与走访对象之间的距离不超过50米或与当日出勤轨迹的最近距离不超过50米或走访提交的时间与本日产生的出勤时间段相符,不符合要求的走访任务将于次日由系统重新推送。每季度第1个月须完成当季任务的40%,每季度第2个月须完成当季任务的70%,每季度第3个月须完成当季任务的100%,每发生1次月度走访任务未完成,基础网格长季度考核分扣3分。 (四)事件上报及处置(40分) 1.事件数量(30分)。每个基础网格每月需上报4件及以上一级或二级事件,月度上报数每少1件,基础网格长季度考核分扣1分;每月需上报2件及以上三级或四级事件,月度上报数每少1件,基础网格长季度考核分扣3分。每月最后一日17:00以后上报非紧急即时性事件的,不计入考核事件数。 2.事件质量(10分)。一、二级事件合计占事件总数的50%及以上,每发生1次月度任务未达标,基础网格长季度考核分扣3分。各级事件处理前后均需有照片,每发生1次无处理前后对比照片的事件,基础网格长季度考核分扣1分。一级、二级、三级事件关闭周期(工作日)分别为1天、3天、5天,每发生1起应关闭未关闭的事件,基础网格长季度考核分扣1分。 (五)网格在线率(10分) 要求基础网格长每个工作日登录至少一次,每少登录1天,基础网格长季度考核分扣0.5分。 第五条 专项拉练考核 考核专项拉练响应情况,考核内容为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当季度发布的专项拉练,根据各村(社区)完成时限、具体任务等作为考核依据。 第六条 季度重点工作考核 季度重点工作指未列入网格工作的事项(各条线临时部署的事项),如需通过“一张网”平台下达季度任务,每季度首月由镇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工作内容,各办线明确工作任务标准后与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对接,将此任务纳入“一张网”季度考核内容,由指挥室在季度末对各村(社区)就此项重点工作进行考核。 各网格长关于本季度的重点工作内容应报未报的,每发现一起,本季度重点工作考核奖减半。凡被查出且被泗门镇、余姚市及以上通报的,扣除本季度全部重点工作考核奖。 第七条 经费保障与发放 网格考核奖包含网格总长考核奖、基础网格长考核奖、专项拉练考核奖、季度重点工作考核奖。泗门镇全年网格考核奖总数不超过120万,由镇综合信息指挥室按季度考核发放。季度重点工作考核经费以“费随事转”为原则由相关条线保障,并由镇综合信息指挥室按季度考核代发,此项经费不计入全年网格考核奖总数。 (一) 网格总长考核奖 村(社区)网格网格总长考核奖由网格管理考核奖和制度执行考核奖两部分组成,网格总长季度考核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发放: 网格管理考核奖基数=0.2元/人×村(社区)网格常住人口数+0.6元/个×村(社区)网格商事主体数; 网格管理考核奖=网格管理考核奖基数×网格管理考核分/100; 制度执行考核奖=5元/分×制度执行考核分; 网格总长季度考核奖=网格管理考核奖+制度执行考核奖。 (二) 基础网格长考核奖 基础网格长季度考核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发放: 基础网格考核奖基数=1.6元/人×基础网格常住人口数+4.8元/个×基础网格商事主体数; 基础网格长季度考核奖=基础网格考核奖基数×基础网格长季度考核分/100。 (三) 专项拉练考核奖 专项拉练考核奖按季度进行考核发放,以每个基础网格每完成一个专项拉练为计算标准,实际考核奖根据工作经费需要,由指挥室提出报镇党委决定,发放至基础网格长处。 (四) 季度重点工作考核奖 季度重点工作考核奖依照“费随事转”原则发放,该项季度重点工作经费由相关条线保障,按考核情况补助到实际参与工作的网格工作人员。 第八条 特别奖惩 村(社区)网格工作有创新的或者能提供有效治理案例的,网格工作被宁波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网格工作受副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均可实行加分,每次加10分,作为年底评优评先的附加分依据。对各网格长提供的特别重大信息(如确实消除潜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或潜在的重大社会影响、社会稳定信息),经镇长办公会议决定许可,可一事一奖,视情给予500元及以上奖励。被评为宁波市“网格之星”或优秀网格工作者的奖励1500元,被评为余姚市“网格之星”或优秀网格工作者的奖励1000元,被评为泗门镇“网格之星”或优秀网格工作者的奖励500元,此项在下一年第一季度考核奖发放时一并发放。 上级部门抽查基础网格长履职情况,基础网格长被通报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该网格长扣100元。基础网格长应发现未发现、应报未报的事件或信息,被上级部门通过其他途径(群众举报、市长热线、公众APP、论坛等途径)发现失责的,每发现一起该基础网格长季度考核奖扣100元。如事件影响较大,被省级部门通报或问责的,扣除本季度全部奖金;被宁波市级部门通报或问责的,扣除本季度全部奖金的70%;被余姚市级部门通报或问责的,扣除本季度全部奖金的50%;被镇级部门通报或问责的,扣除本季度全部奖金的30%。被通报或问责的基础网格长,其对应网格总长的奖金按基础网格长被扣奖金金额的120%扣除。 第九条 附则 (一)信息报送范围,本网格辖区内涉及社会治理的所有信息,可涉人、涉事、涉物。(详见附件网格化管理事务清单) (二)信息报送方式,网格长通过宁波市基层治理平台(“e宁波”)上报,其他参与人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书面形式向所在网格的网格长报告,由网格长上报“e宁波”。 (三)网格考核情况作为年底村(社区)、网格长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四)未尽事宜由镇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解释。 中共泗门镇委 2022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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