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507032X/2022-59631 | 内容分类: | 部门预决算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宁波市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指导、监督、考核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行业发展规划的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市管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5.按法定权限,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 6.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余政发〔2016〕73号),依法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除外)、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公安交通(人行道违法停车)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7.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全市性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8.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为依托,规范部门处理投诉程序,受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投诉和举报,承办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加强与各业务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9.会同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制度,厘清职责边界,按照行政执法过程的各个环节,明确相应责任,健全部门间可操作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公安、司法的保障和衔接机制,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着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0.结合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人员信息,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打造综合行政执法网络平台,推动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的网上运行和各类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 11.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12.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效、规范履行职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1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大力推进正规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环境卫生方面的法规、规章、政策,研究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及文件; 16. 负责中心城区环卫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协助街道做好各自辖区内环卫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17. 负责生活垃圾从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输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粪便收集、清运、处理及环卫设施设备维修人员的落实; 18.负责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城区粪便及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公共厕所的建设、管理、运营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19.负责制定环境卫生标准和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并负责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的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厕所灯服务的协调、指导、检查、考核以及通报工作; 20.负责中心城区公共设施、新建小区的环卫设施验收、备案工作; 21.负责市重要活动及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包括局本级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属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19609.7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1960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26.15万元,占72.0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万元,占5.09%;其它收入4483.6万元,占22.86%。 三、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19609.75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48.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276.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7328.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156.3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555.1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96.56万元,项目支出11258.00万元。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126.1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4126.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00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48.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276.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2844.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156.34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126.1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381.68万元,主要是局下属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费按财政债务科的编报要求,没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48.18万元,占6.02%;卫生健康支出(类)276.84万元,占1.95%;城乡社区支出(类)11844.79万元,占83.85%;住房保障支出(类)1156.34万元,占8.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5.1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38万元,下降6.34%,主要是因疫情原因,开展退休活动少于上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61.7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8.40万元,下降10.22%,主要是局属环卫中心减少2名退休人员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34.2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3.80万元,增长8.44%,主要是因新招参公人员及养老基数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7.1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6.90万元,增长8.44%,主要是因新招参公人员及年金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7.7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82.18万元,增长86.01%,主要是因新招参公人员及医保基数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9.3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7.58万元,增长80.68%,主要是根据基数调整按照实际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9.7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7.17万元,增长83.42%,主要是因新招参公人员及医保基数调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5413.7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682.56万元,下降11.20%,主要是按预算安排需要,功能科目调整。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6431.0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252.52万元,增长24.19%,主要是新增厨余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费经发科另行安排。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56.3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156.34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按预算安排需要,功能科目调整。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51.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55.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96.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0.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2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本部门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宁波大市相关单位之间的交流等支出。。2022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6.36%,主要是厉行节约相关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部门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7.4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2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8.35%,主要是环卫中心分类办借用公务用车一辆产生运行费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669万元,主要是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到2021年年底前,完成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现状调查及评估报告,到2022年3月底前,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到2025年年底前,治理任务基本完成。余姚市桐张岙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计划对约230亩范围的填埋区进行整治,拟采用“生态化封场+飞灰库区改建+场区整体垂直防渗”的方式进行生态化治理,该项目预计总投资1亿元。2022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1000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1000.00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到2021年年底前,完成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现状调查及评估报告,到2022年3月底前,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到2025年年底前,治理任务基本完成。余姚市桐张岙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计划对约23亿元。。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4.7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24.01万,因2021年新招参公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4.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94.8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9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1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为厢式车浙BC8072(里程数383681公里)、浙BC7768(里程数356984公里)该两辆车于2009年2月购买;吸粪车浙BL1513(里程数156047公里)于2011年11月购买,以上车辆都已到报废年限,要求报废更新厢式车50万元/座*2辆、3吨吸粪车30万元/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376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及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 1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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