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794/2022-65065 | 内容分类: | 亩均论英雄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2-03-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余姚市“亩均论英雄”差别化电价征收动态调整程序 | |
在征收年度中,被征收企业有以下情况的,可提出申请,属地单位核实情况后,经亩均办同意,公告后次月开始不再征收差别化电价。 (一)被执行主体在差别电价政策执行前因拆迁、转卖、拍卖、兼收合并等原因导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的,关联用电户号户主可提交中止申请。 申请材料:差别化电价中止申请表、土地转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相关税费发票、兼收合并协议等相关佐证。 (二)非独立用电户号的被执行主体,如因关停、搬离等原因不在原地块经营的,关联用电户号户主可提交中止申请。 申请材料:差别化电价中止申请表(属地必须出具意见并盖章)。 (三)在征收年度中,被征收企业亩均效益提升显著的,关联用电户号户主可提交中止申请。 标准按年动态调整,2022年标准为: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达10万/亩以上;规下主体亩均税收达2万/亩以上。 申请材料:差别化电价中止申请表、完税证明、实际占地资料(土地证/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 四、程序流程 (一)征收流程:用电户号确认——名单公示(5天)——确定名单和执行标准——执行征收; (二)中止征收流程:被征收主体提交申请——属地单位核实/亩均办审批——名单公示(5天)——中止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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