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江街道“拆违治乱”百日攻坚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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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宁波市和余姚市关于“三改一拆”和耕地保护、安全生产、生态建设等部署,落实我市“赛马争先”抓落实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推进“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治理,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以“拆违建、优环境、促发展”为主要目标的“拆违治乱”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从2022年3月1日开始至2022年6月10日,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强力处置存量违建,特别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涉及环保问题和占用耕地等突破“三条底线”的“两违”问题,坚决做到应拆尽拆,力争“百日拆违12.69万平方米”,打出“拆违治乱”气势;全面遏制新增违建,坚持“零容忍”,彻底打破“拆旧违、建新违”的恶性循环;扎实构建拆违控违长效机制,紧紧压实各方责任,建优完善各项制度,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全面形成网格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违建管控体系。以“拆违治乱”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势推进,助力街道实现空间重构、产业重整,生态重生、安全重筑、形象重塑、精神重振,为打造现代化美好活力“最名邑”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攻坚对象 (一)影响安全和生态环境的违法建筑。治违除患促安全违法建筑整治专项行动、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排查发现的违法建筑,尤其是“厂中厂”和仓储物流企业、火灾危险性甲乙丙类企业内严重影响安全的、影响生态环保的各类违法建筑。 (二)近年来的“两违”问题。特别是2020年7月3日以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2021年以来卫片和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2020年以来已作出处罚决定而未执行的、以及2020年以来产生的“两违”行为。 (三)主要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迎亚运奋战200天两路两侧‘三化一平’”专项整治行动中涉及的违法建筑,包括高速公路及省县道、城区“绿环”“水环”等主要通道两侧显见性违法建筑。 (四)影响水生态的违法建筑。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排涝、水工程安全、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水环境质量的违法建筑。 (五)列入清单的“两违”行为。上级和本市级以任务清单形式下发问题点位,包括各级领导批示、媒体曝光、以及实名投诉举报的违法建设行为,整治期间将会分批下发。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要持续深入开展“两违”问题动态排查,定期梳理汇总排摸情况,填写《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点位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附件2),按照红黄蓝三色管理原则进行标注,分园区、自然村等装订成册,并根据市“三改一拆”办统一部署录入上级防违控违数据平台。整治期间,街道将于每周五下班前将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上报市专项整治办。信息采集表及排查汇总表至少保留一年以备责任倒查比对;调查排摸过程中,要全面落实“边查边改”的工作要求。 (二)分类梳理,分层整改。对列入重点攻坚对象尤其是涉及“三条底线”的“两违”问题,要应拆尽拆、销号管理。对其他违法用地中产业类、农村非村民建房、以及村民“一户多宅”等违法建筑,要限期拆除,退出土地。对其他违法建筑,要严格按照《宁波市“十四五”期间重点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指导意见》《余姚市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试行)》等规定,分类制定拆除、补办、没收、登记备案等处置计划,在未处置到位前,要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包括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 (三)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和常态治理相结合,提升治理成效。对下发的点位清单,必须从快整治、全面完成。对自主排查发现的问题点位,均要求制定“一点位一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处置,百日攻坚期间实际处置到位率不低于60%,力争10月底全面完成。3月份起每月25日前,街道将每月整治处置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市专项整治办。综合执法中队、资规所、农业农村办、环保所、应急管理所等部门要梳理本系统“两违”案件和线索,确定一批重点攻坚案件,会同工作专班限期处置到位。 四、措施要求 (一)强化力量保障。街道成立“拆违治乱”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专项整治办设在街道“三改一拆”办,并配强人员力量),全面负责“拆违治乱”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等工作。各村(社)及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严格落实属地、部门责任和“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强化协同作战,做到“各往前跨一步”。各联村(社)组要做好指导工作,切实担负起联村(社)组的职责。建立联席会商制度,及时协调有关问题,对工作中涉及职责方面存在争议的,由专项整治办进行明确。强化执法保障,抽调人员组成执法拆违分队,要综合运用执法措施、行政措施、教育引导等办法,力促违建主体自拆,专项整治办明确并指导完善违建拆除的相关程序;对违建拆除中阻挠执法、煽动闹事等性质恶劣的行为,公安部门依法从严处理。 (二)严格督导考核。建立街道纪工委、监察办不定期抽查督查制度,加强督导检查。组建浙政钉信息群,每周通报拆违进展。建立考评机制,市级层面将制定考核办法,综合存量削减、自主排查、点位销号、群众举报处置、新增违建管控等多方面考评推进情况,“一月一次”评分排名,结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干部考核,街道也将“两违”发生、处置情况纳入对村(社)干部的考核。数据上报和整改工作弄虚作假、点位问题销号不力的,对应排查未排查、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的,约谈相关责任人,视情启动问责机制。 (三)坚持长效推进。要加强“拆违治乱”工作的制度研究,完善措施不断提升防违控违实效。要织牢日常管控网络,依托“一中心四平台”,深化网格员排查、日常执法巡查,并结合卫星遥感、防违控违信息系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推进多跨协同拆违应用场景建设。做优顶层设计,坚持“开前门”与“堵后门”相结合,加快“一户多宅”清理,同时从用地指标、规划调整等方面保障必要的建房需求。注重拆后利用、拆改并进,对易产生违建的地段点位,做好绿化种植、功能布局等工作,营造安全、美好的人居环境。 (四)严控新增违建。对新增违建坚决做到“零容忍”,以网格为单元、属地为主责,建立新增“两违”24小时报告、72小时快速拆违机制。对发现问题不报告、处置不积极的要开展责任倒查。违建拆除后要落实常态化管控,健全“回头看”工作机制,对未经审批反弹复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被上级通报、被领导批示或被上级媒体爆光的违建,要实行考核倒扣分,取消年度单位考核评优,并由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处理。 (五)注重宣传发动。推行实名举报,接受群众监督。营造浓厚拆违氛围,在重点区域悬挂“拆违治乱”横幅,宣传治理成效,形成舆论攻势,促进自拆自改。发挥党员、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带头作用,各单位及体制外相关人员要再开展一次“零违建”承诺。发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各行业主体的宣传引导。强化社会维稳,及时化解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真正打好“拆违治乱”的人民战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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