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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 02- 24 10: 32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
索引号 | K16066341/2022-59060 |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 |
2021年,我局在余姚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根据深化推进“法治余姚”建设的要求,全面履行市场监管各项职能,认真落实各项任务,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现就我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市场监管普法责任 我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将之作为党委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1.坚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我局坚持局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坚持依法行政,带头强化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2021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分别对《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中“法治浙江”内容、《习近平科学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中的法治思维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研讨。同时,党委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法律法规2次,学习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另外,我局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将述法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组成部分。 2.推进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我局组织系统全体干部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干部的法律信仰。2021年,局市管领导干部认真参与宁波干部党员学习网网络学习,全部完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卷考试,还参与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的学习培训。5月份,组织全局干部完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系统学法考法活动。全局除2名执法人员因特殊原因未参考之外,其余应考人员均完成考试并取得好成绩。9月份,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预赛,取得了平均分99.15的好成绩,1名干部选拔进入省局竞赛队。我局还通过业务培训、岗位轮训、师徒结对等形式,组织培养“一专多能”、“通专结合”的综合性执法人才。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致力于打造有辨识度的党建文化,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确立六大专题活动、三大实践活动。坚持领导带头学、支部集中学、党员自觉学,深入学习重要讲话、指定书目和先进典型,采取书记开讲、专家辅导、党课竞赛、党员寄语等形式,讲党史、悟党恩、砺党性。开展公示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全市规范干部荣誉退休观摩仪式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400余人次走进红色景区、传承红色基因。2021年,我局还组织局机关党委、纪委换届,创新周二夜学“1+2+X”模式,实现一支部一品牌、一党员一面旗。打造廉政文化,群发廉政短信1100余条,引导干部廉政勤政。打造机关文化,组织拔河等体育比赛,设立市监之星亮相台,培树“先锋团队”12支、“市监标兵”26名,激励干部创先争优。 4.多样化开展“法治余姚”宣传共治。我局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根据自身职能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我局结合3・15、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开展“你点我检”“网民看看看”、餐饮“找茬团”、“阳光工厂”美食之旅等活动,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安全用药科普等信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持续发布余姚餐饮“红黑榜”34期和食品生产小作坊“红黑榜”6期,公示食品监督抽检信息8期,倒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452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商业食责险、4个乡镇街道开展食品安全第三方协管;推广“保险+服务”电梯安全综合保险,今年共有1300余台电梯参保,提升了共治水平。我局依托“一网三号多媒体”(即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号、今日头条号,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为载体,宣传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根据执法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在平台上发布“以案释法”案例。 5.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局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作重要决策时听取其意见建议,防范履职风险,并委托其从事专业领域法律审查工作,比如委托律师提供格式合同备案专项法律服务。我们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法律顾问的信息录入,并做好日常登记管理工作。今年还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应对行政诉讼案件3件。同时,积极发挥单位公职律师的作用,目前已聘任3名公职律师,鼓励他们在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复议诉讼应对、疑难问题探讨等方面开展工作。今年,又有3位新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公职律师培训考核,进一步壮大本局公职律师的队伍。 二、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找准依法行政切入点,主动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切实加强法治市监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和法制指导,为法治余姚建设助力。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认真落实《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法律、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局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讨论把关。2019年就印发了《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集体讨论暂行规则》和《市场监管所案件集体讨论规则》,对重大执法决定的集体讨论制度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实行行政处罚案件全面由所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局领导集体审议的制度。在行政执法具体工作中已经分类分事项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重大行政许可纳入法制审核范围,严格执行“一案一卷一事一审”。我局严格依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按照省局设置的流程图,依目录,守流程,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已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公示牌等平台全面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等基本信息,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示平台,对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结果进行公示。全局在编人员应持证290人,持证人员280人,持证率达96.6%。我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规范着装,主动出示证件,首次检查时做好权利义务等信息告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细则、年度计划,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完善执法人员库和执法对象库。我局统一使用上级部门确定的行政执法格式文本,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并印制了一批执法文书及使用指南,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同时,逐步推进行政执法音像电子记录,一线执法人员已发放执法记录仪。早在2018年12月建成了局执法办案区,设置了案件询问室2间、案件指挥室1间、接待和资料物品保管室各1间,办案区设有视频监控,出入采用门禁系统封闭管理。现已确立分管负责人负总责,中队主要负责人直接抓的执法办案区建使用机制,将执法办案区使用情况纳入科(所)年度绩效考核,要求稽查大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主办的案件基本上要使用执法办案区办理,城区所、乡镇所(分局)每年使用执法办案区分别不少于2次和1次。 3.推动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我局认真分析近年来行政争议发生的原因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方法,减少复议、诉讼发生,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的沟通,通过诉前调解、检察调解、复议调解等多种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做好复议、诉讼应对工作,杜绝败诉、败议发生。今年发生新的行政诉讼1件,行政复议新发生7件,未发生败诉败议。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实施意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公示、备案等各项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两年一清理的原则要求,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我局还积极参与立法座谈及相关法规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详阅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稿,力促立法立规工作规范化。 三、围绕法治余姚建设六大抓手,助推余姚高质量发展 我局围绕法治余姚建设六大抓手,立足市场监管职能,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化解市场领域风险隐患,优化助推余姚高质量发展。 1.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认领省市确定的监管和执法事项清单,我局共计认领政务服务事项226项,监管事项1960项,认领率达到100%。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的牵头和落实,行政检查事项年度覆盖率达到100%。截至2021年年底,我局执法人员账号开通数294个,掌上执法开通数294个,掌上执法开通率100%。今年以来共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完成执法检查9469户次,通过掌上执法系统开展检查9469户次,掌上执法应用率为100%。我局通过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5912户次,专项检查2635户次,即时检查835户次,已完成双随机抽查事项100%。 2.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优化企业开办审批服务。全面深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次验证、一表填报、一窗受理、一次领取、一日办结”模式,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银行账户预约、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医保登记“全流程、全时段、一张网”通办。不断升级优化平台服务,加快实现建立标准化企业开办,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网办率,我市企业开办网办率达到99.76%。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提升线下企业开办服务质量,以“同城同标”“同城同质”为标准,实现企业开办全环节业务的跨管辖机关、跨行政区划“一窗通办”、“全城通办”。尊重企业登记自主权,继续落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申报承诺制、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等便利化改革。二是继续推进企业注销改革。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市场监管、公安、税务、海关、人社等多部门注销“一网通办、并行办理”;推进破产企业简易注销便利化,由破产管理人凭借破产终结裁定书即可办理相关注销;完善企业注销救济途径,企业可自主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被驳回企业待符合条件后可再次依程序申请,提高退出效率。三是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加大取消审批和审批改备案力度,精简重复类审批,推进告知承诺事项量质并举,打造极简审批。配合市司法局完成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自查自检,编制并公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情况,制定完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情况,将食品经营许可等7项事项由优化审批调整为告知承诺。推进登记许可规范化,实行许可事项“一网受理、一单告知、一表申请、联合审批、一口发证”的服务,对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4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一事项一范本”。四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开展公平竞争检查,今年全市共审查新增政策措施122件,清理2021年前出台的各类政策措施160件(1件拟废止),并接受宁波市第三方【】评估和交叉检查。依托联企走街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组织大型培训3场,线上培训1场,发放宣传手册200余册。中国塑料城获评省级商业秘密示范区,2家企业获评省级示范站(点),12家企业获评宁波级示范站(点)。 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办案。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价格和广告监管,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6件,商标侵权、侵犯商业秘密案件95件,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调解案件17件,创建宁波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16家,居宁波第1。推进教育医疗、电商平台、网络市场和涉房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天价茶”市场乱象、“亮剑2021”消费安全等专项执法。查处各类案件1211件,其中大要案269件,罚没款1691.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8.6%、13.0%和39.9%,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另有药械化案件73件,罚没款102.07万元。余姚进入“中国县域知识产权竞争力百强”前十,其中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保护能力分列全国第3和第4。 另外,我局还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体系、构建省域依法治网体系、推进网络生态治理行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工作中,积极做好配合,发挥职能作用。 4.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改革。我局拥抱数字化变革,激发创造性张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创新监管模式。一是以争先创优竞赛为牵引对准数字化改革跑道。吃透省局“三比一讲”(比好、比快、比贡献、讲大局)竞赛规则,细化分解10大业务板块63项具体指标,建立每周晾晒、当月讲评、年度考核机制,全力以赴推进“浙江企业在线”“浙江公平在线”等十大数字化系统落地应用,累计37项指标进入全省前10(35项并列全省第1),其中电子营业执照以13.6万户下载量位列全省第3,荣获省局“三比一讲”竞赛二等奖。二是以智慧监管探索为抓手驶入数字化监管赛道。探索叉车“智慧监管+保险+服务”模式,累计109家企业220台叉车完成设备安装,年底前完成300台目标,力争尽早实现全市叉车智慧安全监管全覆盖。创新“微监管e起来”新模式,投入24.8万元开发微信小程序,实现自检自查、远程检查、在线调解等六大功能,破解人少事多监管难题,完成小餐饮单位“微监管”实名认证746家,开展远程视频检查461家次,该工作已申报省局创新应用项目。三是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拼出数字化应用劲道。全省率先推进校园配送场景“浙食链”系统应用,指导全市非粮油类的学校食品配送商9家、农批经营户208家、学校食堂90家加入“浙食链”系统,选择肉类、配送量大的蔬菜类等重点品种5类,进行样样报备和流转,建立“农批经营户-校园食品配送商-学校食堂”三级流转链条,学校食品配送商累计出入库扫码78233条,农批经营户和学校食堂扫码84380条,实现配送食品“件件有码、批批流转”,确保源头可溯、质量可控、安全可靠,相关做法获省市系统高度认可并在余姚召开现场会推广。稳步推进市场监管所数字化应用系统试点工作,将核查指导、创建服务、通知提醒等工作全部纳入系统,完成集成任务16个、自建任务20个,自建任务覆盖对象1600余家,并根据系统自定义标签功能标注“产销一体化”电商企业16家,为企业提供专业化定制服务,通过数字化应用系统使用,促进监管服务、内部管理效能大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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