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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2810438X/2022-7421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岚政〔2022〕13号 生成日期: 2022-06-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大岚镇
大岚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岚镇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居),机关各办(中心)线: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9号)精神,现就大岚镇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一主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0日至30日

三、镇主要领导带队分组情况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小组,各小组分工如下:

一组:胡  建  吴  彦  茹建华(联络员)  

检查单位:丹山赤水景区(如意玻璃天桥)、清心茶厂、四明山矿泉水厂、华山村2处风险防范区等。

二组:周  峰  苗嘉明  郭  超(联络员)  

检查单位:莱意电器、金龙机械、科派金属、华虹机械、

隐地龙潭3处风险防范区等。

三组:陈  斌  苏  瑜  金  晶(联络员)

检查单位:中心小学、幼儿园、卫生院、烟花爆竹零售店、新岚村2处风险防范区等。

四组:朱铁炯  姚家云  冯明杰(联络员)   

检查单位:水电站、水库、在建水利设施、森林消防管理、大俞村1处风险防范区等。

五组:王燕燕  俞国强  鲁  央(联络员)

检查单位:大乐之野、锦谷园、老沈家民宿、四明山书画院、铭记驿站、柿林农家乐、南岚村1处风险防范区等。

六组:黄远维 诸卫波 王天燕(联络员)

检查单位:宗教场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服务中心、大路下村1处风险防范区等。

七组:祝吉 尉明亮 陈敏亮(联络员)

检查单位:沿街商铺、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镇加油站

等。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专题理论学习。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要安排一次理论学习,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同时按照《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持续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工作。

(二)开展隐患整治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考核巡查、明查暗访以及各类专项整治、集中治理行动,大力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其中检查领域与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领域要针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抓好风险隐患的排摸和管控,加强工业企业、危化品场所、沿街商铺、建筑工地、加油站等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农业领域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教育领域要加强校舍、校车通行、实验室等安全工作。旅游领域要加强各类景点安全管理和索道、专用车辆的全面安全检查。民宿农家乐领域要加强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同时对食品安全也进行逐一排查,杜绝此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四)积极参与我把“安全”带回家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力量参与宁波市安委办联合开展的我把“安全”带回家活动,加强市民安全理念、安全意识,营造“每一个社会细胞都懂安全”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要层层建立领导机制和活动协调机制,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谋划、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二)创新内容,力求实效。在总结前几年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今年活动主题,要积极利用互联网、横幅、宣传窗、公众号等形式开展矩阵式、立体化宣传,办出特色、 办出效果,真正做到“以日促月”、“以月促年”。要通过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三)总结提高,长效管理。做到活动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记录、开展后有总结,确保活动不走样、出实效,真正实现阶段性和长效性的有机统一。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 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报送,由镇安监所办梳理汇总后,报送市安委办处理。联系人:尉明亮,317534。


附件:1.大岚镇“安全生产月”检查记录表

2.安全生产标语口号


大岚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

大岚镇“安全生产月”检查记录表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地  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2

安全生产标语口号


1.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2.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

3.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5.强化安全发展观念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6.坚守红线意识 推动安全发展

7.生命大于天 责任重于山

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9.安全——我们永恒的旋律

10.防范化解灾害风险 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11.甜蜜的家盼着您平安归来

12.安全保稳定、安全出效益、安全促发展

13.安全是一种责任 为己为家为他人

14.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15.为安全投资是最大的福利

16.广泛深入开展第二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大岚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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