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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违规“飞线”充电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2- 12- 12 09: 47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号:1801135
会议名称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登记时间2022-01-19状态大会期间
案号135案别建议类别六、社会治安、道路管理类
性质当年代表团阳明街道
领衔人宋杨君附议人
案由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违规“飞线”充电管理的建议
内容建议及办法一、 建议缘由 近年来,电瓶自行车、电瓶汽车的使用越来越普及,但由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引发的问题也随之而来,特别在一些老旧小区没有提供专门的充电设备和场地,问题尤其突出。有些住户直接将电动自行车推到楼道里,从电表箱里接出一根电线安装插头充电;更多的是从室内拉出电线悬挂在窗外,给停在一楼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也就是所谓的“飞线”充电,看似“方便”的充电方式,实则存在着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电动车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2021年余姚市因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总共13起,因电动车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正在逐步上升。 2021年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明确了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任改正并进行相应的处罚。但是对于老旧小区的电动车违规“飞线”充电的管理,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主体单位,是住建、消防、应急还是城管?市民在拨打“12345”举报电话时,往往把举报情况反馈给基层。作为基层的村、社区与物业公司没有行政执法行为,多以张贴宣传告示、上门规劝为主,但经常是“你来我收,你走我放”,效果甚微,多次劝说不听收走电瓶充电器往往激发居民矛盾。同时,也使的市民对管理职责部门产生了只会应付了事、不作为的不良印象,极大的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因此加强电瓶自行车、电瓶汽车违规“飞线”充电管理,已经是现今社会一个刻不容缓的话题。 二、建议 1、规范和明确“飞线”充电主体管理责任部门,由主体责任单位牵头进行加大整改力度,营造小区安全的生活环境,提高政府公信力。 2、拓展城市停放空间。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专门开辟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公共空间的占用、危险的阻碍和市容市貌的影响。 3、供电部门在给新能源汽车审批安装充电桩时,应充分考虑该小区的实际情况,充电桩的安装应有独立的区域,不得安装在居民区楼道及楼道周边。
主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面商次数3
答复内容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20220519104240).pdf
面商人单位负责人
办理协商形式登门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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