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5450/2022-74108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河政发〔2022〕17号 | 生成日期: | 2022-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河姆渡镇 |
关于印发河姆渡镇深化消防安全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行政村、机关各办(所、中心)、企事业单位: 根据《余姚市深化消防安全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余政办发〔2022〕54号)工作要求,特制定《河姆渡镇深化消防安全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姆渡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河姆渡镇深化消防安全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河姆渡镇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百日攻坚暨重点领域整治行动成效,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消防安全治理水平,继续推动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改善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现状,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深化消防安全攻坚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落实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五大行动”,在前期余姚市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百日攻坚暨重点领域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领导责任,落实闭环整治,对账销号,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紧盯工业企业、居住出租房、沿街店铺、高层建筑领域,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督促整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有效管控消防风险,坚决遏制有影响力的火灾事故发生,实现年度“遏较大、控亡人”目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平安余姚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结束,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业企业领域。继续深化整治工业企业“三合一”,防火间距或消防车道被占用、堵塞,违规用火、用电,擅自降低改变企业使用性质,消防用水管网未铺设或消防用水压力不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不规范等行为;工业园区、小微园区产业结构不规范。 (二)居住出租房领域。继续开展居住10人以上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深化全市居住3人以上(含3人)出租房、群租房、集中公寓、施工工地宿舍、用于居住的简易板房等场所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房屋安全系数低、耐火等级低、分割不到位,电气线路老旧、电瓶车入户停放充电,用火用气不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户外广告牌、防盗窗影响人员逃生或救援等行为。推广独立式烟感、燃气切断阀、基础消防器材和技防设施的普及运用。 (三)沿街店铺领域。继续深化整治沿街店铺违规住人,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违法违规使用、储存危险品,户外广告牌、防盗窗影响人员逃生或救援等行为。推广独立式烟感、燃气报警器、切断阀、基础消防器材的普及运用。 (四)高层建筑领域。继续深化整治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瘫痪、故障,消防用水管网无水或水压不足,消防车通道(登高面)被占用,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等行为,切实提升业主或物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能力。 三、任务分工 (一)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暨重点领域整治专班办公室:牵头推进深化消防安全攻坚整治行动,有序推进整治,建立长效机制。 (二)各行政村: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负责本区域工业企业、居住出租房、沿街店铺、高层建筑领域的消防工作,落实市相关部门的排查整治工作指令,提升本区域的消防安全水平。 (三)镇消防工作站:配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业务指导、专项督查、监督执法及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业企业领域:镇应急管理所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着重统筹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过程及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氨制冷和涉及喷涂作业场所、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危化企业进区入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镇发展服务办指导协调推进制造业安全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技术改造等工作,重点协调推进企业产能转型升级、“低散乱”整治等本质安全提升工作;镇综合执法中队配合市综合执法局摸清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底数并形成清单,依法处置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镇村镇建设办配合市住建局依法查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改变使用性质后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各行政村加大对企业擅自降低改变使用性质的排查,及时将违法行为报送至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暨重点领域整治专班办公室。 (五)居住出租房领域:镇派出所负责牵头做好居住出租房领域的整治,组织协调工作,开展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涉及治安安全的违法行动。 (六)沿街店铺领域:镇发展服务办负责牵头全镇商贸领域沿街店铺的排查整治工作;镇村镇建设办负责指导、推广沿街店铺防火分隔措施,负责餐饮等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的普及应用,规范燃气管道敷设;镇应急管理所负责依法查处沿街店铺未按规范条件设置独立的瓶组间、瓶装液化石油气超量储存或不符合安全条件储存、非燃气类危险化学品作为燃料使用的违法行为;镇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对影响人员逃生和救援的户外广告牌、防盗窗的检查和执法。 (七)高层建筑领域:村镇建设办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探索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维保长效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推进高层建筑内用火用气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化。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广泛开展动员部署,采取集中上大课,平台上小课的“线上+线下”消防宣传模式,深入工业企业、居住出租房、沿街店铺、高层建筑领域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相关职能办线要树立“发现隐患就是工作成效”的工作理念,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限期整改”的原则,继续强化排查整治,确保不漏一厂、不漏一户、不漏一铺、不漏一梯(单元),全面建立实名制排查清单,并对前期已排查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实时跟踪,逐一重点核查整治。 8月底前,工业企业、沿街店铺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达25%。9月底前工业企业、沿街店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达50%,完成居住7人以上出租房的整治工作。 (三)全力攻坚阶段。各相关职能办线要形成合力,全力攻坚,对排查不彻底、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采取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等机制。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区域、单位(场所)要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跟踪,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抓好隐患闭环管理,并加大曝光力度。10月底前,工业企业、沿街店铺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达80%。11月底前隐患清零,全面完成整治工作。11月底前,完成居住5人以上出租房的整治工作。12月底前,完成所有居住3人以上出租房的整治工作。 (四)考核验收阶段。12月20日前,高层建筑领域由镇村镇建设办完成整改验收工作,并建立相关电子台账资料,移交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暨重点领域整治专班办公室。其他领域由牵头办线组织完成验收,并建立相关电子台账资料,移交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暨重点领域整治专班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部门联动。各相关职能办线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积极开展整治行动。各部门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尤其对告知后仍不愿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和打击,形成整治合力。 (二)加强督查指导,严肃考核问责。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暨重点领域整治专班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指导,对相关职能办线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做好隐患排摸、整治和闭环管理。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进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和约谈;对排查不彻底、问题未发现、检查走过场等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监管责任。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舆论声势。各相关职能办线要继续深化消防安全攻坚整治行动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增强公众消防安全知识,扩大公众知晓度;要畅通举报渠道,用好舆论监督,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场所、单位要及时予以曝光并挂牌督办,形成社会积极支持、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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