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801004 | 会议名称 | 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 | 登记时间 | 2022-01-13 | 状态 | 大会期间 | 案号 | 4 | 案别 | 建议 | 类别 | 九、其他 | 性质 | 当年 | 代表团 | 牟山镇 | 领衔人 | 胡志洪 | 附议人 | 童秧云,胡凯纳 | 案由 | 关于要求降低农户自来水开户费和减免镇村管网铺设费用的建议 | 内容建议及办法 | 根据宁波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新建住宅小区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的通知》规定,房屋包括住宅小区内的住宅和抄表到户的非住宅的自来水安装配套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住户不再另外缴纳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等费用,而小区住户的水表开户费为800/只。
目前农村农民自建房屋安装自来水表需缴纳1780元/户开户申请费,集资建房区块甚至还需按照建筑面积缴纳25元/㎡的费用,农户往往需承担7000-8000元的初装费。自来水总管的安装,也都是有镇级、村级承担费用,各村需支出的水管安装费金额较大。
自来水的使用关系到民生,而供应上带有一定的垄断性和公益性。供电、弱电、天然气等其他关系民生的配套虽然使用上也收费,但管线管道基本上都取消了初装费,线路和管道的铺设也全部由企业自费。
因此,我们建议:
1.向农村农户收取自来水表开户申请费和市区居民一致。
2.自来水公司降低农户联建公寓自来水管安装单价。
3.减免向镇村收取的自来水总管费用,由自来水公司承担或市财政补助支出。 | | 主办单位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面商次数 | 3 | 答复内容 | 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20220510101712).docx | | 面商人 | 单位负责人 | 办理协商形式 | 登门走访 | 采纳情况 | 部分采纳 | 对建议 答复工作 | 满意 | 对建议 办理措施 | 满意 | 反馈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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