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独居老人“一键探视”试点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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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为关心关爱独居空巢老人,提高高龄独居老人周巡访探视率,降低独居老人居家养老的风险,深入推进我市数字化改革,落实国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等“三个全覆盖”,兜牢帮扶服务的安全底线,根据《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的意见》(浙卫发〔2015〕68号)文件精神,将部分独居老人纳入“一键探视”服务对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一)全市特困供养独居老年人。 (二)四明山区80周岁及以上低保、低边独居老年人。 (三)全市70周岁及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独居老人,即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者死亡家庭的独居老人,包括单独居住的老年人携带一个残疾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 二、服务内容 根据独居老人居所的情况,安装智能门磁、视频监控等智能物联设备,后期可根据需要增加智能水表等设备,逐步实现老年人行为分析、远程探视和预警提醒等功能。 三、服务制度 各乡镇(街道)要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动态上报服务对象。在征得本人意愿后,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通过对每户独居老年人生活习惯、预警提醒数据等进行分析,精准制定“一户一策”。不断优化三类服务对象帮扶联系人制度,落实远程探视每日打卡、上门探视每周打卡等措施,实现探视服务闭环管理。遇到极端天气、重大节日以及老年人疾病多发等时段,应增加探视频次。对探视过程中发现的紧急问题,帮扶联系人应第一时间拨打紧急求助电话,协助做好问题处置,事后做好处置情况的记录归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深刻认识新时代做好独居老年人扶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实施“一键探视”任务作为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要积极稳妥的指导村(社区)开展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二)加强责任落实。市民政局负责统筹全市“一键探视”的推进工作;市卫健局负责每年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键探视”的名单进行动态调整,把新满足要求以及历年退出名单定期提供给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更新入库信息。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帮扶联系人,加强对独居老人的日常联络和经常性关怀。三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加强政策研究、质量管理。 (三)加强调查监督。注重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一键探视”工作的典型案例,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相关检查、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定期访谈机制,收集特殊家庭成员、帮扶联系人和村(社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余姚市民政局 余姚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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