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信息 > 提案议案
索引号: 002972815/2022-73546 内容分类: 提案议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2-1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59号提案的答复

陈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是小区的管家,古语有云,远亲不如近邻,一个好的物业企业,能够让我们的日常生活更加便利。为切实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近几年来,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成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形成多方联动的监管机制。2019年,市府办发文成立余姚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府办副主任、市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各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为组员,并在市住建局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职责,统筹推进物业管理各项工作。目前,我市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和矛盾纠纷快速协调处理机制,形成了市级统筹指导、属地组织实施、社区协助参与的属地管理格局。

(二)开展物业考核补助,激发物业企业树立行业“标杆”。一是加强物业管理考核。2019年,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文《余姚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奖励和补助办法》,对普通住宅小区和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水平。2020年度,我局对城区212个物业小区进行考核评比,共52个小区获评样板小区、星级小区称号。二是开展老小区补助工作。为进一步保障老小区物业管理长效运行,根据《余姚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奖励和补助办法》,对老小区按面积给予0.8元/㎡的补助。2020年,我市共对城区59个老小区,25个准物业管理小区进行补助,补助金额为2761025.61元。三是开展各类评选工作。根据宁波市三年行动计划,我局对全市物业小区开展创优评比工作,先由企业自行申报,我局结合常态化检查以及属地乡镇街道意见,并组建考核小区对申报名单进行核查,最终确定先进名单。2021年度,我市保庆花园小区、绿城明园小区等获得宁波市2021年度“洁美小区”称号,浙江绿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河姆渡国际花园一期小区)、宁波舜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姚江景苑小区)、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澜悦花园小区)等获得宁波市2021年度特色物业服务项目部称号。

(三)强化物业日常管理,促进物业行业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2021年以来,市住建局对全市物业小区开展常态化检查工作,主要检查小区的台账资料、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小区绿化情况、设施设备等5大方面内容。检查范围涵盖全市所有物业小区,2021年度共检查小区940余次。二是借助余姚物业管理APP平台,落实问题点位整改。2021年以来,在余姚物业管理APP中新增常态化检查模块,通过将问题点位照片上传至该APP,物业企业针对问题点位照片展开针对性整改,最后由工作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确认整改”的闭环回路。2021年度通过该APP下发问题点位11138个,涉及715个物业小区,并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启动住宅小区“红黑榜”制度,加大物业管理力度。根据综合检查结果、市民投诉以及属地街道等相关意见,同时对照评定基本原则,选出当季度的红榜小区名单和黑榜小区名单,2021年度,我市东城名苑小区、万里世纪豪庭小区、东第花园小区、水木倾城小区已列入红榜名单,中山家园、融悦府、翡丽湾小区列入黑榜名单,名单已在媒体推介、网站平台公开。

根据您的建议和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下一步我局将着抓好以下工作:

(一)指导加强业委会建设。一是大力宣贯物业条例,加强业委会建设指导。2022年4月1日起,《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结合《民法典》,对业主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规定,同时,对物业小区中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权利和义务也作出了相应调整和规范。我局将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梳理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社区等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加强业委会筹建宣传指导工作,完善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指导、属地组织实施落实、社区管理的属地管理格局。针对部分乡镇小区业委会筹建率较低,甚至为零的情况,我局将指派工作人员前往部分乡镇对业委会筹建、运作以及备案情况进行政策指导。二是推进小区党组织覆盖,加强党对业委会的领导。在业委会新建或换届时,指导乡镇街道加强业委会人选的把关,积极引导社区“两委”、社区专职工作者、居民小组长、楼道长、群众团队负责人、在职党员、“银辉”党员等加入业委会,加大业委会委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同时,对于业委会中党员人数大于3名的,及时成立党支部。三是创新业委会履职模式,提升业委会自治能力。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模式,支持推荐社区“两委”成员等参选业委会委员,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业委会主任,引导业委会以自治方式规范运行。探索培育一支小区业委会专职工作人员队伍,收集业主诉求,监督物业企业按合同履约,化解小区业委会不履职或履责能力不强、运作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二)推动提升物业服务能力。一是组织开展培训服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局将组织举办各类专业培训,开展防汛防台、电梯安全、消防技能、水管防冻等演练,大力提升物业企业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强化常态化检查。我局将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对全市物业小区进行常态化检查。加深加大物业小区常态化检查的力度和广度,主要检查内容涵盖小区的台账资料、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小区绿化情况、设施设备等5大方面内容。同时,借助余姚物业管理APP,通过现场检查将问题点位照片上传至该APP,物业企业针对问题点位照片展开针对性整改,最后由我局对整改情况核实确认,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确认整改”的闭环机制,确保整改实效。同时结合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将其纳入“黑榜”候选名单,并上报至宁波住建局确认,待确认后在媒体推介、网站平台公开,并按照《信用管理办法》实行差异化管理。三是加强“阳光物业”建设,建立行业规范。深化余姚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完善和应用,建立小区“公示云”,公开小区物业服务相关主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和公共收益等,推进阳光物业建设,结合平台常态化检查功能,完善物业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管理体系,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落实惩治措施,对于信誉等级低,服务评价差的物业企业,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定期公示,进一步加大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培训,通过对企业骨干的培训,以点带面,加强我市物业从业者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

(三)引导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一是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协会工作制度。引导物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制订行业自律规范、做好会员发展,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二是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企业队伍建设。引导物业协会组织项目经理培训、建立物业管理专家库等方式,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水平。三是发布物业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指引。引导物业管理协会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定期监测并发布物业服务项目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商物业服务费时参考,引导建立物业收费动态调整机制。

感谢您对余姚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

领导签批:谢高

承 办 人:叶城

联系方式:0574-62703087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7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