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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日止。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在网上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项工作不断规范,进展顺利。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条,其中:其中公告公示49条,工作信息72条,行政执法3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信息26条。并及时公开了单位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能在形成或更新12日内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归类正确、内容完整,符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余姚经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确保能及时回复。2021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我局明确领导负责制度,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为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我局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梳理,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内容,同时建立“余姚经信”微信公众号,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将审计工作的动态和重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2021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77条。


(六)政府信息监督保障

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上,我局不断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主要领导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网站上。一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部门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复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完善整改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政务公开信息的数量不够多,范围不够全面等不足之处。2022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于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把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质、量以及时效性和原创性,通过“8718”助企平台,提高对各项政策的解读质量。同时“余姚经信”公众号也将进一步加大工业惠企政策推广力度,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各类专题推广工作;三是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强针对性,关注焦点热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对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为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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