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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2100031/2022-57976 内容分类: 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 国家安全,社团管理 发布日期: 2022-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兰江街道
关于印发《兰江街道深化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内设办(所、中心、中队)线:

《兰江街道深化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兰江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18日

兰江街道深化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消安委关于《深化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余消安委﹝2021﹞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抓好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结合街道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领域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治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街道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聚焦“遏较大、减增量、控亡人、无影响”总目标,通过深化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有效减少火灾总量和死亡人数,全力遏制较大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亡人火灾,实现2022年兰江街道火灾起数明显下降,2022 年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三、重点任务

(一)打好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在全面分析当前火灾形势的基础上,全力做好整治攻坚行动。针对“遏较大”,重点开展沿街店铺经营性合用场所、长租公寓两类场所专项治理。针对“减增量”,重点开展居民住宅、交通工具两个领域专项治理。针对“控亡人”,重点开展用火不慎、违规用电、违章操作三种行为专项治理。针对“无影响”,重点开展企业厂房(仓库)、高层建筑、民宿(农家乐)三类重点建筑专项治理。

(二)全面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清零”行动。逐一梳理 2021 年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进度,实施挂图作战,建立通报制度,及时晾晒整改进度,督促各单位抓紧消除隐患。将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工作作为“遏重大”攻坚整治行动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动隐患整改。

(三)深化消防安全领域遏制重大事故攻坚整治。将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和遏制重大事故攻坚整治两大行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整治任务。街道辖区内至少建设一个消防主题公园或一条消防文化街或一个消防文化广场,100% 村(社区)建设完成消防体验点。

(四)切实强化数字赋能,全面推广技防措施。推广运用“灭弧式”智慧用电、燃气安全智能控制、智能监控报警、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技防手段,提高设防等级。在沿街小宾馆、商场、农贸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推广“灭弧式”智慧用电及独立式感烟探测器,重点解决电气火灾多发的问题。在沿街餐饮、燃气锅炉房等场所推广燃气安全智能控制装置,严防燃气爆炸及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发动自查自改。根据方案要求,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2022 年1月,街道发布告知书,引导群众对沿街店铺经营性合用场所、民房进行自查自改,重点查改违规住人、违规拉线接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使用燃气;督促长租公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单位(场所)主动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

(二)分层分级组织检查。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方式,结合辖区特点,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消防领域检查工作,合理确定现场检查对象、内容。2022 年1月31日前,确定一批自查自改标杆示范单位,予以宣传表扬。2022年1月底前仍未完成自查自改或排查工作走形式、瞒报风险隐患的,由市消防执法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三)密集开展暗访曝光。街道对有影响火灾以及典型执法案例, 通过多种渠道曝光警示。对自查自改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力、 攻坚行动应付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曝光力度,倒逼责任落实,每月开展隐患曝光行动不少于1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分管领导统筹组织研究一次攻坚行动,真正承担起本区域牵头协调、统筹督查的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分管领导包干负责制,带头督办落实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

(二)落实闭环管控。强化“闭环+监督”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隐患“市级60日、县级30日”整改做法,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实施问题“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销号”全过程管理,确保事事有人管、环环有落实。最终形成“单位自查、属地检查、市级督察、挂牌整改、曝光警示”的检查闭环。

(三)做好信息报送。街道于 2021 年12月30日前将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2月至2022 年4月,每月23日前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联系人:谷坛,电话:62599167)。

附件:1.“遏较大”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子方案

2.“减增量”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子方案

3.“控亡人”重点行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子方案

4.“无影响”重点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子方案

附件1

“遏较大”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子方案

围绕“遏较大”目标,重点开展沿街店铺经营性合用场所、长租公寓两类场所专项治理。

一、抓好沿街店铺经营性合用场所整治

重点排查整治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住宿与经营、储存合用现象的沿街店铺(发展服务办牵头)。

(一)全面排摸底数。按照《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甬消安委办〔2021〕14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沿街店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府办便笺〔2021〕53号)的要求持续推进整治。结合“三合一”场所整治经验和《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修订完善符合本辖区场所现状的消防安全治理标准。街道明确网格职责、量化工作标准,开展网格化排查和交叉式、抄底式“回头看”检查,重点检查住宿与经营部分是否实体墙分隔,外窗或者阳台部位的逃生窗口是否打通、用火用电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对每个单位(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建立台账,随查随录、及时更新。在排查过程中,向单位(场所)经营人和房东分别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由单位负责人和房东签字确认(按《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沿街店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职责分工落实)。

(二)强力攻坚整治。2022 年3月底,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按照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由各级领导签字背书,逐级上报,层层落实督改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按照排查整治流程图,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落实跟踪销号、闭环管理(按《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沿街店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职责分工落实)。

(三)落实长效管控机制。通过落实“路长”制、无违规住人示范街区、举报投诉奖励等方式,实现沿街店铺的常态化监管,防止隐患反弹。强化技防手段运用,推广运用“码上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探索信息化排查、人员活动智能感知等智慧监管举措,有效提升治理水平。

二、抓好长租公寓集中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整治单个出租人出租的居室达10间及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达10个及10个以上非旅馆业的公寓(派出所牵头)。

(一)组织开展排查。2021 年12月30日前,各村(社区)督促出租人及时将长租公寓相关信息进行申报登记。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时,对照相关消防安全标准组织检查。对未申报登记或者不符合标准的,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

(二)集中整治攻坚。2022 年1月底前,推广杭州市丽晶公寓整治、海曙公寓楼消防安全治理经验做法,由街道部署长租公寓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整改,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擅自违法改变使用性质、违规改建、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清、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等隐患(街道资规所、城建城管办、应急所按职责分工实施)。

附件2

“减增量”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子方案

围绕“减增量”目标,重点开展居民住宅、交通工具两个领域专项治理。

一、开展居住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重点治理存在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用于出租的居住民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物流公司、配送平台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办公室牵头)。

(一)深化消防宣传“进家庭”活动。各社区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小区每季度开展1次灭火和疏散演练,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2022 年1月底前实现上线使用率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量的5%(社区办牵头,各社区、应急所、城建城管办配合)。

(二)开展“敲门入户”行动。街道、公安派出所组织物业、网格员、村(居)人员等每周不少于2天、每月不少于100次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提示火灾风险和消防管理要求,手把手传授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知识(应急所牵头,各村(社区)、城建城管办、社区办配合)。

(三)加强高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治理。充分发动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住宅小区特别是高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入户、楼道停放、人车同屋、违规充电等突出问题(社区办牵头,各社区、应急所、城建城管办配合)。

二、开展交通工具火灾隐患专项治理

深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管理,做好充电设施及配套消防设施管理维护,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过电梯进楼入户和在楼道停放充电。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应急所牵头,城建城管办、社区办配合)。

附件3

“控亡人”重点行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子方案

围绕“控亡人”目标,重点开展用火不慎、违规用电、违章操作三种行为专项治理。

一、开展用火不慎行为专项治理

重点开展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大提升活动,传授用火、用油、 用气安全常识,整治违规烧荒、乱扔烟头、不文明祭祖等危险行为。

(一)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发动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面对社会公众,重点针对学生、城镇居民、老弱病残等人群,广泛开展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消防安全意识为目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应急所牵头,各村(社区)、城建城管办、社务办、残联、宣传线配合)。

(二)推动群防群治。街道配合市消防救援大队推广“救火阿三、女子打更队、渔嫂剿火卫队、老励工作室”等全省、全市群众性消防工作经验,用好农村大喇叭、防火打更队等“土办法”,加强消防安全提醒,发动群众深度参与消防工作。重点提醒村(居)民安全用火,正确处理油锅起火、烘烤取暖和燃气护具使用,定期清理 家庭烟道,严禁违法烧荒和野外生火,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随意丢弃烟头等行为(应急所牵头,各村(社区)、城建城管办、社区办配合)。

(三)提倡文明祭扫。街道组织村(居)人员、网格员、消防工作站、专职消防队员等深入社区和农村,以及景区、寺庙、集中祭祀区、民间信仰点等场所,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防火宣传横幅标语,设立消防宣传点,分发消防提示传单,倡导群众文明祭祀、安全用火(民政线牵头,应急所、宣传线配合)。

二、开展违规用电行为专项治理

重点开展小型变压器、配电柜等室外输配电设备隐患排查, 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检查,推进电气线路改造(套管), 提示群众安全用电,打击违法违规用电行为。

(一)组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组织辖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农村、物业服务企业、农民自建房开展电气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敷设(套管)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违规拉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 等问题,督促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发展服务办牵头,各村(社区)、城建城管办、应急所、社区办配合)。

(二)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街道积极探索加强电气火灾防范的方法措施,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鼓励应用“灭弧式”智慧用电等先进信息技术,不断提升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和高风险场所火灾防范的科技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城建城管办、发展服务办、应急所、城南供电所按职责分工实施)。

(三)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积极协调电视台、电台、报刊等主流媒体和主要门户网站,制作刊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节目、栏目,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利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自媒体,广泛播发 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开展多种形式日常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 识,引导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发展服务办牵头,应急所、宣传线配合)。

三、开展规章操作行为专项治理

排查整治违章动火作业,违规存放、使用危险化学品、违规住人等行为。

(一)消除小微企业“三合一”现象。2022年1月15日之前,配合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宁波市工矿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小微企业“三合一”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摸清小微企业“三合一”底数,通过暗访督导、挂牌督办、警示曝光、执法打击等手段集中攻坚整治,切实消除小微企业“三合一”现象。建立小微企业“三合一”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对存在“三合一”问题的小微企业上报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信用等级评分,实行差异化监管(发展服务办牵头,应急所配合)。

(二)强化危化品安全管控。配合市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1月底前,所有危化品堆场明确储量、界定物性、安装红外摄像头,并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应急所牵头,发展服务办配合)。

附件4

“无影响”重点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子方案

围绕“无影响”目标,重点开展企业厂房、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民宿(农家乐)四类重点建筑专项治理。

一、开展企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重点治理存在违法建设、违章搭建等影响消防安全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大跨度、大空间厂房(仓库)。

(一)全面排查摸底。2021 年12月底前,在相关部门提供清单的基础上,配合市“三改一拆”办建立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底数清单并进行核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用地进行处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处置(“三改一拆” 办牵头,资规所、城建城管办、应急所、城管中队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边排摸边整治。对排查出的涉及消防安全隐患的违法房屋建筑,按照“一房一档、一房一策、一厂一策”的原则,逐一明确厂房(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层数、建成时间、用地性质、使用性质、责任人、隐患问题等,逐一销号清零(“三改一拆”办牵头,资规所、城建城管办、应急所、城管中队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集中攻坚整治。2022年1月底前,街道配合市“三改一拆”办在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后,按照“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对排查发现的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要即查即整,彻底消除;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认真履行法律程序,依法进行集中治理,力争全部整治到位(“三改一拆” 办牵头,资规所、城建城管办、应急所、城管中队按职责分工配合)。

(四)巩固本质安全。街道及有关部门加强“厂中厂”租赁厂房消防安全管理,厂房租赁双方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厂房使用性质未擅自改变,建筑消防设施配置符合规范要求,安全疏散通道畅通。由发展服务办督促小微企业园建立规范管理组织,建设微型消防站,提升本质消防安全(发展服务办牵头、城建城管办、应急所按职责分工实施)。

二、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按照《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消防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政办发〔2021〕4号)要求,重点治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高层建筑。

(一)开展自查自纠。2021年12月底前,街道配合市安委办组织辖区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办公室牵头,各村(社区)、社区办、城建城管办、应急所配合)。

(二)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市住建局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完善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制,通过常态化轮训、电话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推动履职。2022年1月20日前,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社区办牵头,城建办、应急所配合)。

(三)全面排查登记。配合市住建局于2022年1月底前,依托专家和第三方专业力量,排查辖区所有高层建筑。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详细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整改(社区办牵头,城建城管办、应急所配合)。

(四)及时整改落实。2022年2月底前,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保检测制度,定期全面排查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存在故障、缺损的,应当立即维修、更换(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办公室牵头,社区办、城建城管办、应急所配合)。

(五)巩固应急力量。2022年2月底前,每幢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街道督促指导多产权、多业主高层建筑建立微型消防站(应急所牵头,社区办配合)。

三、抓好民宿(农家乐)专项整治

重点治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民宿(农家乐)(农业农村办牵头,应急所配合)。

(一)全面开展排查。2022年1月底前,设有民宿(农家乐)的村镇,其消防基础设施应与农村基础设施统一建设和管理。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对民宿(农家乐)建筑的防火检查和网格化管理,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二)落实主体责任。2022年1月底前,督促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微型消防站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砖木结构、木结构的民宿(农家乐)连片分布的区域,应采取设置防火隔离带、设置防火分隔、开辟消防通道、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改造给水管网、增设消防水源等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 

(三)提升处置能力。加强对民宿(农家乐)的熟悉调研,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实战拉动演练,充分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指导民宿(农家乐)集中的村居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疏散工具,贴近实际制定 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岗位灭火救援职责,加强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早发现、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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